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来北京,总会遇到上网的问题,一些经常访问的网站被屏蔽,上不去。绝大部分我经常访问的英文网站都可以开通,受屏蔽的主要是一些中文网站。“纽约时报中文网”过去被屏蔽,这次发现开通了,而“华尔街日报中文网”过去是开通的,这次却发现被屏蔽了。“维基百科”的英文部分是开通的,中文部分被屏蔽,而粤语部分却又是开通的。虽然感觉不方便,但是问题不大,尤其是《美国中文网》可以开通无阻,没有问题。
对我来说,最大的不方便是“谷歌”被屏蔽。近几年回国时,“谷歌电邮”还能继续使用。只要“谷歌电邮”还能使用,其他和“谷歌”有关的网站被屏蔽,我倒也不太在乎。“谷歌”和“谷歌地图”这两个搜索引擎不能用,还有其他搜索引擎可以用,好在我不上
Facebook和twitte等社交网站,也不用Skype和Instagram,这些网站被屏蔽,对我影响确实不大。
这次回北京所遭遇的最大问题,是“谷歌电邮”(Gmail)被彻底屏蔽了,这可真是要我的命了,等于切断了我最主要的对外联络管道,使我disconnected。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我在北京几乎呆不下去。
百般无奈之下,我向互联网提出了一个问题:How to read my Gmail in China?
“微软”的“必应”(Bing)搜索引擎自动弹出答复了我的问题。根据“必应”所提供的线索,可以通过VPN服务器开通被屏蔽的网站。进一步查询VPN是什么,才知道这是“虚拟专用网络”(Virtual Private
Network),或者是“代理服务器”,这使我立即联想到经常听说的“爬墙软件”。然而,在中国使用“爬墙软件”合法吗?我不想给自己惹麻烦。
为慎重起见,我作了进一步的搜索。在“百度”内键入“VPN”之后,发现存在很多提供VPN服务的网站,既有境外的,也有国内的,有些免费,有些要收费。
“工信部”对VPN网站有一定的管理条例,要求他们在该部备案,否则不受中国法律保护。看来这些提供VPN服务的网站,可以在中国合法经营,他们都在网上公开招揽生意。
这就越发使我纳闷了,政府一方面用“防火墙”屏蔽一些国外的网站,另一方面又允许VPN网站协助网民“爬墙”,这岂不互相矛盾?难道是故意网开一面?
进一步的搜索,发现VPN的主要功能不是“爬墙”,而是一种对通讯很有用的保密和提速方式。因为互联网是公开的通讯渠道,在公开的网络上收发需要保密的信息,使用VPN加密,这才是VPN的主业。除了加密,VPN还可以加速,例如玩游戏或看视频,使用VPN可以不卡机。由于VPN本身具备正当和有价值的服务功能,政府不仅不予关停,反而提供法律保护。
但是用户使用了VPN技术,却附带地突破了政府的“防火墙”,这个问题应该如何解决,也许是个复杂的技术难题,我不是电脑专家,说不清楚。
无论如何,我为了开通自己的“谷歌电邮”,下载并使用了一家VPN公司的软件,虽然需要付费,但是立即开通了我的“谷歌电邮”。与此同时,我发现所有其它原先被屏蔽的网站也可以开通了,而且上网速度还有所提高。
电邮的问题是解决了,这样做在中国是否违法,仍然没有找到答案。我到网上查了查,有一个答复是如此说的:VPN本身并不违法,但是如果通过VPN干非法的事
情,那就另作别论了。我通过VPN查看了自己的电子邮件,是否和偷看禁书或色情视频同罪?据说没有明文规定为违法的行为,就是合法的。这样做如果违法,违了哪一个法?希望明白人指点迷津。
上图:在“百度”键入VPN后,弹出大量国内VPN网站的广告,甚至宣称“秒开国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