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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理解的美国:写在7月4日前夕

热度 34已有 30413 次阅读2015-7-3 06:26 | 美国国旗, 国庆日, 新式武器, 阅兵仪式, 独立日 分享到微信

难以理解的美国:写在7月4日前夕_图1-1

上图:我家的“节日气氛”:美国国旗俗称“星条旗”,又称“花旗”,插在那里真像是花

7月4日是美国“独立日”(1776年正式独立于英国),实际是一年一度美国的“国庆节”,但美国人似乎不在乎“国庆”,也不在乎“独立”,都将这个重要节日称之为“July-4th”,即“7月4日”节,其他所有节日,都没有如此改称,这一点令人费解,甚至闹出笑话,有小童问道:外国也有“7月4日”吗?

在美国,除了“选举日”之外,任何节日不论什么名堂,几乎都是以休闲、吃喝、探访、团聚、看球赛为主要内容的假日,即便有庆祝活动,也就是放烟花或花车游行之类。“7月4日”也不例外,人们不是出门旅行,就是在家烧烤,今年的7月4日正好是星期六,因此提前到7月3日开始放假,今天晚上我们就全家约定在小女儿家聚餐吃烧烤。和其他节日比较,最大的区别是7月4日到处都是美国国旗,没有什么硬性规定,愿意挂就挂,不愿意挂就不挂。

很多国家都在“国庆日”搞阅兵仪式,但是我来美国几十年,记忆之中似乎没有见过美国搞阅兵仪式。既然这个国家如此“崇尚武力”,为什么不利用阅兵仪式来炫耀一下新式武器?这一点很令我费解。


美国和古巴都已经宣布将重开大使馆,恢复两国的邦交。古巴是美国家门口的一个弹丸小国,它一向强烈反美,甚至曾经企图在岛上建立针对美国的导弹基地,虽然后 来被制止,但是古巴的反美立场不变,即便是在苏联解体古巴失去靠山之后,仍然坚持反美。美国在古巴占有关塔那摩军事基地,要灭掉古巴,将之变成类似波多黎各的美国属地,应该是易如反掌,但是近50年来,美国和古巴之间却从来没有爆发战争,美国除了不愿意和古巴交往外,似乎没有动过古巴的一根毛发(不必提醒我1961年的“猪湾事件”)。卡斯特罗甚至曾经切断关塔那摩美军基地的水源,但是美国宁可自己运输和生产淡水,也没有借此侵犯古巴。卡斯特罗表面顽强,但是他深知只要不真对美国动武,美国不会拿他咋样。美国对古巴为什么这么客气容忍,这一点也令我不解。

70年前的反法西斯战争和太平洋战争,美国人没有少流血牺牲,但是当年的敌人德国和日本,如今都成为美国的坚强盟友。中国国防大学政委刘亚洲最近撰文说:
“70年来,日本右翼政客每次参拜靖国神社,骨子里都有挑衅美国的意味,因为那些甲级战犯正是被美国人逮捕并处死的,但美国沉默如山。它在日本驻有重兵,而且都在战略要冲。70年前两颗核弹爆炸的巨响声犹在耳边。美国根本不怕日本闹事。美国成功了。日本输得服服帖帖。”  日本是个极为强悍的民族,美国依靠什么力量征服日本,使日本人对美国如此服帖听话?为什么美国人似乎不在乎日本人参拜靖国神社,也不在乎他们对70年前的发生的事情是否认错道歉?对此我也感到十分费解。

美国喜欢在世界事务中扮演警察角色。警察虽然令人讨厌,但是只要一旦有麻烦,大家又都首先想到找警察。去年9月奥巴马曾经说:“世界上任何地方出现麻烦,他们不找北京,不找莫斯科,他们找我们。” ("And when trouble comes up anywhere in the world, they don't call Beijing. They don't call Moscow. They call us.") 这话虽然有些夸大,但是基本属实。东北亚的日本、韩国和东南亚诸小国包括曾经与美国对过仗的越南,都找美国做靠山。他们为什么不怕“引狼入室”,为什么他们宁可相信美国也不相信其他国家,难道他们不知道美国是全世界最具“侵略性”的国家?这也令我感到费解。

美国经常发生暴力事件,最近发生的教堂惨案令人震惊,但是美国三亿人口拥有约2亿6000万支枪,每100人所拥有的平均枪支数高达89,世界第一,可以说是“全民皆兵”,其中难免有些疯子,发生一些暴力枪杀案件似乎很正常。如果有一天美国人民“觉悟”了,要闹武装革命夺取政权,也许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是美国政府似乎不怕人民手里有枪。一直以来,美国政治比较稳定,暴力事件再多,美国人也不肯失去“拥枪”的权力,这种文化习俗已经根深蒂固,令我感到费解。

美国人信仰基督,但是最近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同性结婚”合法,竟敢和上帝唱对台,令人大感意外和费解。当然,也有人争论说这不违反圣经的教义。这就是美国,什么观点和看法都有,也都可以有。

我在美国住了40年,虽然对这个国家的很多事情感到费解,也知道美国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我到世界各国游览比较的结果,还是最喜欢美国这个国家。

我喜欢在美国居住,从政治层面考虑,有三大理由:一是美国人民有信仰,他们信仰人权、民主、自由和科学,他们也信仰基督
;二是美国政府对各种不同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比较宽容,对于各种不同的政治观点、看法和言论也都允许存在,不会排斥或打压(走极端的除外);三是美国社会是法治社会,正气占上风,有正义感的人占多数,遭受不平待遇的人有地方申诉,生活确有困难的人,也有地方求助美国社会人与人之间比较平等,也比较互让、互助和互相尊重。美国的人民、政府和社会,构成了这个国家所特有的环境。

我喜欢在美国居住,从生活层面考虑,也有五大理由:一是美国物价稳定,各类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二是美国的空气、水质和阳光都比较好;三是美国地大人少,活动空间大,交通不堵塞(纽约曼哈顿除外),人与人之间互相磕碰冲突的机会比较少;四是生活比较有秩序,多数人能够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五是生活设施齐全,全国东南西北,不论走到哪里,都非常方便,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国家能像美国这么方便的。

我对中国有难以割舍的情结,但是我选择在美国居住,这似乎很矛盾,但也可以说是“矛盾的统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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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9 个评论)

回复 winstonluo 2016-3-7 09:54
http://ksliu.com/archives/818.html
回复 寶兒 2015-7-6 09:20
我爱中国,但我也选择在纽约居住
回复 shengdanhua 2015-7-5 15:33
阿彭: 在美国国庆节前夕,俄亥俄州阿什兰德(Ashland)大学政治学教授、匈牙利移民施拉姆(Peter Schramm)写了篇文章说,五十年前,他还不到十岁,随父亲逃离匈牙利。 ...
说得好。我就为我的父母尤其是我母亲感到深深的遗憾。他们生错了地方。
回复 鸡生蛋 2015-7-4 23:12
奥巴马这人说话也是奇怪,找你的人都是你们美国的“盟友”,是你的小弟,你小弟不找你还能找谁?比如一个黑社会,打手有事了自然跟黑老大求救,不找黑老大难道还能找政府不成?
回复 鸡生蛋 2015-7-4 23:00
这位刘亚洲从一位极具民族自卑感的人,忽然摇身一变成为一个民族自大狂,这人就是让人看不懂啊。为什么他总像一头发情的动物,总是那么言过其实,两个字:恶心。
回复 鸡生蛋 2015-7-4 22:53
阿彭: 在美国国庆节前夕,俄亥俄州阿什兰德(Ashland)大学政治学教授、匈牙利移民施拉姆(Peter Schramm)写了篇文章说,五十年前,他还不到十岁,随父亲逃离匈牙利。 ...
“因为,儿子啊,我们是美国人,但生错了地方。”

这句话的确是太经典了。看来一张绿卡已经不能满足此公的虚荣心,恨不得重新投胎再来一遍,成为一个天造地设的“美国人”。美国人民迎来这么一个“亲情”浓烈的新“同胞”,美国人民有福了。

也许凤姐有天也会跟她的孩子说:孩子啊,别看我们挂着一副黄皮肤,其实我们是白种人。我们的白人祖先用第六感应把我们寄生在黄种人的肚子里,所以,我的父母其实不是我父母,每次我把灯关掉的时候,我都能清清楚楚地看到我最纯正的白皮肤和金头发。孩子,黄皮肤只是一个幻象,咱们可是最纯正的白种人啊!
回复 ksliu 2015-7-4 14:28
阿彭: 在美国国庆节前夕,俄亥俄州阿什兰德(Ashland)大学政治学教授、匈牙利移民施拉姆(Peter Schramm)写了篇文章说,五十年前,他还不到十岁,随父亲逃离匈牙利。当他听到要逃往美国时,问父亲“为什麽是美国?”他父亲说,“因为,儿子啊,我们是美国人,但生错了地方。”

施拉姆说,他用了过去大部份的时间琢磨这句话的含意,最后更清晰了,“我父亲用他的方式,说明他向往的美国不仅是个地方,更是一种价值。” 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人”这个定义,已超越了具体是哪国国民的界限,它代表著对自由、生命和追求幸福这三大个人权利的信奉和坚持,代表“自由人”!
深刻!
“Born American, but in the Wrong Place”
http://ashbrook.org/publications/onprin-special-schramm/
回复 爱娱乐 2015-7-4 12:57
留在中国,只因为舍不得离开父母。
回复 maomao1 2015-7-4 10:55
对美国的认知感受绝对是因人而异,老刘在美国住了40年,那些住了2、3年,3、5年的感受怎么会和你一样呢,而且每个人看重的东西也不一样,有的人放弃了国内相对不错的条件来美国重新开始,他们认为值得,有的人认为不值得,有的人住的时间越久越喜欢美国,有的人看到现在国内的发展越来越后悔来美国,各人选择。
作为一个生来的中国人,中国情结割裂不了,但这不妨碍我现在更喜欢美国,其中缘缘由懂的人自然会懂。
不怕笑话,最近几次回国,在亲人和朋友间说话都得非常小心,稍不留神就会引起民族自豪感爆棚的同胞的不快。现在只要在国内我见人就说中国好,中国比美国好,这样大家开心
回复 阿彭 2015-7-4 09:53
在美国国庆节前夕,俄亥俄州阿什兰德(Ashland)大学政治学教授、匈牙利移民施拉姆(Peter Schramm)写了篇文章说,五十年前,他还不到十岁,随父亲逃离匈牙利。当他听到要逃往美国时,问父亲“为什麽是美国?”他父亲说,“因为,儿子啊,我们是美国人,但生错了地方。”

施拉姆说,他用了过去大部份的时间琢磨这句话的含意,最后更清晰了,“我父亲用他的方式,说明他向往的美国不仅是个地方,更是一种价值。”施拉姆认为,“做一个美国公民跟当其它国家的公民不同,我们美国人不以血缘或历史当作成为公民的连结;相反,把我们连在一起的是一个共同认同的原则。这种认同正如林肯总统在提到《独立宣言》时所指的‘电缆’——将我们跟签署宣言的先贤们像‘血中血,肉中肉’般地紧密连结在一起。”

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人”这个定义,已超越了具体是哪国国民的界限,它代表著对自由、生命和追求幸福这三大个人权利的信奉和坚持,代表“自由人”!
回复 linton 2015-7-4 05:44
本人不在美国,但我很欣赏美国的一点是面对现实,因为真实是一种力量,不自欺欺人,该摔就摔,该打就打,该变就变,所以给人感觉整个国家肢体强健,从经济危机、局部战争和移民政策上都看得出来。
回复 小溪 2015-7-3 22:44
完全赞成作者观点!
回复 hua1496 2015-7-3 22:33
我比刘爷晚来美国四年。
我与美国联邦法院,纽约市政府,皇后区法院都有过招,完胜!
对美国价值观念,律法,五体投地。
独排桑案:
凭什么对时代华纳,保险公司等大伽,都放一马,独办刘爷。
开审刘爷时,法官真的以为刘爷有的审?
用屁股思维,桑案都 NO CASE !
桑案非常非常不美国 !

刘说:“我在美国住了40年,虽然对这个国家的很多事情感到费解,”
最费解的应该是桑案!
一帮无耻诉棍胡作非为,足反。法院凭什么给他们那么多机会?

我遇到的法官不给诉棍一丁点儿机会,
甚至我的律师都一头雾水。
这才是我最爱的美国!
回复 guanln 2015-7-3 13:09
最关键是这通俗三点;1,美国政府不欺负本国国民。2,美国政府不欺骗囯民。3,美国有独立的司法制度,不惧任何权力者威胁。
回复 linton 2015-7-3 12:20
没在美国生活过,从局外人角度试着谈一下。
美国不搞阅兵式,可能是骨子里的自信,自己就是世界军事老大,并且军事是职业军人的事,不必全民皆兵、耀武扬威,人民最好忘记战争,安居乐业。
看世界上哪个国家爱搞阅兵式,一是法国——二战一上来就输了,所以二战后几乎年年搞阅兵式,即使遭遇经济危机好多人喊停还搞,真打起仗来有用吗?还不都是些花架子。还有一个台湾——当年被土共打得兵败如山倒,赶到一个小岛上去了,痛定思痛于是年年搞阅兵式(最近几年不清楚了,反正持续了几十年)。在我看来这都是“战败创伤后遗症”。
而美国只需隔三差五在世界各地发动点局部小战争,就当真刀真枪地实战演习了。
回复 阿彭 2015-7-3 09:58
来美前我是副教授,来美后我一无所是,连文盲都不是,但我选择在美国居住。同样希望中国百姓生活更好.
回复 曾经湘桥 2015-7-3 09:08
我对中国有难以割舍的情结,但是我选择在美国居住.
回复 town 2015-7-3 07:27
美国这个国家,有种深深的,根植在骨子里的“正义”和“宽容”的精神。
真是这种精神令人折服。
回复 samfbh 2015-7-3 07:05
美国确实空气优良,地域开阔人口较少,所以喜欢清静的人居住比较合适。
但是,喜欢热闹的人,特别是喜欢走亲访友的人,可能会感到失落。
我喜欢拍摄,但是,在美国夜晚我不敢独自去河边拍夜景,这也是一种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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