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网络化和信息化的时代,我们的日常生活已经离不开网络和大量信息。“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 这是对今天这个时代的正确描述。中国要从一个“网络大国”提升到“网络强国”,成立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符合一个国家的发展需要。习近平亲自挂帅,说明最高领导层对这一问题的的高度重视。
每
个国家都在通过网络搜集别国(包括友好国家)的情报和信息,每个国家也都在责怪别国通过网络窃取本国的情报和信息,同时也都在想尽办法防止自己的信息被别
国窃取。为了国家安全,各国都在做贼,但是又都在怀疑别人做贼,也都想尽办法防贼。
前不久,美国发现上海设有专职机构入侵别国网络,窃取情报,美国政府认为这是中方的政府行为,因而指责中国。不久后,美国出了一个斯诺登,揭发美国政府也有专职机构,对全世界进行大规模监听,美国政府顿时语塞。国与国之间,本来就是明争暗斗,互相较量。这个世界就是如此,谁也不必骂谁,大家彼此彼此。
一个国家的政府对待本国人民,是否也可以搞监听和收集情报,这就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了,因为涉及“个人隐私”和“人权”等问题。自从爆发斯诺登案以来,有关这个问题的争议更加白热化,有人认为斯诺登是叛徒,也有人认为他是英雄。
老刘我在美国住久了,早就知道所谓“个人隐私”,只是一种自己骗自己的幻觉,其实早已不复存在。一个人的经济收入和财产情况,有税务局管;身体健康状况,有
政府医疗和保险公司管;个人行动和具体位置,有GPS管;一切生活开支,有银行和信用卡公司管;与人谈话聊天,有电话公司和网络公司管;和情人幽会开房,
有遍布每个角落的无数摄像头管......每个人还有什么隐私可言?
但是这一切并没有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也没有使我们觉得可怕,因为这些隐私被我们所信任的政府部门或公司所掌握,不会因此造成对自己的不利,除非自己有违法行为。
个人隐私既然已经名存实亡,这些掌握我们个人隐私的政府部门和各大私人机构是否值得我们信任,它们是否保护我们的隐私,是否会把我们的隐私泄露给罪犯,从而对自己造成危害,这才是真正值得我们关心的问题。
我们不能否认,在大量的“好人”(守法的)中间,的确存在少数“坏人”(企图违法并危害他人的)。政府对本国人民搞监听,如果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好人,那么是应该允许的,但如果是为了控制好人,特别是因为政治或宗教信仰问题而迫害异己,那就是必须坚决反对的。是“保护”还是“控制”,区别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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