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兰起诉我们,不论是否有理,都应该在法庭上解决,而不是在互联网上进行“口水战”。2011年4月初,当他们在网络上发动攻击后,我曾经打电话要求他们停止在网上讨论此案,被黄健拒绝,因为那时的他以为网上舆论对他有利。在此之前,黄健在2010年7月给我的电子邮件中,曾经明确表示他至少要把此案搞成国内的“抗美”炒作点,也就是说,利用此案进行炒作,本来就是他计划中“组合拳”的一部分:
上图:黄健的如意算盘:立足于反美政治炒作,既要钱,也要美国绿卡
最近,在桑兰诉海明的诉讼中,原告和被告达成协议,双方停止在网络上互相攻击。如果当年黄健和桑兰接受了我的劝告和要求,不要在网络上炒作,他们也就不至于像今天那样在舆论面前丢人现眼。
这场高调诉讼以“跨国维权”和“天价索赔”为标榜,一开场价码就是18亿美元,后来又增加到21亿美元,而诉讼的对象又是美国的媒体巨头,当然很抢眼球,引起国内各大媒体的兴趣和关注,也很容易获得国内网民的支持。在诉讼开始的一两个月内,黄健利用媒体进行炒作,的确很顺手,媒体几乎一面倒的支持她。其中最典型的是中央电视台的《东方时空》节目,不仅完全按照桑兰及其律师单方面的说法来编辑他们的报道,甚至号召全国观众支持桑兰“维权”。
上图:2011年6月29日桑兰抵达纽约机场时的情景
1998年桑兰在《友好运动会》上受伤后,运动会的主办单位的确说过不少安抚桑兰的话,这些话后来没有兑现,桑兰要起诉运动会主办单位,还情有可原,但是桑兰及其律师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他们把曾经帮助过她的人也列为被告,涉嫌“忘恩负义”,使得这场“维权”官司立即变质变味,引起一部分网民的质疑和愤慨,他们问,这究竟是在“维权”,还是在“敲诈”?这些网民的声音在开始时虽然很弱小,但是随着案情的展开,指责之声却越来越大。
紧接着,桑、黄及其律师又犯了一个更大的错误,她们把网上对桑兰有批评或不满言论的网民也列为被告,控以“诽谤”罪,企图以此来压制网民对桑兰的指责,想不到却引起网民更大的反弹和不满。
使用美国法院的“传票”来压制舆论,是桑、黄及其律师的一大创举。周立波因为说了一句“做好事是要付出代价的”,就受到被起诉的威胁,可见其荒唐和嚣张。桑、黄的现任律师徐晓冰至今仍然把30位无名网友列为被告,威胁要起诉他们,这些网友中虽然有匿名的,但是也有实名的,他们至今没有收到法院告票,说明这不过是桑、黄及其律师玩弄美国司法制度的恶劣行为,目的在于制造“寒蝉效应”,压制网上言论。
网上的一片反对之声,本来应该引起桑兰的反思,但是她竟把这些网民一律视为“网络水军”,是有组织、有背景的,是被我们收买的。
桑兰方以“猥亵”、“性侵”、“强奸”为题,在网上高调炒作了三个月之久,到桑兰去警局报案为止,达到了最高峰。一位资深体育记者在自己的博客网站上,用写小说的方式渲染这一无中生有的“强奸”过程,激怒了一些不明真相的网民,她们甚至叫嚷要杀死我们。
从2011年5月初到8月初那三个月内,桑兰及其律师几乎每几天就举行一次记者招待会或新闻发布会,我们遭受了一些媒体的轮番轰炸,其中特别是《半岛晨报》及其记者曾啸,几乎成为桑兰的专用喉舌。根据海明后来的揭发,黄健甚至吹牛说,某中央领导曾到报社亲自布置对“桑兰案”的报道。
但是好景不长,随着桑兰到警局报案被拒绝,以及桑兰在宣誓证词中攻击中国领导人和政治体制后,国内媒体突然静寂了大约一个星期,之后,出现了180度的转变,特别是桑、黄和海明闹翻,海明律师揭发桑兰报强奸案是为了办美国绿卡后,网上指责桑兰的声音,逐步压倒了那些支持桑兰的声音。到8月底,桑兰被网民推选为2011年“10大噁心人物”之一。
在大部分媒体跟风起哄报道桑兰案的浪潮中,有一个媒体始终主持正义,客观报道事实真相,那就是《新华社》纽约分社。1998年桑兰受伤后,当时的《新华社》
驻联合国分社社长周锡生(当今的总社副社长)是最先采访桑兰的记者。2011年6月29日桑兰来纽约时,《新华社》纽约分社记者李大玖亲自到机场采访桑兰,在桑兰的第一个记者招待会上,李大玖是敢于正面追问桑兰的唯一记者。她问了两个关键问题,而且坚持要桑兰亲自回答,一是:“这次诉讼是你的决定吗?”
桑兰很肯定的答复称:“是的,这都是我的决定。” 二是:“你有没有被性骚扰?”
桑兰不敢正面回答,反问:“怎么会没有呢?如果没有岂不就变成媒体所说的子虚乌有了吗?”
上图:《新华社》李大玖是最早敢于当面质询桑兰的记者,其次是《美国中文网》的小边(图中最右)
由于李大玖如实报道事件的过程,她被黄健百般羞辱,甚至威胁要到北京新华社总部去静坐示威,但是李大玖不为所动,坚持了一个记者所应有的专业精神。桑、黄后来的代表律师徐晓冰,明显害怕李大玖,李大玖每次提出要求采访,徐晓冰总是百般回避,不敢面对。
桑、
黄及其律师利用媒体高调打官司,除了企图对诉讼施加舆论压力外,还有一个重要目的,那就是指望用“天价索赔”引出一些能支持桑兰“罗马尼亚教练撤垫子”说法的见证人,他认为“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此外,他也希望会有人出来爆我们的料,以此来逼我们求和。黄健心目中的“勇夫”始终没有出现,但是却引出了一个路平。此人被网友揭发为骗子,虽然他现在隐而不现,但是莫虎律师一早说过,早晚会请他出来把话说说清楚。
这场舆论战,也暴露了一些媒体的弱点,即便是《中央电视台》这样的国家级媒体,也可以轻易被桑、黄所利用,因为他们的新闻价值观念就在于“维权”、“跨国”、“天价”这样一些能捕捉眼球的热点,他们宁可跟风起哄,也不肯去真正花功夫调查事实真相。难怪他们如此容易被一些别有用心之徒所利用。
就连鲁豫这样大名鼎鼎的节目主持人也被他们利用。在她今年一月的节目里,黄健还在高谈阔论他们的跨国诉讼案,号召伤残运动员“通过法律维权”。可以看得出,鲁豫对这个案件很缺乏了解和分析,她的团队事前没有充分备课,被黄健利用这个机会,又一次对诉讼案件进行歪曲宣传。桑兰控告《时代华纳》的主要理由是该公司没有兑现诺言,没有在经济上支持桑兰,然而在鲁豫的节目中,黄健反称《时代华纳》很愿意帮助桑兰,只是桑兰不知道。对于他这种出尔反尔荒谬而不合逻辑的胡言乱语,鲁豫完全可以追问一句:“桑兰为什么不知道?” 但是她竟然坐在那里,目瞪口呆,无言以对。(点击看视频)
网民却不是这么容易被忽悠的,他们可能一时被蒙蔽,一旦真相大白,舆论可以在一夜之间产生180度的转变,这是桑、黄等人所没有预料到的,而一些头脑比较清醒的网友,他们从一开始就看出桑、黄的图谋,作出非常靠谱的分析判断。他们与本案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只是看不过那种歪风邪气,不愿跟风起哄,他们在桑、黄嚣张狂妄的“传票”压力下,没有被吓倒,可敬可佩。在我看来,他们在今天世风日下的环境中,是社会正气的最好代表。
申明:本博有关桑兰诉讼案情的陈述,只代表作者个人对案情的理解和看法。有关本案的详情实况,请参考《法院网》(PACER)所公布的有关本案的文档资料(桑兰诉刘、谢、莫:11-cv-2870,桑兰诉海明:12-cv-7103)。
参考阅读: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10)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9)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8)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7)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6)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5)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4)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3)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2)
桑兰跨国诉讼案四年来的回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