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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赵华:方舟子造假第七十一案:生命不息,撒谎不止

已有 1525 次阅读2012-1-5 23:06 | 编剧赵华, 方舟子造假, 第七十一案, 生命不息, 撒谎不止 分享到微信

方舟子造假第七十一案:撒谎不止

编剧赵华

 

    “罗永浩微博口斗方舟子第一季”,以方舟子团伙举报罗永浩“涉嫌非法经营”、“ @首都工商”接受举报并征求证据,而罗永浩表示“不再逐条答复方舟子的下流纠缠”并“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出结论”宣告结束。

 

    此事起于2011年12月27日方舟子的一条“贼喊捉贼”的微博:

 

    @方舟子:这个时代最怪诞的事情之一是流氓也讲政治搞慈善,而且全国各地到处给官员上课当师爷。之二是流氓也办教育搞维权,而且全国各地到处给青年演讲当人生导师。这是一个流氓的时代。2011-12-27 10:04 来自新浪微博

 

    成天把“SB、白痴、脑残”之类詈骂挂在嘴上的方舟子不正是这个“流氓时代”的最恶劣产品吗?所以罗永浩在方舟子微博下跟帖,顺嘴嘲讽了方舟子一句:“就像精神病、心理残疾、人格扭曲、老婆学历造假的人都有权利把心一横出去搞学术打假一样嘛。”

 

    哇哦这下可捅了方舟子“菊花后院”的马蜂窝。尽管方舟子那个后台硬硬的“女主子”老婆、新华社记者刘菊花涉嫌 90%以上大规模抄袭的硕士论文铁证如山(http://t.cn/hbIQaQ),并被多人多次实名举报至中国社科院和新华社,宣称对自己的抄袭烂文“问心无愧”的无耻记者刘菊花却至今“安然无恙”。方舟子还得意地透露,刘菊花甚至有可能被新华社外派,常驻“美东”。本来“菊花门”似已偃旗息鼓,拥有百万粉丝的罗永浩这一提,岂不坏事?于是方舟子立即反击:

 

    @方舟子:终于没法再装下去了,露出的是造谣攻击别人老婆的最下等流氓嘴脸。//@虚逐子: “老婆学历造假”?罗装一加入方黑组织,方黑的那套全学会了。方黑组织的培训力很强嘛,堪比传销了。//@罗永浩可爱多: 就像精神病、心理残疾、人格扭曲、老婆学历造假的人都有权利把心一横出去搞学术打假一样嘛。2011-12-27 15:05 来自新浪微博

 

编剧赵华:方舟子造假第七十一案:生命不息,撒谎不止_图1-1

 

    方舟子不知“越描越黑”的道理?不知应该继续装死回避“菊花门”烂事?《法治周末》总编郭国松报道《方舟子后院起火:妻子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之后,方舟子不是曾大张旗鼓要起诉郭国松,却成了至今没有下文的“太监”虚举?非不忍也,实无法忍。方舟子、刘菊花“剽贼”夫妻固然死不认账,且有大领导保护伞罩着,罗永浩将此“菊花门”烂事扩散到他那百万粉丝群中,就不得不回应。否则方舟子还怎么诈装保护妻女的“大丈夫”嗫?“女主子”刘菊花也不会答应嘛。

 

    综观“罗永浩微博口斗方舟子第一季”,双方各有胜负。罗永浩成功扩散了刘菊花硕士论文大规模抄袭的“菊花门”,再次搞臭了“方抄抄”、“刘剽剽”这对烂夫妻。方舟子则利用其水军团伙的“合力”,成功“举报”了罗永浩。前者乃“致命打击”,后者还有待于“查证处理”。究竟谁失分更多?哈哈。

 

    言归正传。作为方舟子、刘菊花痛恨的几大“方黑”之一,本人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扩散“方抄抄”、“刘剽剽”烂夫妻丑闻的良机。业已通过微博大量转发了《方舟子妻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实例剖析》http://t.cn/SJ3dOkhttp://t.cn/SJ3rdA 《刘菊花抄袭丑闻》 http://t.cn/SiPTxZ 《法治周末:方舟子妻刘菊花论文涉嫌抄袭总调查》 http://t.cn/hbIQaQ 等@罗永浩可爱多 的巨料。这篇方舟子造假第七十一案“撒谎不止”,不过是个小小的“副产品”。

 

    2011年12月30日,方舟子发微博称:

 

    @方舟子:在美国的留学生(F1签证)未经移民局许可不能在校外兼职,否则会被遣送回国。美国法律并没有规定为国外的公司工作就是例外,因此美国移民律师指出:F1学生在美国不能为国外的公司工作。老罗英语雇的几个在美国读书的“留学顾问”,很可能是非法打工。律师解答见:http://t.cn/SxWmvB 2011-12-30 11:11 来自新浪微博

 

编剧赵华:方舟子造假第七十一案:生命不息,撒谎不止_图1-2

 

    网友@Eannin有点看不过去,发问:“老方当年留美的时候没在业余时间打点儿黑工?” 

    @方舟子:我当时拿的是全奖助学金,足够过舒服的学生生活,而且因为中美免税协议不用交所得税,生活比美国同学好得多,不用打工,更不会犯法去打黑工。老罗英语里的那 8个留学顾问有些拿的也是衣食无忧的全奖,他们打黑工是为了赚外快,不是生活所迫。//@Eannin:老方当年留美的时候没在业余时间打点儿黑工?2011-12-30 21:19 来自新浪微博

    一个多小时后罗永浩在此微博下跟帖:“顺便问一下,你在美国f1时没有给国内媒体写过稿件吗?纯好奇哦。”2011-12-30 22:31 来自iPhone客户端 方舟子没有回答。

     受罗永浩启发,网友@符大林0紧追不舍:“记得舟子在美国的时候就给国内媒体写科普和打假的文章,那个稿酬算打黑工吗?”2011-12-30 23:00

 

    注意,方舟子开始撒第一个谎

 

    @方舟子 回复@符大林0:我是1998年年底才开始给国内媒体写稿的,那时我已有绿卡。我出第一本书是1997年(香港出的),那时我已改拿H1签证。至于投稿算不算打黑工,我不清楚。 //@符大林0:记得舟子在美国的时候就给国内媒体写科普和打假的文章,那个稿酬算打黑工吗?2011-12-30 23:13 来自新浪微博

 

编剧赵华:方舟子造假第七十一案:生命不息,撒谎不止_图1-3

    网友@一阳生-张晨趁机调戏方舟子:“哟~~~“至于投稿算不算打黑工,我不清楚”,不清楚就做?不是你的风格呢方先生。”(偷笑)

 

    方舟子则面不改色地重申他投稿得酬时已非“F1”学生签证的谎言:

 

    @方舟子 回复@一阳生-张晨:你有没有起码的阅读理解能力?即使投稿算打黑工,那也是指的学生身份,而我投稿时已不是学生身份,所以不受工作限制,和我无关,明白? //@一阳生-张晨:哟~~~“至于投稿算不算打黑工,我不清楚”,不清楚就做?不是你的风格呢方先生[偷笑] 2011-12-30 23:19 来自新浪微博

 

    轻信方舟子谎言的无脑方粉们顿时欢呼方舟子得胜:

 

    时不语:老罗,你这一招没打着老方,老方却还了你一耳光。【@方舟子:我是1998年年底才开始给国内媒体写稿的,那时我已有绿卡。我出第一本书是1997年(香港出的),那时我已改拿H1签证。至于投稿算不算打黑工,我不清楚。】 (2011-12-30 23:25)

 

    但是第二天罗永浩再次出手,问方舟子:不是有人说你读书时就给媒体写稿吗?2011-12-31 11:55 来自新浪微博

 

    随即罗永浩又转帖爆料钉死方舟子“投稿时已不是学生身份”的谎言:

 

    @罗永浩可爱多:同求//@我实在是受不了啦: 求回应: 94年方还是F1时, 于台湾《中央日报》发大作《是音乐之中无声的力量》(发表于《中央日报》国际版1994年11月29日),按理拿了稿费。“方谎谎“?http://t.cn/SJhsen //@方舟子: 回复@一阳生-张晨:你有没有起码的阅读理解能力?即使投稿算打黑工,那也是指的学生身份,而我投稿时已不是学生身份,所以不受工作限制。2011-12-31 11:58 来自新浪微博

 

    网友哦你哦发又挖出一篇方舟子更早的“F1文”:方舟子94年是不是学生?《公安局长与父亲》.方舟子.(发表于《中央日报》国际版1994年4月26日)http://t.cn/SJvWjq 我们不落井下石,我们只想看看舟子的双重标准@罗永浩可爱多 (2011-12-31 12:13)

 

    于是罗永浩继续调戏方舟子:

 

    @罗永浩可爱多 :投稿算不算黑工,现在大家都不清楚,但你94年就在台湾中央日报发文章为什么要撒谎说98年才给国内媒体写稿?哦,台湾不是国内是吗?//@方舟子: 回复@符大林0:我是98年年底才开始给国内媒体写稿的,那时我已有绿卡。我出第一本书是97年(香港出的),那时我已改拿H1签证。至于投稿算不算打黑工,我不清楚。2011-12-31 12:22 来自新浪微博

 

    @罗永浩可爱多 :哦。现在大家问老方为什么撒谎说自己读书期间没给媒体写过稿,结果方的打手们把话题转向了台湾是不是国内,呵呵,这样胡搅蛮缠自然百战百胜。还有人记得最初的话题是老方打假搞双重标准吗?//@测试机器人: 这篇文章也是@方舟子 在94年F1身份时投稿的: http://t.cn/SJ20dd 又一个舟疯狗双重标准的例子。2011-12-31 12:36 来自新浪微博

 

    对于方舟子谎言被罗永浩等人抓了现行,网友尘落Glitter调戏“方谎谎”道:舟子已经身不由己了,谎话越堆越多。打到最后,打了自己。快点利索地收兵吧,别把自己弄得太难看。谁都不能把话说得太满了。 (2011-12-31 12:43)

 

    面对揭谎铁证,方舟子只好认账,狡辩,并再撒新谎   

 

    @方舟子我在当学生时给台湾报纸投过一两次稿,但这种零星的自由投稿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雇佣关系,不是工作形式,不可能算打工。我不清楚的是定期密集投稿、开专栏,有没有可能被视为某种工作,也给算成了打工。//@薛涌微博: 投稿不算黑工,否则俺要蹲监狱了。2011-12-31 12:54 来自新浪微博

 

编剧赵华:方舟子造假第七十一案:生命不息,撒谎不止_图1-5

    网友@zouzheshui揭穿方舟子狡辩说:你前面不是说你投稿的时候已经不是学生身份了吗?

 

    脸皮厚于城墙的方舟子回避他“当学生时没投稿”的谎言,振振有词地继续狡辩:

 

    @方舟子 回复@zouzheshui:前面我是回答符大林0问的“给国内媒体写科普和打假的文章”的问题,我给台湾报纸的投稿是文学散文,不是定期的科普和打假文章,而且大陆人的口语、文章中说的国内媒体一般就指大陆媒体。 //@zouzheshui:你前面不是说你投稿的时候已经不是学生身份了吗?2011-12-31 13:22 来自新浪微博 

 

编剧赵华:方舟子造假第七十一案:生命不息,撒谎不止_图1-6

 

    撒谎就是撒谎。网@zouzheshui质疑的明明是方舟子“投稿时已不是学生身份”的谎言,“方谎谎”扯啥散文不是科普,台湾不是国内,岂非驴唇不对马嘴?

 

    所以罗永浩有理由质疑撒谎惯犯方舟子的打假资格:

 

    @罗永浩可爱多 :昨天有人问方舟子是否在f1签证期间赚过稿费时,方舟子回答说“即使投稿算打黑工,那也是指学生身份,而我投稿时已不是学生身份”。现在方舟子读书期间给台湾中央日报写的文章被人翻出来了,方舟子才承认“我在当学生时给台湾报纸投过一两次稿”。这样公然撒谎,败露后也不知道歉的无赖搞学术打假[吐] 2011-12-31 13:30 来自新浪微博

 

    所以罗永浩也有理由给方舟子“方谎谎”下定论:

 

    @罗永浩可爱多 :跟蒙牛一样,方舟子是制定行业标准的大鳄,只不过不是牛奶行业,是撒谎行业和双重标准行业//@方舟子: 回复@zouzheshui:前面我是回答符大林0问的“给国内媒体写科普和打假的文章”的问题...大陆人的口语、文章中说的国内媒体一般就指大陆媒体//@zouzheshui:你不是说你投稿的时候已经不是学生身份了吗?2011-12-31 13:41 来自新浪微博

 

    罗永浩及众多网友有所不知的是,面对“投稿时已不是学生身份”的揭谎铁证,方舟子于认账狡辩之余,又谎上加谎,再撒新谎我在当学生时给台湾报纸投过一两次稿”以及“我给台湾报纸的投稿是文学散文”。

 

    证据如下(http://www.jvcxp.cc/read-htm-tid-1402949.html):

    方舟子诗歌《最后的献祭》(发表于台湾《中央日报》国际版1993年6月1日)

    方舟子诗歌《最后的预言》(发表于台湾《创世纪》1994年9月号)

    方舟子诗歌《再读鲁迅》(发表于台湾《创世纪》1994年9月号) 

    方舟子诗歌《诗人顾城之死》(发表于台湾《中央日报》国际版1993年12月14日)

    方舟子散文《墙外的独白》(发表于台湾《中央日报》国际版1994年10月11日)

 

    加上网友们挖出来的两篇“文学散文”,方舟子当学生时给台湾报纸至少有“七次投稿”:

    是音乐之中无声的力量(发表于《中央日报》国际版1994年11月29日)http://t.cn/SJhsen

    公安局长与父亲(发表于《中央日报》国际版1994年4月26日)http://t.cn/SJvWjq

 

    投过“七次”稿缩水为“投过一两次稿”,“方谎谎”的这个谎言是不是太离谱啦?

    什么?十几年前的事,方舟子只记得“文学散文”忘记那些给台湾报纸的“诗歌”投稿了?

    别搞笑了。

    你看,方舟子自己最得意的那首《最后的预言》诗,至今还高挂在他的微博“简介”上呢:

 

编剧赵华:方舟子造假第七十一案:生命不息,撒谎不止_图1-8

    握紧我的手
    让我的图腾烙在你的手上
    请传递这一把火 直到
    百年之后 我所有绝望的嘶叫凝固

 

    如此好“湿”,“方谎谎”烧成灰、灰飞烟灭也不能忘吧?

 

    我早说过,造假惯犯方舟子(方是民)博士论文造假起家,浑身是假,无话不假。不撒谎,这个“方谎谎”一天都活不下去。真可谓“生命不息,撒谎不止”啊。 

 

 

    附录:萧瑟秋风:方舟子系列笑话之 . 张旺的传说

    http://www.2250s.com/v1/read.php?2,13661,13731,quote=1

 

    前两年上网,发现有网友管方舟子叫“张旺”,当时不明所以,过了一段时间才知道“张旺”的来历。原来,《中央日报》国际版1994年4月发表了方舟子的一篇大作《公安局长与父亲》,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便有一队人马团团围住我家大院,把紧闭的三寸厚大门砸得砰砰响。母亲慌得六神无主,在那堵墙边高喊“张局长救命”。隔壁的张局长闻讯,在另一头架了个梯子,使母亲得以翻墙而过。当时的公安局虽然已经瘫痪,但余威犹在,还无人敢去围攻。母亲在那里藏了一夜,第二天由张局长护送到祖母家,因此才有了我……】

    看到这段文字我忍俊不禁,才明白是方舟子“……因此才有了我”的神来之笔被“方黑”拿去发挥想象,让方舟子跟了“张局长”的姓,着实恶毒。不过方舟子也要检讨一下自己 o(∩_∩)o 。尽管在这段文字之前文中交代方母那时已怀了方舟子八九个月,但这个“因此”的横空出世还是将局面搅得异常混乱,为大家考虑一些非常奇特怪异的事情留下了想象的空间。这里不想拿方舟子的家属开玩笑,想象就省略了,只探讨探讨方舟子这位当年高考语文科状元用的词问题。

    方文中没交代那些砸门的造反派一定会去迫害他或者他的母亲,是方母自己慌得六神无主,乱了方寸,所以这个“因此”前后的因果关系很突兀。而且,“因此”一词的前面部分一定是后面部分的“原因”,是前面“引起”了后面,而不是简单的顺序和承接的关系。譬如:【我有点饿,因此才把柜子里的东西吃了】,这是正常的因果关系。但如果说【我有点饿,想去柜里找东西吃,发现柜子上了锁,我费了半天劲把柜子打开,“因此”才把柜子里的东西吃了】,这里开柜子和吃东西的因果关系过于牵强。再比如,【我走进一楼大厅,因此上楼来到办公室】,是不是让人感觉莫名其妙?

    如果方舟子前面说张局长如何英明神武,后面说“因此我才【能安全地】降生”,大家就没那么多想法了。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啊。 

    昨天羽箭提醒我不要忘了张旺的事情,我觉得甚是有理,完成手头的工作后便开始动笔,只是由于饿得发慌,不能集中精神,只好弄来一两猪油做了一大碗香喷喷的蛋炒饭吃下肚子,“因此”写下了这篇《方舟子系列笑话之 . 张旺的传说》。

 

    附录之附录:方舟子《公安局长与父亲》

    http://xys.liruqi.info/fang/doc/prose/wusheng/gongan.txt

 

    我小时候我家住在一家大院里。这座大院是原来当地首富的住宅,三层的楼房,非常的气派,当街的墙上有守卫用的枪眼,护家的大门则足足有三寸厚。一九四九年当地首富全家乘自己的汽船逃到台湾,房子便充了公,分给三户干部,每户一层,我家住二楼。

 

  大院的隔壁即是公安局。二楼廊道紧靠公安局的那堵墙不知为何只砌了半人高,上半部全空着,宛如一个很大的望窗,从那望下去,即可以看到公安局的天井。我小时候,常常借助椅子爬上这堵半墙,为的是能俯视公安局大院。公安大院我从未去过,未免有一种神秘感。母亲在房里见到,总是赶快过来抱我下来,有时会对我说,她当年为了逃命翻过这堵墙,是隔壁的张局长救了我们母子。

 

  那是文化大革命的时候,父亲作为一个小官僚,免不了要受到造反派的围攻批斗。文攻武卫欲演欲烈,象父亲这类有枪的官更是成为造反派抄家抢劫的目标,眼看形势不妙,父亲便躲到乡下祖母家。母亲当时怀着我,已有八九个月的身孕,行动不便,想生产后再去。结果父亲走后第二天,便有一队人马团团围住我家大院,把紧闭的三寸厚大门砸得砰砰响。母亲慌得六神无主,在那堵墙边高喊“张局长救命”。隔壁的张局长闻讯,在另一头架了个梯子,使母亲得以翻墙而过。当时的公安局虽然已经瘫痪,但余威犹在,还无人敢去围攻。母亲在那里藏了一夜,第二天由张局长护送到祖母家,因此才有了我。好几年过去了,母亲回想此事,仍心有余悸:“要不是张局长……”,而我则象听故事一样不停地追问结局:那些人后来冲进来了没有,抢了咱家了吗?

 

  张局长和我父亲年轻时一起在上海的政法学校受训,算是同窗;回到家乡一个当了公安局长,一个负责法院工作,中共公检法一家,也可说是同僚,交情非同寻常。张局长当了十几年局长,政绩自然不少,最为脍炙人口的是破除迷信时胆大包天,亲自砸了当地百姓所膜拜的明朝太师公的祠堂。此事之所以出名是因为张局长的儿子碰巧不久出麻疹夭折,信徒们便都说是太师公显灵,闹得满城风雨。张局长的另一大政绩是据史书的记载制造了一个“刺笼子”。这个铁笼子只有半人高,仅能供一人立足,前后左右上下全布满了倒钩铁刺,犯人关进去,不能站不能动不能坐甚至不能蹲,只能弯腰拱背半立半蹲,不到半个时辰,肯定什么都招了,那种就要被刺着的滋味实在要比已被刺着恐怖得多。

 

  到了一九七六年,“英明领袖华主席一举粉碎祸国殃民的四人帮”,一朝皇帝一朝臣,张局长和其他几个曾权倾一时的旧朝红人被打成了“四人帮”的小爪牙,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十五年徒刑。在审讯期间,张局长据说也尝到了刺笼子的滋味,演出了一幕现代请君入瓮。中共的法院,在当时是没有一点独立性的。五年以下的徒刑,由县委常委讨论决定;五年以上的,则报市委常委审核。张局长的十五年徒刑,便是他过去的政敌现在的常委公报私仇的结果。作为法院院长,其权力就只是能参加定罪量刑的讨论,以及担当万人宣判大会的宣判长。当时的法院院长,一位原籍山东的南下干部,因为“四人帮”爪牙的嫌疑而被迫告老还乡,作为第二把手的父亲便责无旁贷地成了宣判长。这种万人宣判大会,学校照例要组织学生参加以接受教育。看着一排反革命五花大绑在台上示众,对于我们是一件很刺激的事,而最刺激的莫过于当宣判长宣布:“现在宣判如下”,反革命分子齐齐被按跪在台上的那一瞬间,人群涌动,大家都站起来踮起脚根想看清反革命分子被按跪时的丑态。当父亲以铿锵有力的闽南话宣布:“判处现行反革命犯张××有期徒刑十五年”时,十岁的我,在小伙伴的羡慕目光的包围下,骄傲得就象做宣判的就是我自己。真的,我当时一点都记不得母亲曾经告诉我,张局长可算是我的救命恩人。

 

  我无法推测父亲当时的心情。那次宣判会后不久,有了新的院长,不必再由他出头露面了。他转而主管民事诉讼案件,房地产纠纷、财产继承之类与平民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大问题。处理民事纠纷,对于贪官,是一项油水十足的肥差,所以当时的民事审判庭庭长乃是当地的一霸,上街买菜从不用带钱夹;而对于清官,却是一项得罪人的苦差。以父亲有口皆碑的廉洁奉公,软硬不吃的作风,上上下下得罪的人一定不少。当时我家已搬到法院大院,来求父亲的人,早晚络绎不绝,父亲也就只好在家里办公,从此我家争吵怒骂之声不绝于耳。父亲也从此除了一大清早到郊外散步一圈,以及偶尔坐上吉普去开会外,几乎是足不出户了,大约怕的是有人拦在街头纠缠。

 

  进入八十年代,邓小平上台,拨乱反正收买人心,张局长和他的难友们一起被提前释放,官复原职自然是不可能了,便用闲职安置。张局长在农村政策研究办公室挂了个副主任的虚名,除了领工资的那天去一趟办公室,便在家赋闲了。他是闲不住的人,所以便广交朋友。我就常常看他笑迷迷地在街上走。张局长已不是局长,但虎落平阳,雄风不减当年,熟人碰见,依然毕恭毕敬地叫“张局长”,他便大声地寒喧,说笑,在满脸堆笑的脸上再也见不到一丝当年局长的威仪。

 

  张局长当年要树立艰苦朴素的形象,居家破旧得与其身分很不相符。这回没官一身轻,便可以明目张胆地大兴土木了,当然其新屋气派,是远不如当今公安局长的住宅的。新屋落成之后,厅里整日高朋满座,座上宾客已无达官显贵,都是三教九流的平民百姓,而尤以青年人为多。

 

  我们两家,自从张局长入狱后,便再无来往。现在呢,父亲闭门不出,倒免了在路上遇见老朋友的尴尬。母亲是常在外面走动的,肯定有与张局长碰面的时候,她如何应付,从未听她谈起。我因为与张局长的小儿子是高中同班同学,虽然关系一般,逢年过节,也会上他家玩玩。张局长因我是稀客,总是拿出好茶招待,问寒问暖,但从不问及我的父母。在他看来,我只是他儿子的同学,而不是我父亲的儿子。在他面前,我总想:他是否还记得他曾经救过我?过了这么多年,经过了这许多事,他大概早已忘了。

 

  三年多前,父亲退休赋闲了。但凡曾经显赫一时的贪官污吏一旦失去了权力,从此就门可罗雀,而清官退休后却会反而门庭若市。我家据说依然热闹如故,只是上门的不再是求情的当事人,而是串门的亲朋好友了;所听到的不再是争吵,而是欢笑声了。这也许是作为清官的唯一安慰了。而父亲也开始问心无愧地四处走动,并且筹建新房。在世风日下的今天,人们更加怀念正直清廉的好处,而已跳出了是非之地的父亲,便成了人们心目中清官的典范。只是我已远隔重洋,无法恭逢其盛。在来访的客人中,会不会有张局长?父亲会不会成为张局长的座上客?我想不会的,虽然我很希望父亲和张局长这对老朋友能够“相逢一笑泯恩仇”,因为他们已历尽劫波,殊途同归了。

    (1993.5.)

    (发表于《中央日报》国际版199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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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纽约客》杂志要把韩寒打造成明星韩德拉

http://zhaohua021.blogchina.com/1168974.html  (20110720)
左派公众提请公诉茅于轼辛子陵诽谤毛泽东专辑

http://zhaohua021.blogchina.com/1144272.html  (20110621)

被新浪博客删除博客中国收留博文(持续更新)

http://zhaohua021.blogchina.com/1035431.html   (20110903)
编剧赵华:博文网刊《绝顶阅世》第一至九期

http://zhaohua021.blogchina.com/1111388.html  (20110813) 

 开展新的文化启蒙:批判和改造半殖民地文化

【拒吃大豆油,抵制转基因,不当小白鼠】

【反转基因大本营:http://www.wyzxsx.com/

【转基因专题网站:http://www.zhuanjy.com/

【简明资料:什么是转基因食品?】转基因,就是把A生物比如昆虫、动物、细菌的一部分基因,转移到B生物比如蔬菜、水果、粮食中去,改变B生物的自然特性,达到人的要求。例如,科学家将北极鱼体内某个有防冻作用的基因抽出来植入西红柿里,制造出耐寒西红柿,就是一种“转基因食品”。例如,把细菌中的有毒基因植入水稻中,水稻就能产生抗虫毒素,杀死水稻害虫。对人有剧毒的转基因食品三大危害:一代致病,二代致残,三代绝种http://blog.sina.com.cn/s/blog_67928ef80100jk9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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