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特朗普涉嫌“煽动叛乱”罪,民主党决定采用一切可能采取的手段,严厉惩罚特朗普。从目前美国的民意看,越来越多的美国民众认为应该制裁特朗普,昨天又有一名特朗普的内阁成员,国土安全部部长,提出辞职。
也许是为了争取时间,民主党对特朗普双管齐下:既要求副总统出头罢免总统,又向众议院提出弹劾总统的议案。
众议院将于今日对一项议案进行投票,该议案要求副总统彭斯在议案通过后24小时内,根据宪法第25修正案第4款的规定,启动对总统特朗普的罢免程序。
该议案是否能通过,议案通过后彭斯是否同意罢免总统,目前都是未知数,但是已经有专家指出,宪法第25修正案的有关规定,指的是总统出现身体或精神上的障碍,例如交通意外或中风,无法继续执行公务,副总统可以在多数内阁成员的支持下,取而代之。如果总统的身体和精神都没有出现异样,上星期的特朗普和上个月的特朗普没有什么两样,那么引用宪法第25修正案罢免总统,就涉嫌“滥用”,此例不可开。也就是说,彭斯很可能不同意这么做。
尽管有难度,民主党仍然决定试一下,因为用这个方法罢免特朗普最为快捷。但是民主党也知道彭斯可能不合作,因此同时准备了弹劾议案,明天星期三将在众议院进行投票。
已经有人提出,弹劾总统这么大的事情,必须进行充分的讨论,更何况特朗普是否犯了“煽动叛乱”罪,还存在争议,比较一致的意见是,弹劾虽然需要比较长的时间,这却是解决纷争的正确途径。
问题来了,下星期三特朗普就下台了,如果参议院对弹劾案的裁决不得不拖到新总统宣誓就职之后,那么弹劾一个已经下了台的总统即便成功,也等于是对一个已死的被告判处死刑,又有何意义?
明知特朗普即将下台却还要弹劾他,我猜想其意义在于“盖棺论定”,把他彻底拉黑,写进美国历史,即便将来有一天他突然“咸鱼翻身”起死回生了,也不能再竞选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