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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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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私有制社会探讨(之六)
横舟
公权私有制社会的武装力量,是政治舞台上的丑角。
军队应该为国家所有,应该是国家力量的象征。而公权私有制社会的武装力量,对外是仪仗队,对内是震慑民众的虎皮。实际上,公权私有制社会的为政者们,根本没有驾驭军队的能力,只是出于国家建制的需要,不得不养一支军队充样子而已。但是,军队是属于国家公器,是国家非常特殊的组成部分。
军队作为国家威仪的象征,要给外界一个冠冕堂皇的形象,也是国家威力的展示。但是,在公权私有制社会中,军队就成为了当权者不得不具备的累赘。对外虽说是仪仗队,但是人家不拿你当仪仗队,就是一些周边的鸡毛小国,也会让你战车横卧,旌旗倒置,弄你个灰头土脸的,出尽你的洋相。
对内,它们又是张牙舞爪的老虎,以震慑国内不满意的国民。但是,又有养虎为患的铁律,兵者凶器也,自古就有此说,弄不好自己养的老虎要找上自己的麻烦。所以,养虎者总是处于胆颤心惊的状态下,时刻又防备着老虎伤及自身。
公权私有制下的军队本身也是出于被动状态,因为毕竟是为少数人看家护院的,有一个军人脸面上的光彩问题。再有就是正义之剑和非正义之剑之间是有差别的,那个为武者愿意为非正义者看家护院呢。
公权私有制的社会状态出现,实际上当权者就已经与国家脱离了。当军人在民众与为政者之间进行选择的时候,就出现了难堪的局面。军人以服从为天职,于是就自然的沦落到了丑角的位置上。
军队应该属于国家,军队必须要效忠国家。在公权私有制社会,军队在国家与为政者之间迷失,是正常的。但是,军队在这个时候必须要选择民众,因为,这时候只有民众才是代表国家。因为,军队存在的条件就是必须保护民众,否则,它就没有存在必要了。
军队不能成为个人或者少数人捞取私利的打手,更不能成为少数私利分子劫掠平民百姓的帮凶。否则的话就不能称其为军队了,说好了也只是个绿林英雄,而不是执掌正义之剑,保卫的国家的武装力量。
所以,公权私有制的为政者,要尽快摆脱这个诡异的社会制度。把自己从凶险当中解脱出来,尽快的建立起长治久安的社会保障体系,对自己对民众都负责任。军队也不要为那个诡异的公权私有制度服务,要左右着为政者,尽快走出政治怪圈。还百姓祥和,还自己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