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请《诺华公司》的两位中国高管来家喝酒闲聊,谈起中国医界的种种弊端,真可以说是闻所未闻,令人震撼。(附注:《诺华公司》为世界最大医药厂商Novartis,年销售额约600亿美元,总部在瑞士,其前身为
Ciba-Geigy与Sandoz,现有职工约9万人,该公司制造的抗疟疾特效药Coartem®就是基于屠呦呦发现的青蒿素。)
医药及医疗器械本来都是用来治病救人的,但是在中国,医药和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商如果不给回扣,产品再好,也几乎无法推销,但是如果給回扣,产品固然推销出去了,又引起了医生滥用医药产品的后果,病人被迫购买或保险公司被迫支付本来不需要购买的医药,造成大量浪费,甚至医疗事故。医院买药拿回扣是违法的,但是回扣未必是现金,可以有多种形式,例如请客吃饭、旅行费用、送礼、会议费、研究费、顾问费、企业股份等等。这种行为很难杜绝,因为往往是在表面合法的名堂下进行的。
医界的丑恶现象,不仅中国有,美国也有,只是程度不同。医药和医疗器材一旦商品化,各种商业弊端自然产生。2007年的一份调查
报告指出:94%的美国医生与企业有经济关联,其中83%收取礼物,28%收取企业顾问费或研究费用。接受调查的医生中,60%与医学教育有关,40%参与制定临床指导。到2001年,企业已经成为55-60%医学研究与开发资金的来源,金额高达1000亿美元。
美国国会2010年通过了医界的《阳光法案》(
Sunshine Act),
对于杜绝医界的潜规则据说很有效,值得中国效仿。根据这一法案,医药和医疗器械厂商如果对医生(Physicians)、教学型医院(Teaching Hospitals)、集团购买机构(GPO,Group
Purchasing Org., 例如医院)有任何"支付"(Payments)或"价值转移"(Transfer of
Value)行为,都必须申报并公布在网上,高度透明。医生和企业被强制提供各类数据,数据的收集工作从2013年8月开始。这个法案还有很厉害的一条,
任何隐瞒行为,一旦查出,将会受到惩罚。申报的最低额度为10美元,低于10美元但是在一年内达到100美元,也需要申报。有关数据在公布前,医生和企业都可以提出申辩,要求更正。
为此,美国政府建立了一个网站,叫做
Open Payments。病人可以在该网键入自己医生的姓名,调查医生和医药企业之间的往来关系。网站已经公布了2013年(最后五个月)和2014年的数据。
两位《诺华》高管认为这个办法有效,一是厂商和医生之间开始避免有可能产生误解的经济往来关系,二是对于各种支付和赠予行为,厂商和医生都不敢不报,三是如果有不正当行为,比较容易在“阳光下”被发现。
但是我们也知道,任何外国的好制度、好办法在中国未必行得通,即便实施了,最后也会变形到面目全非。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