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次特朗普再度面临弹劾风险的事件中,我们看到美国有一套完整的体制,如果总统涉嫌犯法,任何人都有权举报,并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所举报的事项性质严重,可信度高,有关部门必须向国会报告,国会有可能对总统启动弹劾程序,最后可能逼总统下台。
这一次,根据已经公布的资料,事情的发展过程如下:
8月12日,美国政府“情报总监办公室” Office of the Inspector General of the Intelligence Community (IGIC) 收到了一封举报总统犯法的信件。举报信揭发美国总统特朗普“在7月25日和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的电话通讯中,对乌克兰领导人施加压力,要他采取行动,对2020的再度当选提供帮助。”
IGIC是负责接受此类举报并进行调查的专门机构,其上级机构是“国家情报办公室主任” Office of the Director of National Intelligence (ODNI)。美国法律规定,IGIC收到这样的举报信后,必须在14天内对以下两个问题作出决定:(1)举报事项是否严重,(2)举报内容是否可信。
8月26日,即收到举报信之后第14天,IGIC总监 Michael Atkinson 就有关举报事项,确认举报信所报事项和内容“严重”和“可信”,向上级ODNI提出了一份长达7页的报告。该报告已经在媒体上全文公布。(点击这里)
IGIC在报告中论证举报事项的“严重性”时,甚至引用了特朗普本人在2018年9月12日下达的“行政命令”,该命令明确规定:任何外国对美国选举的任何干预,是对美国外交政策和国家安全的严重威胁。
由于举报事项涉及特朗普和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在7月25日的电话通讯,IGIC也通知了白宫,保留该电话通讯和一切有关资料。
IGIC在给ODNI的报告中指出,举报人实名举报,IGIC知道举报人是谁,但是举报人要求保密。
ODNI收到IGIC报告后,按照美国法律规定,必须在7天内向美国国会提出报告。我不清楚ODNI是否按时上报国会,但ODNI显然不敢扣压不报,美国国会最终收到了ODNI转来的报告,并且立即开始展开调查。几天前佩洛西宣布对特朗普展开弹劾调查,并无实际意义,因为国会的有关委员会在收到ODNI报告后,对特朗普的调查工作已经展开。
从以上过程可以看出,IGIC和ODNI都是特朗普政府司法部的下属机构,他们都必须对总统负责,又必须对法律负责。如果总统犯法,也就是当总统和法律发生矛盾时,政府机构必须以法律为重,不能徇私枉法。在以上过程中,如果总统进行干预作梗,那么就更加加重了违法行为。特朗普显然为此咬牙切齿,气得七窍冒烟,但是也无可奈何。特朗普还强烈要求知道举报人是谁,但是IGIC和ODNI都拒绝透露。
这就是美国法治精神的精髓所在。“法律高于一切”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美国绝非空话。
据媒体报道,美国议会有六个委员会对此案展开调查,也就是说,事情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如果负责调查的委员会(通常是众议院“司法委员会”)认为符合弹劾条件,就会要求众议院投票表决,如果获得1/2简单多数通过,再送参议院投票表决,只要获得2/3多数通过,总统就必须下台了。
此案现在正在调查中,据说最快要到年底前才能送众议院投票,漫长的争议和辩论显然不可避免,等送到参议院进行辩论和表决时,美国可能已经进入2020大选。此案的实际意义也许不在于特朗普是否被弹劾,而在于是否影响他的再度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