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市的“严重敌情”
作者:林明理
来源:作者博客
来源日期:2011-5-15
本站发布时间:2011-5-15 1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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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余市据说这几天“敌情”非常严重。据于建嵘教授的新浪微博(
http://t.sina.com.cn/yujianrong)透露:昨天(指5月13日)下午,江西新余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维稳会议,市委书记李安泽等高层将刘萍参选事件渲染为有国内外政治势力在幕后操纵的、企图颠覆共产党政权的一次重大政治事件。各级政府及单位在昨晚都召开了紧急维稳会议,要求守土有责,内外有别,内紧外松。
刘萍何许人也?一个当地的下岗职工,因自己的某些权益受损多次上访无果,还被视为“非法上访”受过“严肃处理”。刘女士于是决定独立参选当地渝水区人大代表,自行报名,自制竞选宣传材料,主动到各种场合对选民发表竞选演说。刘女士还在新浪微博中不时发布自己的竞选观点与竞选经历,她的微博至今已有2万6千多粉丝,名博李悔之先生还到江西新余录制了采访刘萍的录像并公诸网络。但是,这一举措,竟引发了某些人士的莫名恐惧。刘女士于是受到了一系列的特殊“照顾”:被断水断电,被跟踪,被关机,被“守卫”, 被失踪,支持推荐她作为代表候选人的选民被“有关方面”“约谈”然后其中一些“退出签名”……最新的状况仍然是刘女士被“失踪”,而当地市委市政府为此发表了这一严重“敌情”警示,某官网也适时发布新闻称“江西新钢选举指导组:刘萍未被列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是依法决定的”。
不过,这一“敌情”警示竟丝毫吓不了最该被吓到的人。不但众多粉丝予以讽刺嘲笑,众多名人也加入了“自首”行列。如,一直支持刘萍依法竞选的于建嵘教授当即在微博发出自首书:中共江西新余市委书记:据称,你己下令追查支持“@刘萍196412 ”的敌对势力,特自首。本人于建嵘,中国公民,无党派非人士,热爱祖国,坚守宪法,始终支持内退女工刘萍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合法行为。如跨省约谈,可派贵市听过我讲座的数位市县公安局长来北京宋庄画家村。
时评家@笑蜀也即跟上:好玩好玩。支持公民刘萍行使法定权利即为颠覆?保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即为颠覆?那么我也颠覆了。颠覆侵犯公民权利和破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敌对势力是公民的光荣。于教授如果自首是光荣自首,我也愿光荣自首。且大吼一声,愿光荣自首的还有木有?有木有?有木有?
这两条微博又被无数网友转发,许多人也纷纷表示愿自认为新余官方的“敌对势力”并去“自首”。笔者看了,也禁不住转发了一条:支持,支持。我们也愿意一起或单独去新余“自首”。新余市委书记,我们来了。
一个依法参选人大代表的公民,竟引来当地公权力这么多的法外“关注”,引发这么严重的“敌情”,而且“引蛇出洞”引出了这么多的甘愿“自首”的“敌对势力”,可谓中国“特色”的奇观啊。
笔者虽然不赞同像文革期间那样的“政治事件”人人表态、人人过关,但却很希望有更多的人对刘萍参选事件以及江西新余官方的“敌情”警示表个态:在新余官方的做派与“警示”面前,你是自认为他们所称的“敌人”,还是他们的“朋友”?
并且,我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人能认真思考一下:要说“敌人”,谁才是这个国家宪法与法律的真正敌人?谁才是这个国家和谐、文明与进步的真正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