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我家的“节日气氛”:美国国旗俗称“星条旗”,又称“花旗”,插在那里真像是花
7月4日是美国“独立日”(1776年正式独立于英国),实际是一年一度美国的“国庆节”,但美国人似乎不在乎“国庆”,也不在乎“独立”,都将这个重要节日称之为“July-4th”,即“7月4日”节,其他所有节日,都没有如此改称,这一点令人费解,甚至闹出笑话,有小童问道:外国也有“7月4日”吗?
在美国,除了“选举日”之外,任何节日不论什么名堂,几乎都是以休闲、吃喝、探访、团聚、看球赛为主要内容的假日,即便有庆祝活动,也就是放烟花或花车游行之类。“7月4日”也不例外,人们不是出门旅行,就是在家烧烤,今年的7月4日正好是星期六,因此提前到7月3日开始放假,今天晚上我们就全家约定在小女儿家聚餐吃烧烤。和其他节日比较,最大的区别是7月4日到处都是美国国旗,没有什么硬性规定,愿意挂就挂,不愿意挂就不挂。
很多国家都在“国庆日”搞阅兵仪式,但是我来美国几十年,记忆之中似乎没有见过美国搞阅兵仪式。既然这个国家如此“崇尚武力”,为什么不利用阅兵仪式来炫耀一下新式武器?这一点很令我费解。
美国和古巴都已经宣布将重开大使馆,恢复两国的邦交。古巴是美国家门口的一个弹丸小国,它一向强烈反美,甚至曾经企图在岛上建立针对美国的导弹基地,虽然后
来被制止,但是古巴的反美立场不变,即便是在苏联解体古巴失去靠山之后,仍然坚持反美。美国在古巴占有关塔那摩军事基地,要灭掉古巴,将之变成类似波多黎各的美国属地,应该是易如反掌,但是近50年来,美国和古巴之间却从来没有爆发战争,美国除了不愿意和古巴交往外,似乎没有动过古巴的一根毛发(不必提醒我1961年的“猪湾事件”)。卡斯特罗甚至曾经切断关塔那摩美军基地的水源,但是美国宁可自己运输和生产淡水,也没有借此侵犯古巴。卡斯特罗表面顽强,但是他深知只要不真对美国动武,美国不会拿他咋样。美国对古巴为什么这么客气容忍,这一点也令我不解。
70年前的反法西斯战争和太平洋战争,美国人没有少流血牺牲,但是当年的敌人德国和日本,如今都成为美国的坚强盟友。中国国防大学政委刘亚洲最近撰文说:“70年来,日本右翼政客每次参拜靖国神社,骨子里都有挑衅美国的意味,因为那些甲级战犯正是被美国人逮捕并处死的,但美国沉默如山。它在日本驻有重兵,而且都在战略要冲。70年前两颗核弹爆炸的巨响声犹在耳边。美国根本不怕日本闹事。美国成功了。日本输得服服帖帖。” 日本是个极为强悍的民族,美国依靠什么力量征服日本,使日本人对美国如此服帖听话?为什么美国人似乎不在乎日本人参拜靖国神社,也不在乎他们对70年前的发生的事情是否认错道歉?对此我也感到十分费解。
美国喜欢在世界事务中扮演警察角色。警察虽然令人讨厌,但是只要一旦有麻烦,大家又都首先想到找警察。去年9月奥巴马曾经说:“世界上任何地方出现麻烦,他们不找北京,不找莫斯科,他们找我们。” ("And when trouble comes up anywhere in the world,
they don't call Beijing. They don't call Moscow. They call us.") 这话虽然有些夸大,但是基本属实。东北亚的日本、韩国和东南亚诸小国包括曾经与美国对过仗的越南,都找美国做靠山。他们为什么不怕“引狼入室”,为什么他们宁可相信美国也不相信其他国家,难道他们不知道美国是全世界最具“侵略性”的国家?这也令我感到费解。
美国经常发生暴力事件,最近发生的教堂惨案令人震惊,但是美国三亿人口拥有约2亿6000万支枪,每100人所拥有的平均枪支数高达89,世界第一,可以说是“全民皆兵”,其中难免有些疯子,发生一些暴力枪杀案件似乎很正常。如果有一天美国人民“觉悟”了,要闹武装革命夺取政权,也许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但是美国政府似乎不怕人民手里有枪。一直以来,美国政治比较稳定,暴力事件再多,美国人也不肯失去“拥枪”的权力,这种文化习俗已经根深蒂固,令我感到费解。
美国人信仰基督,但是最近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同性结婚”合法,竟敢和上帝唱对台,令人大感意外和费解。当然,也有人争论说这不违反圣经的教义。这就是美国,什么观点和看法都有,也都可以有。
我在美国住了40年,虽然对这个国家的很多事情感到费解,也知道美国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我到世界各国游览比较的结果,还是最喜欢美国这个国家。
我喜欢在美国居住,从政治层面考虑,有三大理由:一是美国人民有信仰,他们信仰人权、民主、自由和科学,他们也信仰基督;二是美国政府对各种不同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比较宽容,对于各种不同的政治观点、看法和言论也都允许存在,不会排斥或打压(走极端的除外);三是美国社会是法治社会,正气占上风,有正义感的人占多数,遭受不平待遇的人有地方申诉,生活确有困难的人,也有地方求助。美国社会人与人之间比较平等,也比较互让、互助和互相尊重。美国的人民、政府和社会,构成了这个国家所特有的环境。
我喜欢在美国居住,从生活层面考虑,也有五大理由:一是美国物价稳定,各类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二是美国的空气、水质和阳光都比较好;三是美国地大人少,活动空间大,交通不堵塞(纽约曼哈顿除外),人与人之间互相磕碰冲突的机会比较少;四是生活比较有秩序,多数人能够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五是生活设施齐全,全国东南西北,不论走到哪里,都非常方便,世界上再没有第二个国家能像美国这么方便的。
我对中国有难以割舍的情结,但是我选择在美国居住,这似乎很矛盾,但也可以说是“矛盾的统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