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举报人:陆承章,男,1933年生,住本市三林镇临江村王家宅34号,邮编200124。
被举报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人民政府。
举报诉求:请求对被举报人违反《公务员法》第12条多项规定的渎职行为予以查处。
事实和理由:
1、我(即举报人,下同)的居住权在2003年3月18日遭到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依据浦东新区建设局的裁决“依法强迁”的不法侵害,为此多年来投诉于整个上海市的有关部门,但始终无法找到一位先进分子帮助依法解决。
在温总理提出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在胡主席提出要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使“广大农民得到实惠”和党员干部应率先做到“以遵纪守法为荣”,在中央纪委吴书记提出要“听民声、顺民意、重民利”等大好形势鼓舞下,我不相信在上海市找不到一位保持着先进性的党员干部。
2006年3月9日,我终于在市委机关办公处(俗称“康九办”)找到了一位启发我“必须依法维权”的指导者,于是我就依照《信访条例》第4条“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要求主管强迁我房屋所在地的三林镇人民政府依法、及时解决因拆迁人上海恒大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驻上南路1316号)依据浦东新区建设局越权核发的拆迁许可证对我进行违法动迁而导致侵害我房地产权利的问题。
在被举报人为侵权人刻意庇护下,我再次去了“康九办”,被三林警方立即劝回。经要求镇政府依法行政,责令侵权人提出依法补偿安置方案,遭婉拒;遂又去“康九办”,又被警方抓到三林镇政府信访处由奚国英主持解决问题,结果又被其耍弄了一翻:承诺在4月26日亲自给我送达拆迁人的补偿安置方案,结果却送来了“办理机关书面答复单”(附上复印件,作为其庇护违法的证据。)
答复单称三林镇政府信访处“不是此事的行政主体”,不等于在公然违抗“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吗?答复单将我要求“责令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篡改成“协调恒大公司对化解你户动迁矛盾”,不等于将管理权交给违法的拆迁人了吗?联系奚国英平时的一句口头禅“你(指我)要求依法补偿安置,我看叫胡锦涛来也解决不了的”判断,证明被举报人与拆迁人之间确实已经发生了钱权交易的关系。证据是:(1)被举报人不可能无缘无故将行政管理权交给拆迁人利用;(2)我要求奚国英依法行政,责令拆迁人给我依法补偿安置,她用上述那句口头禅作答,意思只能令人理解为“国家主席也不会依法行政,你拿他怎样?我奚国英就是渎职,你又能拿我怎样?”不是这个意思是什么?
2、2001年,上述违法拆迁人恒大公司依据上海市浦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于1995年12月6日作出的(95)412号依法已过征地时效的“土地管理文件”,征用了联丰村多家生产队的466余亩土地用于商品房建设。9月,该征地人以其名义贴出公告,谎称孙家弄队土地皆为其征用(其实尚有80亩耕地未列入上述土地管理文件,即未被征用)的欺骗伎俩,巧取豪夺了我队的80亩耕地。目前该幅土地已为该奸商、被举报人、联丰村所瓜分。此一事实进一步证明了他们之间早在动迁之前已结成了从事侵吞农民土地的利益同盟。
3、切实支持农民要求村民委员会公开村务,是基层政权机关的法定职责,但当失地农民们要求联丰村委公开征地补偿费使用情况的财务时,被举报人却坚决倒行逆施,一再帮助村委捂住财务盖子。又为了永久捂住财务保密背后不可告人的秘密,被举报人在2002年村委换届选举前,滥用职权,强行撤销了失地单位的建制。这样,既可“理直气壮”地剥夺失地农民们选举村主任的权利,又能保证原利益同盟成员的不变,从而维持了该同盟继续侵吞农民利益的安全。
被举报人的上述种种“先进性”表现,无疑大大损害了党在农民中的形象。如果不予认真整改,必将大大影响社区广大群众积极性的发挥。让那些一贯与科学发展对着干的人继续执政,等于给三林群众的受害雪上加霜。“让城市生活更美好”的一天,再过一千多个日夜就将降临每一个市民,但象三林这样照例“执政为民”下去,这一天怎样降到我们的头上?根据历史经验,届时我们一定能重温到“临时粉刷,过期还原”的场面。
据报导,越南共产党将要坚决、严明、及时、公开地处置无论担任什么职务的政治、思想、道德和生活作风上的蜕化变质分子。我认为这确是一种先进性理念,值得为能实现这种理念而相庆。但愿这一先进性在中国率先成为现实,遍地开花,让全体中国人民真正都能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预祝我们都能齐步走向美好的未来。此致
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请确保我不因此而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