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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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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一)
一位中学老同学在群里上传了关于“2019年中国各阶层收入”的统计数据,引起了我的兴趣。数据来源是《国家统计局》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2019》,虽然我没有找到《年鉴》中的直接来源,但是我相信来自《财新网》的信息,如(图表一)所示。
也许是我闲来无事,根据这个统计进行了一番计算,目的是想看看我国人民的总收入究竟是多少。
计算方法也很简单,年收入总额(亿元)= 人数(亿) x 月收入(元) x 12,根据(图表一)公布的人数、最低月收入和最高月收入,可以计算出年收入总额中的三个结果:(1)最低:1004400亿元,(2)最高:3645600亿元,(3)平均:2295000亿元。
计算方法虽然简单,数码却是“万亿”级的,为避免错误,使用《微软》的Excel计算软件,如以下(图表二)所示:
(图表二)
我到网上搜了一下,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9年中国的国民收入GNP总额(= 国民生产总额GDP - 外国人在中国的收入)为988458亿元,竟低于我(图表二)计算结果中的“最低额”1004400亿元,如果和我计算的“最高额”或“平均额“相比较,竟相差一至两倍之多,简直是荒谬了。
在我的“最低总额”计算中,最低档5.6亿人的收入是在假设为0的条件下计算出来的,实际数据当然应该高于此数,那么计算结果和公布的GNP数据差额就更大了。根据我的估计,误差至少大于10%。
同一个《国家统计局》,为什么在统计数字上有这么大的出入?是国家公布的GNP总额太谦虚了,还是社会各阶层人民的收入数据过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