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问题已经成为中、美关系中的热点,美方不断出台有关香港的法律,令人眼花缭乱,今将美方已经出台和即将出台的有关香港的法律进行梳理,罗列于后,供大家参考:
《香港政策法》Hong Kong Policy Act of 1992 (1992年10月5日生效)- 此法制订于1997年香港回归前夕,根据此法,美国承认《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承认香港为一个在政治、法治、经济、贸易等各方面与中国大陆有所不同的“高度自治”地区,将香港与中国大陆区别对待,视香港为“独立关税区”,给予各种优惠和特权。
《香港保护法》Hong Kong Protection Act (2019年11月27日生效)- 此法的全称为《限制向香港出口催淚彈和人群控制技術法》Placing Restrictions on Teargas Exports and Crowd-control Technology to Hong Kong Act - 根据此法,禁止美国公司向香港警方出口催泪弹和“非致命人群控制”技术及物品,并要求国务卿向国会提交报告。
《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 (尚未生效,2020年6月25日参议院通过,等待众议院通过和总统签字)- 此法案在中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香港国家安全法”前夕提出。根据此法,中国公布和实施“香港国安法”后,美国政府必须向国会提交名单,严厉制裁中方与破坏“香港高度自治权”有关的个人和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