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传言刘强东与“奶茶妹”章泽天协议离婚,被章父所否认
上图:2018年8月31日晚一女学生参加了刘强东的宴请,接着就发生了“强奸案”
去年8月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刘强东“强奸美国明尼苏达州立大学女学生”案,因证据不足,当地检查官决定不予刑事起诉,如今“受害人”决定启动民事诉讼,索要巨额赔款。
民事诉讼的法律标准要比刑事诉讼的标准低很多,因此此案虽然在刑事上没有成功,但是在民事诉讼上的成功可能性则比较大。
由于刘强东是中国的商界名人,他所创办的“京东”电商又在美国“纳斯达克”股市上市,他的任何新闻都可能影响“京东”的股值,去年爆发的“强奸案”丑闻已经导致“京东”估值严重受损。这一次,虽然只是民事诉讼,但仍然是不可忽视的丑闻案,美国各大主流媒体,如CNN和Times等,都予以报道。此案再度引起美国主流社会和华人社会的关注。
由于这一起诉,受害女的姓名被公开。现在我们只知道她的英文姓名为Liu Jingyao,有人翻译为“刘静尧”,或“刘静瑶”,或“刘京瑶”等等。
根据新闻报道,原告索赔的金额为5万美元以上,我理解这个5万美元只是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的最低门槛。原告虽然没有公布她的实际索赔金额,我相信应远高于此数,有可能高达上亿美元。当然,这将是一个“漫天要价和就地还钱”的过程。
原告的代理律师,是“人身伤害案”的专门律师,根据媒体报道,该律师拥有成功赢得10多亿美元赔款的办案历史记录,其中一个类似的“强奸案”,曾经获赔4700万美元。
此类案件的受害人如果属弱势群体,而被告是名人或富豪,法院判案,往往对原告有利,而且罚款金额也往往高得令人乍舌,因此办案律师喜欢采取“分成”的办法收费,不赢官司不收费用,如此既解决了原告没有经济能力支付高额律师费的问题,律师在胜诉后又能收取高额的分成,一举两得。也因为如此,如果被告是有钱人,往往被此类律师盯上,成为目标。
如此说来,这似乎和“敲诈勒索”没有什么两样,是的,的确有些难以分辨,但是这样做的结果,是严厉惩戒那些以为自己有钱就可以无法无天的富豪,使得他们不敢任性。
像刘强东这种人的这种行为,在国内真不算一回事,也许正因为如此,他们以为在美国也可以胡作非为,终于碰了钉子。
据悉,起诉书内的被告,除了刘强东本人外,还有“京东”公司。此外,起诉书还提到了刘强东的“帮凶”,例如“京东公司”的两名员工Vivian Yang和Alice Zhang,以及刘强东在“明大”的富豪“同学”Qiyong Yao或Charlie Yao,就是那个把刘静瑶介绍给刘强东的广东富商。
刘强东和原告曾经发生性关系,他早已承认,问题的焦点将集中在“自愿”还是“强迫”这个关键问题上。估计被告会强硬表态,“一分钱不给”,也会聘请大律师进行强有力的辩护,但是这些都不过是讨价还价的“姿态”而已。
最后双方多数会在庭外和解,和解的金额将被保密(我估计会以千万美元计),这样做至少可以保住被告的名誉,尤其是上市公司,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名誉将直接影响公司股值,输不起。
这一回,形势对原告比较有利,对被告方很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