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坚依法申请覆核,赤媒怕什么?大公文汇全媒体: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因应本港疫情形势严峻,政府7月31日宣布推迟立法会选举一年。然而,已被宣布破产的“长洲覆核王”郭卓坚,却到高等法院申请覆核政府押后选举的决定。执业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黄国恩今日(4日)回应指,郭卓坚等反对派明显是“玩嘢”,滥用司法程序,故意挑战中央权威,应予以严厉谴责。
郭卓坚的司法覆核申请声称,特区政府引用紧急法延后立会选举一年是将立会任期由4年改为5年,违反基本法第69条关于立会任期4年的规定。黄国恩回应说,这明显是重大的事实错误。郭卓坚搞错了特区政府因应疫情延期选举的决定,并没有改变立法会4年任期的规定,现届立法会4年任期已经完结,只是立法会选举将会延后一年,并没有违反基本法。他又指,国务院亦支持特区政府的决定,而立法会因选举延期一年的“真空期”如何运作问题,则要交由人大常委会决定。
黄国恩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宪法下的最高权力机构所作出的决定特区法院无权干涉;而特区的法院,按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作为中央政府辖下的一个地方行政区的法院,根本没有对宪法和基本法的所谓违宪审查权和最终解释权,基本法或香港法律没有规定延后选举的立法会如何运作的安排。因此,交由人大常委会作决定合情合理合法,亦可避免不必要的法律挑战。
黄国恩又表示,郭卓坚等反对派在明知特区政府的决定获中央支持及将会由人大常委会作最后决定的情况下,仍向特区法院申请司法覆核,明显是“玩嘢”,将防疫问题政治化,滥用司法程序,故意挑战中央权威,制造事端,企图“摆特区法院上枱”,如法庭一旦受理,将出现宪制危机,损害香港的法治,最终“可能又要人大释法解决,用心险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