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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热度 8||
我想,如果我还愿意以带有智慧特征的形式去思考和认识的话,看法和之后的言语举止就愈能接近理性。对我,这是一种对待自己的厚道,或可用来堂正的。这里,堂正不是编汇出来的、普通意义下的形容词词组,而是感恩生命厚赐后,我的生态,一种不可假借和篡夺的意志,我的选择。
世间有多少堂正呢?这个,和世间数不清的诸多概念一样,不仅永远数不清,并且准会因人而异的。再者,世界上愿意建树一同的人多呢,还是愿意标明我非你的人更多?前者可以被视作一个正论,用来沿着一个相对既定的方向去完备起码是个人的见识和进步;后者可以是个悖式的反论:首尾相连后,头是头尾是尾的独立观样;忽然也或摇身一变,呈现为头不是头尾不是尾状态;还在本质概念的混搅里,诡变在首是尾,尾即首的无尽中。如何择样,这多少和一个人对于自由的理解有关,因为我常将自由看作是人文意识中生命及精神的首要因素。
上述的其实是个意外。引起这个意外讲述冲动的,其实是那个窜入眼界里的2014鲁迅文学奖的评选结果。这个结果无形间把我拖入对九人评委的关注里了。离开中国久了,他们中的七位我是一无所知,至于孙甘露和陈晓明我是多少知道些的。此二人在我清晰简要的记存里,是正派而又极有才华的两位,至少过去的八十年代时,他们是。而且我敢基本肯定,那样的人如今作品可能比过去少了些,但是他们从未离开过文学的圈子,他们能有的见识和判断是可被信任的。这样如此大约地去推断,评委个个都才识超群、翠拔一方也是基本牢靠的。比如那个最近出文浅说过这届鲁学奖的名叫郑彦英的评委,他的讲论至少可以让我相信这届评委评奖资格的合理性。关键的问题,不是郑先生所讲述得奖的历史,评委产生的大致过程,以及评奖的先后程序,或是他所评论的一些文人杰出之东南西北里各不相同的甘浓芳冽。介绍这些个原委的确能帮助疑心重重、忙着满地找牙的读者了解一个评委的看法和做法,到了底的话,如果不能以得奖作品的质量和水准折服天下的话,多说也就是一个人的私语,于这件大事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了。
议会的一类
不知道为什么,这届鲁学奖就让我想起了和英国查理一世有关的、发出在1628年的《权利请愿书》(The Petition of Right)。我对这份“请愿书”的阅读也许和其他人切入的方式不同。固然,说及一些具有历史纵贯性的事例应该直入为主的,自然也该在那样的切入前,完成“名词解释”,道理非常简单:条理和推理在概念不清不全的情况下,真实性就会远离本质,牢靠也就远非所及了。依我的经验来说,即便你原来清楚本质,因为年隔已久或是间或里受影响于情绪客观和立场的主观(这二者经常是一起出现的),人要想进一步完善自己的认识或讲述,还得重新一次回过去,通过重温去把握更为精确的概念及应用。否则,条理和推断就只能是“无骨之架”,就会“无风自塌”。
由下至上交予查理一世这份请愿书的大致背景是,以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来说,封建社会及制度向初级工业革命阶段转变,这引起了宗教权益和君宪权利上的严重冲突。在许许多多对这类社会集化矛盾的讲述里,有一条线路在西方是十分重要的,那就是,每一次的冲突都是一次后来新进力量对于权利和财富均分的诉求。而经过议会(Parliament)交给查理一世的这份“请愿书”,性质上和当初英国亨利八世强势地从教廷争取足够的君权的性质是一样的。只不过,这次不是英皇向教皇索要,而是英皇内阁下诸多的新兴生产力代表以君宪议会委员的身份和资格,如银行家、企业家和小工商经营者,向英皇以英皇当年索要君权的同样方式要求“均等”。其实就是新老贵族间通过议会和平章法,完成由宪章保证的人权自由和利益均等。这类所谓“均等”的重新分派,之后也在法国革命和其后的英国宪章革命及美国独立战争中被充分体现。想要补充说一下的是,那些个革命都掺和了武装暴力推翻,而在理论上先开一河来承前继后去连贯英、法、美三场革命的人,当数英国古典经济学派的领袖人物,亚当.斯密(请见《国富论》)。卡尔.马克思也算,不过他的历史阶段是近代越向现代中的彪炳一杆。
查理一世在1649年被克伦威尔砍去脑袋后,英国国会最终在此后的第39年(1688年)完成了英国君权向议会的转交。我比较不相信百度上对查理一世简单的论述-----他的死多和宗教礼式相关。而议会的雏形在英国亚瑟王时期已见(以前我的博文说到过),1097年才在意大利西西里最初落成,其本来的三个分支包含是:封建主义/制度、教会权益和国家财产。(Feudalism,Ecclesiastical Property/Interests, State Property。今又是修注。)这个Parliament名称呢,是由当时在英的法国人创建的,它的本身形态大致是一个间存在教会和民用公事公论的场所,意识里,我觉得和古希腊议政广场和古罗马的议政厅(也有公开场地)有着相当的渊源,在形式上,而非场合理式的不同上。
自由的原生态
有关那场议会革命的胜利,必须加上宪章二字,因为那是英国那特殊革命的依靠也是途径。这其中,我就涉及到了第二个本质的相关,那个世人至今津津乐道的自由二字。因为没有那份制度法律权势下挣得的自由,请愿书也不过就是一纸枉然。这样枉然里的失败,历史上多不胜数了。我就不再举例了。
自由二字的名词解释最好也不要去采纳百度的,百度上的解释非常中国化;其实,谷歌上也是笼统而过。我试着按自己的了解试说一下吧。
从人文的角度不带政治色彩和主观阶级划分的认识去看的话,我认为自由的首要本质是具备有规律的自然由性,这个由性下的两个以个体和社会为基础的要素是:
1. 系于自然一切因素的生成和顺乎于这个生成状态、过程、效由和结果之意义,有着生命本然的天性;我们都该知道,自由不是人类的专属,动物、生物、空气和阳光,也都是自由的;
2. 落于自然集体,并逐渐进入人类社会各个阶段中的状态里,备有个人公推和自愿从属的行事规则和道德准则,里面包含了人生、人权及利益的公平享受、公平待遇和公平义务三大社会性。
Freedom本身内在,按人类社会发展史来看,具有个体生命的自然天性及共同社会的自然属性,这就是自由的本质;相对来说,Kingdom(王国)是那样的一个个的个人合同经手组建的社会群体之国家形式。这是从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两个方面来简述,自由当然会以多重形式,不仅存在在人们意识行为的过程里,也会在不同的情绪、状况、规则和法律下,发生人为性的变化。然而,正如杰努斯(古希腊三眼门神)所表述的那样,生命也或人类社会种种的过程不仅仅是内容落入空间后,体现在时间变化的总归上,还分在段式里,被称为过去、现在和将来;落在人可有的认识里、理性内和智慧中,一物两面的自由之双重外,还有抽象的诸如情感、认识、理会、判断、选择和取向等无法”实存于物体“的第三类自由。而第三个“实存的自由”,精神本质和本质作用上,是人的自由的最高形式,于是也是最难把握又最为本质的自由之高贵的形式。
为了说明这个理式,不妨举个例子。法国革命、文化启蒙、近代转向现代的人文思想历史进程中,卢梭是公认的旗手,他曾经这样说过:即使我在巴士底狱里,也能看见(法兰西)自由的旗帜高高飘扬(大致是这样)。这里涉及到了我认同的、所谓人文之下才有的、真正的自由。坐在巴士底狱的是失去自由的人,巴士底狱代表了现有合理却落后于时代发展的制度和法律----一时限定和判决了自由无需束缚、更无理由监禁的天性,可是真正的自由不是一个制度、一套法律和一场场即将发生的正义也或混乱的革命能够限制的,法兰西共和国真正的自由只有坚定鲜活地存在一个人具体无邪纯性的信仰中,才能在蓝天白云中,永远地飘昂。
人的种种、社会的种种,情感的种种也或情势的种种,无论人们如何能说会道,我想,这个道理不会错。舍弃了个人信仰的自由,其它的自由也就有标无本了。这也就是自由不变的根本,源于自由自然由性的本质。而我们,只是那份自由体现的临时载体,所能作的仅是用了这个载体的实存,来承继和递交自由的价值和珍贵。
说到这里,我已不愿回到开初去评说2014年鲁学奖的评委之“会议制度”和“公断结果”了。宁愿去唱一回:分果果。
無心者無痕: 基于人文为本的层面上,自由是相对的,一如自然,是需要服从于所在社会的,否则便会被“法律”制裁之,本来世间万物所有无不自由,因而也就没有了自由之说,而人 ...
丁格林: 我对自由的理解是:每个人从社会和自然中获得的物质及精神享受的机会是均等的,这才是真正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