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一切责任推在海明身上,这是我们早就预料到他们会使用的计谋。
桑兰贴出了她与海明的“联合公报”,证明海明承认自己造谣。但是海明究竟承认了什么,让我们仔细检视这两页文件:
我首先看到的是“联合公报”(上页)没有签名,日期是6月25日,而有签名的那页(下页),日期为6月24日。从日期看,这两页应分属两个不同的文件,用6月24日的签名去证明日期为25日的文件,显然很矛盾。
好吧,就算这些都是无能律师的技术性失误,我们再来看看海明在文件中究竟承认了什么。海明说,在2011年秋冬,他在互联网(online)和媒体(press)上关于桑兰的某些陈述(关于“包二奶”、“偷门匙”、“桑兰为移民提供虚假证据”等)是虚假的。也就是说,他的确承认了某些造谣行为,但是只限于他在互联网和媒体上所说的话,并没有承认他提供給法院的宣誓证词是虚假的(否则他的律师饭碗就该砸了)。
我们在《刘国生夫妇有话说》视频中所提及的关于“政治庇护”、“U签证”、打“政治牌”等等,都立足于海明或桑兰本人所提供給法院的宣誓签名证词。
如果说海明是个坏律师,他也许是,但是桑兰在她诉海明的民事诉讼中,既没有诉海明在性侵、强奸等问题上误导她,也没有诉海明在攻击政治体制和国家领导人等问题上误导了她。她诉海明的,只是“包二奶”、“性侵狗”、“偷门匙”等琐碎事。
也就是说,在一些重要问题上,特别是她本人在警署报刑事案的口供,以及她自己提供給美国联邦法院的宣誓签名证供,她必须自己承担责任,休想拿海明当借口。
桑兰再次否认“政治庇护”。根据海明的宣誓签名证词,桑兰曾经向他提出以政治庇护为由申请绿卡。她多次在給我们的电子邮件和谈话中明确表示,希望将来把孩子生在美国,也希望将来到美国生活,有这些想法没有错,但是她连这也否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