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枪毒案”中的毒品究竟是谁的?这个问题,始终是看点中的看点,关键中的关键。
到目前为止,我们所知道的事实是:(1)毒品是在周立波带来的包包内发现的;(2)毒品的份量很小;(3)和毒品同时发现的,还有吸食工具;(4)毒品上没有发现任何人的DNA;(5)周立波本人曾经涉嫌吸毒。
到目前为止,无人承认“是我的”,但是说“是他的”,却有以下几位:(1)周立波最初在警局说是女儿的(唐语),(2)胡洁说是周立波的,但是是范某给的(唐语);(3)是唐爽的(胡洁公布的“某某”录音);(4)是“某某”栽赃陷害,暗示是“某某”的(周语)。
到目前为止,唐爽的嫌疑已经被法院排除,“某某”的嫌疑也比较轻,因为如果是某某“赠送”或“栽赃”,毒品的份量不会那么少,大可多放一些,而且似乎也无须画蛇添足,在毒品之外又再添加吸毒工具。
如果把以上(3)和(4)排除掉,就只剩下(1)和(2)了,也就是说,毒品可能是胡洁女儿的,也可能是周立波自己的,但是是别人给的。这两种说法,都来自唐爽,因此需要分析,不能偏听偏信。
我们先看看唐爽所言,在逻辑上是否说得通。出事当晚,周立波告诉警察,他所开的车,是女儿的,车上的包包也是女儿的,因此唐爽说周立波在被抓现场和在警局中曾经反复说:"是女儿的,我不知道....." 看来是真实可信的。周立波是胡洁的老公,胡洁居然说毒品是她老公周立波的,是否太离谱了呢?仔细想想,其实也很合理,胡洁为了保护女儿,反驳周立波最早期的说法,也很自然,更何况这话是她在唐爽讨说法时,私下对唐爽说的,那时她还很信任唐爽。
唐爽的关于“胡洁说”的说法,是唐爽编造的吗?看来不像,唐爽似乎很明白做假证的严重性,此时此刻,没有必要造这个谣,牵出一个不为人知的“范某”来。值得注意的是,“艺人吸毒”是个普遍现象,这位姓范的唱京戏角色,受到唐爽的无端攻击,却至今保持沉默,没有出来反驳或澄清事实。
这两种说法,不论是胡洁女儿的,还是周立波本人的,都属于周家内部事务,外人无须再做进一步的推论。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种说法,都发生在事发后最初的时间范围内,我认为这种“原始”说法的可信度很高,至于后来出现的种种说法,可能都经过不同程度的加工。
根据王志安采访“某某”时,“某某”的说法:周立波不论干什么事,每隔四、五十分钟就要离开一次,在球场上也是如此(注:高尔夫球场上是可以吸烟的),不知道为什么,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但“某某”承认其感觉是“吸毒”。根据唐爽的说法,周立波在警局曾经出现幻觉,说警察局在播放“壹周立波秀”,暗示周立波可能有毒瘾。有意思的是,这两人都强调没看见周立波吸毒,但又都暗示周立波有毒瘾。
这里需要指出,毒品和吸毒工具上没有发现任何人的DNA,不能证明毒品属于任何人,也不能证明毒品不属于任何人(难道属于上帝?)。周立波说“既然没有我的DNA就证明不是我的”,这个理由说不通。
以上都是我根据已知的情况和事实所作出的推论,如有不妥,大家可以理性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