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花旗银行》赞助的纽约市“共享单车”
一年多前,“共享单车”被称为中国新“四大发明”之一,可好景不长,如今却轰然倒塌,到底是什么原因?
“共享单车”我也非常喜欢,每次到北京必定要“共享”一下,恢复年轻时的风采,直到去年在王府井骑车脑袋撞石头因为没带头盔而受伤为止。
“共享单车”的最大特点是方便,利用高科技手段(手机通讯、二维码、卫星定位、网上支付等),可以随地取车,随时起租,随时停租,随地停车,太方便了,对于那些每天需要在住家和地铁站之间往返的上班族来说,这是一种无法拒绝的“刚需”。
经过计算,这是一个大有前途的项目,于是“共享单车”一哄而起,又经过一段时间你死我活的血腥拼杀之后,最后剩下两家:OFO(黄色)和摩拜(红色),这两家的市场占有份额达到90%。
和一切创新事业一样,最初都不赚钱,甚至很烧钱,到了两家分享市场的垄断局面,应该可以赚钱了吧,这两家都已经奄奄一息,到了崩溃的边缘,于是在顾客“退订”的大潮下,轰然倒地不起了。
很多“事后诸葛亮”经济学家纷纷出来分析原因,指出原因之一是用户的破坏性太强,单车的结构虽然经过特殊设计,仍然无法抵抗用户的破坏;原因之二是乱停乱放,造成社会对这种单车的抵制;原因之三是单车被偷的比例太高......
有人更进行了“深度”分析,认为中国人极度自私,缺乏公德心,只要看看公共厕所里厕纸的丢失情况,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共享单车”注定失败。
说实话,“共享单车”并非中国的发明,“共享单车”在中国兴起之前,欧洲早就有了,美国也早就有了。既然欧洲和美国的“共享单车”至今仍然存在,继续为市民服务,中国的为什么就非失败不可呢?
欧美的“共享单车”有一个明显的特点:都是“站点式”的,或称“桩式”,每辆单车必须停放在单车站上,不能乱停乱放,虽然失去了一些方便,却维持了“共享单车”的生存命运,也在很大程度上排除了单车被偷的可能性。
中国的“共享单车”如果转型,改成“站点停放”模式,或许还能继续生存下去,遗憾的是,OFO和摩拜都精疲力尽,已经倒地不起,回生无术了。
“共享单车”在中国的高速发展和迅速崩溃,似乎也提出了一个问题:那种低速而稳定的发展模式是否也有可取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