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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道德底线应该如何定位?

热度 13已有 38836 次阅读2014-12-22 10:50 分享到微信

在道德沦丧的今天,经常看到大家提到“没有道德底线”这句话。这个“道德底线”究竟是个什么标准?具体是个什么内容?

“道德标准”因人而异,因文化传统不同而异,因时代不同而异,似乎从来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所谓“道德”和“不道德”之间,究竟有没有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底线”或“最低标准”?我认为有,人的道德底线应该是:
绝不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任何“损人利己”的行为就是不道德的。像雷锋那样“从不利己,专门利他”的人,道德标准固然非常高尚,但是人有利己之心,也是正常的,只要不损害他人利益,就是合理的。

近日媒体传闻,一名自称“95后萌妹” 的女网友,在网络上发布《用身体旅行:95后萌妹向全国征集各地临时男友陪游啦!》一帖,公开宣布了自己“0元游中国”的计划:面向网友展开“临时男友” 的征集。大部分网友认为这是变相卖淫,是不道德的,我则认为这种行为只要两厢情愿,不损害第三方,不违反法律,就应该允许其存在。卖淫嫖娼,在世界上很多国家或地区都是合法的,只要是双方自愿。

中国“性学”大师李银河认为男女性关系有“传种接代”的一面,也有“快乐享受”的一面,因此她反对“禁欲”。她公开主张“卖淫合法化”和“同性恋合法化”,她认为政府官员的“通奸”行为不应该作为撤职的依据。她的观点得到很多人(包括我)的认同,但是也受到很多人的讨伐。最近她的“同性恋”隐私被人揭发,一些人据此对她进行攻击。我不在乎她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只要不侵犯他人利益,就是她的个人选择,别人无权干预。

“忘恩负义”被认为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我认为“忘恩”是可以接受的,“负义”必须受到谴责。“饮水不思源”或“知恩不图报”,只是道德标准不高的表现,不能算不道德,但是“恩将仇报”,特别是故意损害曾经对自己有恩的人,不仅不道德,简直是禽兽不如。


《反色情大妈,我蔑视你们!》 (转载李银河新浪博客2014-11-16 07:02:32)


      广州正在举办一年一度的性文化节,其中也听到一些噪音:一个反色情团体在网上呼吁,“要招募大量志愿者去广州性文化节宣传反色情,希望转播正能量的爱心人士一定去现场支持反色情!性文化节主办方展览的图片太色情、暴力、毒害青少年,特别无耻的是竟然计划115日去广州大学城宣传,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啦!部分性专家诸如李银河、彭晓辉流受国外资金支持,公开大放厥词,鼓吹同性恋、大学生性解放、手淫无害等荒谬言论,我们必须团结起来积极宣传反色情的意义,挽救中华民族,特别为了下一代的孩子。”

      我看这些人病得不轻,已经到了慌不择言满嘴撒村的程度,本来嘛,已经感到要“坐以待毙”的程度了,好像死前捯气儿一样,也不知道自己都说了些什么。

      就其中涉及我的几句话略加驳斥:

      言论之一:鼓吹同性恋。我的确做过同性恋研究,并且多次向人大政协提出过同性婚姻法案。反对性倾向歧视是世界潮流,已经在LGBT群体的争取之下,入了联合国的反歧视公约,与反对性别歧视、种族歧视等一系列反歧视原则并列。

      言论之二:手淫无害。这是现代性学的科学结论。认为手淫有害已被公认为“荒谬言论”,一般流行于1819世纪

      言论之三:受国外资金支持。在我整个学术生涯中,国外资金支持的唯一一项研究是福特基金会资助的珠江三角洲女工状况研究。当时社科院是福特基 金会的在华接待单位,故资助了一些社科院的研究项目。其他的研究资金全部来自社科院的院级所级项目资助,项目均如期高质量完成,研究专著有数十部,如果认 为其中有“大放厥词”的地方,恳请一一指出,以便答辩。此外,呼吁书以惊悚的口吻讲到“受外国资金支持”,好像它本身已经成为罪名,泄露出一种义和团式的颟顸与冥顽不灵

      最令人惊异的是,他们竟然以为自己是“正能量”,他们代表的是最愚昧落后保守无耻的负能量,是与民主自由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立的负能量。他们的言论虽 然极其不得人心,处于摇摇欲坠“坐以待毙”的境地,我觉得还是不能由着他们“大放厥词”,所以要出来给他们当头棒喝:醒醒吧,已经21世纪啦,不是大清朝啦。

      我原来根本不想搭理他们,因为这些人层次太低,如果听到他们,就脏了我的耳朵;如果提到他们,就脏了我的嘴。在国外,也有很激进的反色情人士,但是他们至少都 是名作家、名律师什么的,这样的人才能对话,才值得对话。而对这些地痞流氓级的人渣,有什么可说的呢?后来看到他们居然演出了泼粪的全武行,引得杨锦麟老 先生都出来鸣不平,请他们手下留情,放过我们这些性学家,再不出来说几句话,倒像是我们怕了他们似的。其实对于这些棺材瓤子,我们何尝有怕呢?他们的思想 已经是几百年前的了,我们这些活人怎么会怕这些早已死了几百年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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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40 个评论)

回复 winstonluo 2016-3-7 20:41
http://ksliu.com/archives/528.html
回复 scorpionmpst 2014-12-23 21:48
    您讲得客观,赞一个!
回复 曾经湘桥 2014-12-23 17:34
West-East: 实例一,实例二,没有讨论意义。我也可以举出实例三,实例四,五,六,七。。。的反例。
我们都同意 “多是”,不全是。

“一个好的政府官员,就是一个好的管理 ...
老刘关于保姆的''去留''准则表达是含糊不清的,''婚外情''应该不会是那么可以坦然或毫无顾忌的事; 我的态度是: 既然让我知道了(保姆也不在乎我知道),我会猜忌保姆带婚外情人在我上班不在家时进入我家。我更会尽快考虑辞退这个保姆……。
回复 曾经湘桥 2014-12-23 16:57
West-East: 前四行我完全同意。
我从来没有说“都是”,我用的词是“很多”= “多是”。50%+, 60%, 70%, 80%。。。who knows?
那“一字之差,天地之别”, 是你自己的伪 ...
老刘要力争的是'万中之一',是那个'偶然'的、意外的(意思)?
回复 West-East 2014-12-23 16:36
ksliu: 如果通奸的男方是个贪官,女方另有利益上的目的,那么这种通奸只是权与色的交易,和贪污受贿没有区别。你在这里有一个不合逻辑的地方,似乎凡官员都是贪官,凡和 ...
“我认识一位政府高官(部长级),他的原配夫人有精神病,但是他不能抛弃她,因为过去曾经同甘共苦,如果他有“婚外情”大家都会同情他,但是他又不愿意与人通奸,最后变成同性恋。“;

老刘讲故事。
“变成同性恋“?不解,我以为同性恋多是天生的。也有后天的吧。
“又不愿意与人通奸“;同性恋的同时保持婚姻,就不是同”与人通奸“了?
诛不知同性恋也用同性恋的规矩。也讲感情,也讲专一。

在你和李大师的论评里都排出了“ 不当官“ 的选项。
对这位“部长级“没有同情,只有”佩服“。贪图官位权利,楞能把自己从异性恋整成个同性恋;干脆自宫算了。
可见中国的官位有多肥。自己把自己整的心理扭曲变了态,精神崩溃发了疯,死了也要抱紧钨沙帽。
不当人可以,不当官不行。请别告诉我,他/她们是热衷为人民服务。
回复 West-East 2014-12-23 15:24
ksliu: 这个说法有三个问题:
问题一:政府官员与他人有利益上的交换,必定是动用了国家和人民利益;
问题二:多数是如此,因此他也必定是如此;
问题三:无法严格划分 ...
对此贴的总结是:
一: 个趔不足取。比个案,我相信,有利益交换的在数量上会压倒没有的。
可以证明:不全是。这一点你我,无异议,不加分。

二:拿政府官员 与 医生/工程师/教授/保姆,对这一题的讨论,没有可比性。公私不同。
拿中国政府官员,和美国政府官员,欧洲政府官员, 其他政府官员比较,还接近点。

公私不同。这个,你懂的. 海明桑兰不是忙着定义桑兰是不是公众人物吗?那下边有罪无罪大罪小罪就大不一样了。
我的态度比较aggressive,我前面用了challenge. 对博主此贴的观点,也对李大师。
回复 West-East 2014-12-23 14:40
曾经湘桥: 刘老的文章,令许多人(包括我)爱读,原因是其观察入微,文字易懂,观点比较鲜明。
今天,发现的刘老尤为善良+可爱。
李银河只是'性论专家'(或与'性学专家'有所不 ...
从来没有读过李银和的研究,因为不在我关心的范围之内。
前两天捞了篇她评方周的,转过来。方周掐架,掐上习大,我有点兴趣。至于是李银和写的李金和写的都一样。

李银和有名,一是王小坡,二是她的研究专业:中国“性学”大师。
性是一种本能,一般人愿意保留隐私,顺其自然就好了。研究什么呢?不懂也没兴趣。
不知为什么一提性研究,我老给想成 性病 研究。

这次为了和博主辩论,读了老刘转这的,不敢恭维。

看到目前她对自己私生活的说词,真是佩服:大师真是大师。
“她其实不是她,而是他”,“生理女性、心理男性”,transsexual。。。
饶口令似的,“他是她,他不是她”,转的都糊渎了。
转来转去的,就是说大师自己不是同性恋,是异性恋。
我却还觉的那是同性恋了。
同性恋不就是有个娘点的汉子当老婆,有个汉子的女丈夫,角色互换吗?
她的那个“他“,“她是他“,“她不是她”,又有什么不一样?

性学研究吗:同性恋,异性恋,双性恋,变性恋,。。。
当今世界,有人整天琢磨自己是“他”还是“她”;或是“他+她”;
我们对着走过来的人,要搞明白这是个“他”还是“她”;我的妈,全是“它“算了!
No he, no she, all it!
我觉的我的利益有受到点小小的影响,头晕,麻烦!
回复 West-East 2014-12-23 14:29
阿彭: 那是一对一,不等同于一对几,对十几.发展下去难保越走越远.量变到质变,结果难料.
“一对几,对十几“;阿彭不要吓唬人。
不是官,就随便了,不在公众范围内。她爹她妈,她的partner, 她自己乐意,。。。谁也没兴趣去管。
只是别折腾出病来。十几,几十的,成了社会的麻烦。
回复 West-East 2014-12-23 14:23
ksliu: 这个说法有三个问题:
问题一:政府官员与他人有利益上的交换,必定是动用了国家和人民利益;
问题二:多数是如此,因此他也必定是如此;
问题三:无法严格划分 ...
实例一,实例二,没有讨论意义。我也可以举出实例三,实例四,五,六,七。。。的反例。
我们都同意 “多是”,不全是。

“一个好的政府官员,就是一个好的管理人员,如同一个好医生,好工程师,好教授,因为他有“婚外情”就撤掉他的医生、工程师和教授的职务,你认为合适吗?”;
请 focus on政府官员。我一再说官民标准不一样。我们谈的是政府+官员。公私不一样,不要混淆。

退一步说,私企也重德。不是道德,是trustable.不能自律,没有discipline,出纰漏的机会多。
一个好医生/好工程师/好教授,。。他们于政府官员不同,他们有隐私权。私生活不应在大众视线下。但他们的除了技术高超,也要有职业道德,也有除能力外的规矩要守。
政府官员要顾及社会印象和影响,因此从严,行有行规。

“说得再极端一些,政府官员是“公仆”,相当于你家的“保姆”,你会因为她有婚外情而开除她的保姆职务吗?我相信你的第一考量在于她是不是一个好保姆。“;
NO.恰恰相反。我的保姆饭作的一流棒,地扫的一流清,但私德不好,不诚实,偷鸡摸狗,搞三搞四,我立马开了。我不放心,那是在我家里。我请愿饭差点,地脏点,我要个信任和放心。

婚外情我也立马开,我没空去理解她的无奈,去区非谁对谁错。婚外情不是不搞不能活,保姆没有也能自己做。
我要减少一个麻烦。不要有一天她的麻烦成了我的麻烦,她的大爷二爷三爷。。打上我家来。漏洞少一个是也个。除了保护我自己,还事关我的家人。君子不立危墙。
别的不敢说满话,你的相信我,我100% sure:大错特错。你我标准不同。 
回复 West-East 2014-12-23 13:49
ksliu: “都是”是我说的,你从来没有说过“都是”,我也从来没有说你说过,何必乱猜疑?和“伪命题”、“狡辩”又有啥关系?再说,这个帖子是答复别人的,本来就和你无 ...
老大息怒。
“但是如果你说官员有“婚外情”必定有利益交换,也必定是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些说法我不认同。”;
这个“如果你说,必定有利益,必定是损害了”;这两个“必定”是回的我吧?
我回的地方不严谨而已,道歉。

“本来就和你无关“;
大家都可发言不是吗?桑案于我无关。老刘你和“通奸”的官们有关吗?和令计划有关吗?
回复 West-East 2014-12-23 13:35
ksliu: 这个说法有三个问题:
问题一:政府官员与他人有利益上的交换,必定是动用了国家和人民利益;
问题二:多数是如此,因此他也必定是如此;
问题三:无法严格划分 ...
问题一和问题二, 等于多是与都是的debate,我们在这一点上对statement 双方意志,没有异议,不必再讨论。
问题三:无法严格划分 -- 我是认为无法严格划分, 难度很大;你认为呢, 不难?

“因此就不必划分了。”这个我们意见相左;
大部分有作案嫌疑。大部分还有作了案的事实。也有少部分真是两情相悦,没有利益交换无损它人(如果大奶接纳默许), 这我也同意。
在这种情况下,你觉的要用证据说话,我主张“从严“。

我对你证据说话的回应是:撤官不是判刑坐牢,证据不用那么严格。
公司请一个人走路,不需要证明他/她犯了法,犯了罪,不胜任就好了。多少CEO走路,只是董事会不满意。
政客下台,没有几个是刑事。于选民预期不符,被敌党抓了辫子,有时真的是无辜。

为什么我主张从严:
一:大部分有作案嫌疑。大部分还有作了案的事实。少部分无,划分成本太高。
二:官比民要严,因为有社会影响。李大师说欧州从宽,我不知道那个欧州的政客劣记斑斑,还能常青树?政客要有形象。对社会有责人,不是只对他的大奶二奶三奶。。。
三:撤官不是要他死。如我以下澄诉,做民去呀。没有那么多Conflict of interest。
为什么非要做官?非要做官到让我觉的不是贪就是无能。如果只有做官才能活好的本事,到让我觉嫌疑重大,非常重大。
回复 ksliu 2014-12-23 13:00
West-East: 前四行我完全同意。
我从来没有说“都是”,我用的词是“很多”= “多是”。50%+, 60%, 70%, 80%。。。who knows?
那“一字之差,天地之别”, 是你自己的伪 ...
“都是”是我说的,你从来没有说过“都是”,我也从来没有说你说过,何必乱猜疑?和“伪命题”、“狡辩”又有啥关系?再说,这个帖子是答复别人的,本来就和你无关,你何必往自己身上拉扯?
回复 West-East 2014-12-23 12:57
ksliu: 官员与人通奸,多是权力换色相,这个说法我认同。
官员与人通奸,都是权力换色相,这个说法我不认同。

女人与官员通奸,多是色相换权力,这个说法我认同。
女人 ...
前四行我完全同意。
我从来没有说“都是”,我用的词是“很多”= “多是”。50%+, 60%, 70%, 80%。。。who knows?
那“一字之差,天地之别”, 是你自己的伪命题, 不是我的。因此对我没有说服力。
狡辩的一个伎俩就是自开伪命题,扣在对方头上。然后批倒这个伪命题,宣布自己的胜利。
你有意无意的用了狡辩战术。
回复 ksliu 2014-12-23 12:18
scorpionmpst: 政府官员通奸,多是以权力换得色相。所以笔者认为,撤职算是活该。。。
官员与人通奸,多是权力换色相,这个说法我认同。
官员与人通奸,都是权力换色相,这个说法我不认同。

女人与官员通奸,多是色相换权力,这个说法我认同。
女人与官员通奸,都是色相换权力,这个说法我不认同。

一字之差,天地之别。
回复 阿彭 2014-12-23 11:33
谈到道德想起一句话,"人应该有良心"是很多人约束个人行为的标准.但亦有人斥之为"良心值多少",只要个人得利什么都不重要.那么这个"良心"就是道德底线,那这个"良心"是指的什么?
很同意west的说法.在中国把当官当作荣华富贵的开始,当了官就有权,有了权就有钱有美女,得到世上一切享乐.这个观念牢牢扎在人们心里,不管怎样改朝换代,这个观念始终不变.这就是人性吧.但这个人性要约束,这是造成人之间不平等的根源.在男女性的方面,平民百姓要约束,因为你的人性还有另一面,不同于其它动物,只强调人性的一面而忽略人性的另一面是不客观的.人有大脑有思想,处事必须有理智.当官的就更应该约束,人民把权力交给你就是要你办公事而不是私事,当官的无权以公权谋私利.这一点必须广泛宣扬.
回复 ksliu 2014-12-23 10:50
West-East: 同意博主观点,有个例, 不全是。但我以为,多的是利益交换。用国家人民利益交换私人性欲。这形势下,你怎么个严格划分法?张三是为公而奸,李四是为私?我以为,做不到的事。立点站不住,结论就不成立。
这个说法有三个问题:
问题一:政府官员与他人有利益上的交换,必定是动用了国家和人民利益;
问题二:多数是如此,因此他也必定是如此;
问题三:无法严格划分,因此就不必划分了。

我们不妨暂时把理论上的争论放在一边,先研究以下两个实例:

实例一:一位我所认识的高官,他的妻子有精神病,迫于社会道德压力,他不敢离婚,也不敢有婚外情,更不敢嫖妓,他牺牲了自己的“性生活”享受,最后搞了“同性恋”。你认为官员的“婚外恋”肯定有利益交换,肯定是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那么他现在搞的是“同性恋”,你怎么看?

还有一个实例:一位朋友很想要一个孩子,但是他的妻子有不育之症,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最后和另一位需要钱的女子有了“通奸”行为,用钱来交换她为他生一个孩子。如果这位朋友是政府官员,他与她的行为也有利益交换,但是他花的是自己的钱,并没有用“公权力”去做交换,你怎么看?难道你能说:他的钱一定不干净?

任何问题都需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世界上分不清的事情的确是多了去了,法律的责任就是要严格区分。关键是官员有没有用他手中的公权力与人作交换,如果没有,就要承认没有,如果搞不清楚,也要承认搞不清楚。不能说无法严格划分就不去划分了,更不能因为多数是如此,他必定也是如此。

多年前北京市曾经有规定,官员收礼不得超过100元,也就是说,100元以内可以接受,超过100元必须拒绝或上缴。但是后来没有严格执行。可见不是分不清,而是没有严格区分,没有执行这一纪律。

对官员的道德标准要严格要求,这个我支持。如果你说“婚外情”有违社会道德标准,我也会支持,但是如果你说官员有“婚外情”必定有利益交换,也必定是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些说法我不认同。

一个好的政府官员,就是一个好的管理人员,如同一个好医生,好工程师,好教授,因为他有“婚外情”就撤掉他的医生、工程师和教授的职务,你认为合适吗?

说得再极端一些,政府官员是“公仆”,相当于你家的“保姆”,你会因为她有婚外情而开除她的保姆职务吗?我相信你的第一考量在于她是不是一个好保姆。
回复 scorpionmpst 2014-12-23 10:09
West-East: 道德底线是不损害别人利益。但在法律范围内, 尊守游戏规则的属于竞争。

“她认为政府官员的“通奸”行为不应该作为撤职的依据。她的观点得到很多人(包括我) ...
这个观点要支持。。。政府官员之间的“通奸”,大多数都是权色交易。。这在西方也是不被容忍的。。
回复 scorpionmpst 2014-12-23 10:07
政府官员通奸,多是以权力换得色相。所以笔者认为,撤职算是活该。。。
回复 West-East 2014-12-23 04:33
ksliu: 如果通奸的男方是个贪官,女方另有利益上的目的,那么这种通奸只是权与色的交易,和贪污受贿没有区别。你在这里有一个不合逻辑的地方,似乎凡官员都是贪官,凡和 ...
“李银河所说的“通奸”,是发生在官员身上的“婚外情”。政府官员也是人,不能因为他是官员,他的“婚外情”就必定有利益交换。有没有利益交换要用证据说话,...。“

很好,扣住官员。官民不一样,不能同一标准。官要用更严格的标准监督。
在美国,官收了$50 以上的礼物就要上报。百姓做客提瓶酒就不止这个数。
前两天,好像美国某“官“:因为区区小数(under $1000) 饱受批评,丢了官?(不准);
有必要这么严格吗?真有人要贪污这点小毛吗?不一定。
当官就一定不能有点纯友好的礼尚往来?你怎么证明我收了两张白送的球票就输出了利益?我是纯看球去了。
立意在:严格的监督权力在手的人,杜绝大小漏洞,才能保证制度。

“不能因为他是官员,他的“婚外情”就必定有利益交换。”;
是不一定。但官员有利益交换的嫌疑。
就统计数据来看,目前中国的反贪,大老虎,小苍蝇,哪一个是奉公守法,有政绩,仅仅是纯作风问题就双规了的?我不知道,请告知。
如果没有,或极小的数目,此时的性学家们“为官请性”有多大的现实意义?

“政府官员也是人“;
美国的最高法院的九大法官,最高权利,地位崇高,终身制。
但我看,他们付出的代价是:连人生喜怒哀怨的权力都没有了。绝对的中立,在任何事上,不能有个人立场个人观点。他/她们不是人, 没有个人感情色彩吗?hold住!
Diana 当了英国王妃,一举一动有人追着,她还有人身自由吗?
在其位,谋其政。有得就有失。

再说了,谁求这些人当官了,扔掉钨纱帽,去 Las Vegas 狂嫖,谁管你?
回复 West-East 2014-12-23 03:36
“我原来根本不想搭理他们,因为这些人层次太低,如果听到他们,就脏了我的耳朵;如果提到他们,就脏了我的嘴。在国外,也有很激进的反色情人士,但是他们至少都是名作家、名律师什么的,这样的人才能对话,才值得对话。“;-李银河.

李大师的这段话, 倒让我觉的她层次低了。泼粪是少数人的过激行为。我不支持。
但想性,谈性,享受性,是人之本。不是只有名作家、名律师,李大“名“师 才有的权力。”名“来” 名“去的,原来,她太在乎名了。
拍个马屁。相比老刘面对桑黄的诬蔑诽谤加各种脏口,不失风骨;泼粪的泼出了李大妈的泼妇势利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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