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在刘强东涉嫌性侵案即将于明天在明尼苏达州法庭开审之前,《华盛顿邮报》等主流媒体突然报道,原、被告律师发布联合声明,宣布双方达成和解。
联合声明称:“2018年明尼苏达州刘静尧女士与刘强东先生之间发生的误会,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给当事人及其家属带来了深刻的痛苦。” “今天,双方同意搁置分歧,解决法律纠纷,避免诉讼造成的进一步痛苦和折磨。”
这场诉讼闹的沸沸扬扬,原来只是“一场误会”,令很多准备“看戏、吃瓜”的网民感到失望。
民事诉讼达成“和解”的基础通常是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联合声明完全没有提及赔偿问题。原告和被告之间的“和解”究竟有没有赔偿,就成为一个令人关注的焦点问题。
如果没有赔偿而达成和解,实际就是“撤诉”,但原告单方面“撤诉”而没有获得赔偿,似乎带有认输的意思,以“搁置分歧以避免痛苦”为由而达成“和解”,是个明智的选择。当今国与国之间的纠纷也往往采用这样的解决办法。
从已知的案情来分析,原告和被告都已经承认在2018年8月31日夜晚发生了性行为,有关“强奸”的刑事指控已经被拒绝,眼下民事诉讼的主要分歧在于被告坚持是“双方自愿”,而原告坚持是“受到胁迫”。本次开庭的主要目的是搞清事实,确定究竟是“自愿”还是“胁迫”。
原告是个年轻的未婚女子,深入揭发当晚的细节只能加深女方的羞耻、尴尬和痛苦,不论诉讼是输是赢,女方将来都要在社会上面对别人的指指点点,很难做人。实际上女方已经遭受了“网暴”,被指责“撒谎、敲诈......”。当初唆使原告提起诉讼的女方支持者,实际是把已经受伤的女方推入了一个更加痛苦的火坑。尽快结束这场纠纷以求解脱应该是上上之策。
更可况从已公开的案情开看,很多细节都有视频录像和证人的口供,女方不像是喝醉了的,也不像是受到胁迫,深究下去,似乎未必对女方有利。因此,“双方同意搁置分歧,解决法律纠纷,避免诉讼造成的进一步痛苦和折磨”就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长达几年的诉讼过程,虽然会令人不满,也有一个重要的好处:漫长的时间使双方冷静下来,重新思考这一切是否值得,往往可以因此纠正一时冲动下的错误决定,而时间也往往可以抚平一切。
桑兰“天价跨国诉讼案”的结果是:我方损失了100万美元的费用,她失去了一个美国家庭愿意此后对她付出的长期援助,损人而不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