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一位“中国间谍”苏斌在美国向法院“认罪”。苏斌是持加拿大绿卡的中国公民,被引渡到美国来面对司法起诉。严格说他不算是“中国间谍”,因为他不属
于任何中国政府部门,他只是一个“网络黑客”,非法入侵他人电脑系统窃取数据资料,在情报市场上出售牟利。他入侵的电脑系统属于美国《波音》公司,所获取
的资料与该公司参加开发的C17、F22、F35等军用飞机有关。根据起诉书的披露,与他合作的还有两名未予起诉者,起诉书中用“UC1”和“UC2”代
号表示,该两名合伙人在中国,而且具有“军方身份”,因此美国政府认为有理由怀疑苏斌的政府背景。
美国政府的起诉书是公开的,受理的法院为加州中区(California Central)美国联邦法院,文档号为“2:14-mj-01318-DUTY”。起诉书长达50页,美国政府有什么证据,写在起诉书内,任何人都可以上网到PACER网站查阅或下载有关文件。
根据起诉书所披露的内容,苏斌的作案手法首先是冒充《波音》公司员工,发“钓鱼邮件”给其他《波音》公司内有关员工,诱使他们打开邮件的一个附件,从而在对方电脑内得以安装一个“恶意软件”,通过这个软件不断进入对方电脑,窃取其中的敏感数据资料。
多年来,美国指责中国黑客入侵美国电脑系统,窃取情报资料,一直没有抓到真凭实据,或者是虽然有证据,但是“黑客”在中国境内,无可奈何。苏斌是第一个被美国政府抓获而又认罪的中国“黑客”,可以说是一个突破。对于美国政府的指责,中国政府多次声明坚决反对任何非法入侵他人电脑系统的“黑客”行为。这一次,《环球时报》作为政府官媒,却公开站出来向苏斌致敬、致谢,鼓励这种行为,可以说是与美国政府的指责相呼应,也是对中国政府的“高级黑”。
今天中国司法制度下的流行怪象,是嫌犯公开认罪以换取从宽处理,《环球时报》把这一现象套用到美国司法制度,显得既荒谬又无知:
3月24日中国《环球时报》社论:《我们该向苏斌致谢,还是为他喊冤》
美国司法部23日发布的一份文告称,一位名叫苏斌的中国人当天在美国法庭认罪,承认自己入侵多家美国防务承包商的电脑系统,窃取涉及先进战机F-22、
F-35以及重型运输机C-17的技术资料。文告说,苏斌在与司法部达成的认罪书中承认,他"在一个源自中国的阴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与中国境内两名"
身份不明的人"进行了合谋。有美国媒体猜测那两人是中国军方人士。
苏斌2014年7月在加拿大被捕,今年2月被送交美国司法当局。中国政府一直拒绝承认与苏斌案有关联,外交部24日表示将继续密切关注这一案件,要求美方确保中国公民的隐私权和在美国的各项合法权益。
由于美国司法实践中流行认罪制度,认罪者往往可以换取轻判,外人很难了解认罪者的真实想法,以及这当中有没有"冤枉"的成分。
情报是每个国家都在从事的事情,世界最出名的情报机构是中情局和联邦调查局,后者已把
中国当成头号情报搜集目标。然而我们总是通过媒体听说美国抓到了"中国间谍",其中有很多后来被证明是冤案。与此同时却很少听说中国抓到"美国间谍"。据
说中国也抓到一些,但出于种种考虑没有公开披露。
通常情况下,有间谍被抓时,派出或收买间谍的国家都不会承认。比如中国每次宣布抓到西方国家的间谍,对方不仅拒绝承认他们为它的间谍机构服务,还动员西方舆论一起攻击中国人权,煽动悲情。
作为中国一家媒体,我们无从知道苏斌是否真的窃取了美国三大重要机型的数据,并且将它
们交给了中国官方。如果这是事实,我们愿意对他表达谢意,甚至向他致敬。在中美存在实际安全博弈的今天,中国隐蔽战线显然需要有能搞来如美方所说那些关键
资料的情报高手。无论他是中国外派情报人员,还是他出于商业利益冒了这些风险,我们都认为他是好样的。
如果他真被冤枉了,在美司法部的压力下被迫签了认罪书,我们向他表示深切的同情。我们相信随着中美情报战的继续,今后还会有因被错当成"中国间谍"而在美锒铛入狱的人。这是时代的悲剧,希望在美国敏感领域工作的华人都多加小心,避免莫名其妙被美国情报机构盯上。
现在糟糕的是,美国掌握着这个世界的"舆论导向",什么叫非法间谍活动,都是根据美国利益定。而且美国情报活动一旦曝光,美国舆论会帮着淡化它们的危害。其他国家的疑似情报活动一旦被抓住把柄,美方就添油加醋,夸张它们的违法程度和严重性。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斯诺登曝光的"棱镜"计划,美国把盟国领导人都当成了重点情报搜集对象,世界哗然。但美国不仅不加反思,反而通缉斯诺登。在同一个时间里,华盛顿竟好意思向中国高调交涉"网络间谍活动",显得它里里外外都挺有理。
中国大概还是技术上低美国一筹。美国的网络战部队是公开成立的,它的攻击性要远高于中国的"黑客"们,想都可以想出来。然而我们需要证据和公开这些证据、以此揭露美国虚伪的外交勇气。
美国动辄指责中国官方支持黑客攻击,并且用它搞出的、外界无法验证真伪的"证据"指名道姓抨击中国具体"军方机构","通缉"美方所指的"有罪中国军官"。中国有必要对美反其道而行之。
苏斌到底是谁,也许20年以后会有更清晰的答案。现在他可能面临5年监禁和一笔几十万美元的罚款。我们祝愿他能渡过这个难关。
3月26日杨恒均:《《环球》有关“中国间谍”的论述欠妥》
《环球时报》就美国司法部23日发布的一位名叫苏斌的中国人当天在美国法庭认罪窃密事件发表题为《我们该向苏斌致谢,还是为他喊冤》的社评。文章中有些说法我认为欠妥,对这届政府力求塑造的国际形象,以及海外华人的安危都有不利的影响。下面简单指出来。
环球评论称:“由于美国司法实践中流行认罪制度,认罪者往往可以换取轻判,外人很难了解认罪者的真实想法,以及这当中有没有‘冤枉’的成分。”
我也不知道环球是高级黑还是真的对各国宣判间谍重罪(HighCrime)一窍不通。
美国司法实践流行认罪制度?更何况那种以承认犯罪事实而换取较轻的判决从来都不适用于间谍罪。间谍罪最大甚至唯一的判定标准就是事实,所以,美国多次逮捕
所谓“华人间谍”包括最著名的李文和案,都因为没有确凿证据,又没人承认,最终大多以泄密或者不正当使用、保管绝密资料而不了了之。什么时候间谍会因为承
认了犯罪而被轻判过?即便普通刑事犯罪,承认犯罪或者上电视被侮辱一番就换来轻判,也不是美国流行的吧?《环球时报》的高级黑玩到这个程度,也是让人醉
了。
《环球》文章说:“作为中国一家媒体,我们无从知道苏斌是否真的窃取了美国三大重要机型的数
据,并且将它们交给了中国官方。如果这是事实,我们愿意对他表达谢意,甚至向他致敬。在中美存在实际安全博弈的今天,中国隐蔽战线显然需要有能搞来如美方
所说那些关键资料的情报高手。无论他是中国外派情报人员,还是他出于商业利益冒了这些风险,我们都认为他是好样的。”
别说《环球时报》是官方背景的大媒体,即便作为一家普通媒体,也不应该下探世界各国实行了多年的规则底线吧?即便在冷战高峰时期,美苏都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拥有的喉舌,公然要为“间谍行为”喝彩吧?这并不是说各国对自己的间谍不重视,而是在
过去一百年中,世界各国都在致力于国际法与国际规则的建立,而谁都知道,虽然间谍是必不可少,尤其是弱者对付强者的最有效武器,间谍也一定会被每个派出国
视为最高的无名英雄,但间谍的存在和间谍行为本身不但违反国际法,也公然破坏对象国的国家法律。
在这种情况下,大家都心照不宣,对间谍事件三缄其口,抓住后一般都不会承认,但也不会
激烈否认——因为过于激烈的否认又会伤害那些正在潜伏的间谍们——对被捕的间谍采取各种方式,包括私下沟通与交换的方式解决问题。哪有一个国家的媒体公然
鼓励要有这样的情报高手去偷窃他国花费大量经费研究得来的成果?
在这一点上,各国相关部门的表态就比较经典:必须保障被捕人的人权(例如隐私权和在美
国的各项合法权益),不得冤枉这些被指控为间谍的人。言下之意,你有证据我没办法,没有证据,放人吧。大家今后彼此彼此、你来我往,别得理不饶人啊。可
《环球》的文章一出,连续破了好几条底线。如果是国家层面的领导人公然如此支持本国在他国的“间谍窃密行为”,无异于宣战。这一点环球一个处理国际事务的
报纸,怎么会不知道?相关部门也不提醒一下?
文章在假设苏斌是“中国间谍”后,又假设他不是“中国间谍”,称:“如果他真被冤枉
了,在美司法部的压力下被迫签了认罪书,我们向他表示深切的同情。我们相信随着中美情报战的继续,今后还会有因被错当成‘中国间谍’而在美锒铛入狱的人。
这是时代的悲剧,希望在美国敏感领域工作的华人都多加小心,避免莫名其妙被美国情报机构盯上。”
《环球》一会要为华人充当窃密的“中国间谍”表达谢意和敬意,称赞他们是“好样的”,
一会又要为海外华人担惊受怕,怕被人家不停地搞出冤假错案,真是难为了这家媒体。但你这样跳出来,公然打破国际法与各国行之多年的规则,下探中国也一直认
同的底线,让中国如何同国际社会相处?又把几千万海外华人置于何种处境?
目前情况下,对于几千万华人华侨来说,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并力求让自己子女生活的国家更加自由、实行法治、搞好民主,就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否则,看看《环球》的论述,你真该“多加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