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大吼一声 //www.sinovision.net/?33296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x

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红名单”里的权利,是一种什么权利?

已有 2018 次阅读2011-10-10 22:33 分享到微信

“红名单”里的权利,是一种什么权利?

省市领导的“红名单”,是一种免打扰权利。“免打扰权利”同时是一种天赋人权。同时是一个私权领域。

一、 私权何以成特权
当一种私权大规模的被侵犯,对这种权利的保护,在中国就成为特权。这是中国极具特色的国情与制度特点。

侵犯所以能发生,并能大规模。源于中国人民,在比较长的一段历史中,容许执政党,允许政府,以各种各样的名义侵犯自己。甚至,这种被侵犯,还经常被冠以“爱国家”、爱民族、热爱党、守纪律与有觉悟的光荣名号,或以“革命”的名义而愿肝脑涂地的。

后来。当它越来越成为社会中的强大力量,摧古拉朽之势席卷中国大地时,特别是,当阻挡他滚滚向前的力量中,有了越来越多平民迸射鲜血、付出生命之时,国人开始警觉,开始逐步懂得:“破陋的茅屋,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终极权利价值和一种苍天冥冥之中的最高训示。

在执政党的高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在九十年“为人民服务”的历史长河中,是从不愿自己的私权、天赋人权,被自己所领导的运动反复荼毒的。为了更好的、更长久的领导运动,他们不自觉的、或由下属主动地,在为自己服务的权利方式中,开始生成了极具社会制度特点的“权利”,产生于共产党内部的这种权利,老百姓通常称为“特权”。马克思称之为“法权”只是,它的阶级色彩不是“无产阶级”,属于对立阵营的“资产阶级”专有。

二、“红名单”、黑名单、阎王殿里鬼名单
这种东西。不,这种残余,至今仍顽固地由制度固守,合理、合法、合乎规则,侵害着党,持续威胁着党,同人民群众之间已经十分脆弱的联系。这是锦涛同志“七一讲话”阐述的“四个危机”的制度根源。也是党的生命,开始被人民大规模、持续不断、以群体事件质疑的总祸根。

这个由制度衍生出来权利方式,极大的阻碍着中国社会的前进步伐,扼杀着中国共产党的生命。强力阻挡着民族复兴,是辛亥以来,真正的革命党人,共产党人,至今还未能翻越、却必须翻越的一座大山。

三、 侵犯的主体,最令人难以容忍的不是市民之间的相互侵犯
侵犯的主体。最令人恼怒的是公权侵犯。是公权主导的法人侵犯。这种侵犯的最大特点是理由充足,见解奇怪,逻辑异常。
因为。经常发生在民事之间的相互侵犯,从未举过“旗帜”。更未见过“三个代表”及各式各样的主义。

于是。反对各式各样的“主义”,成为改革体制的时代强音。
因为。任何政治体制,都具主张的“主义”。
因为。有什么样的主义,就有什么样的权利;施行什么主义的制度,就有什么样的社会民生。

这不是谁愿意,谁不愿意的问题,而是由谁领导,什么时候发生的问题。是历史条件不断积淀下,最后,由人民选择,由什么形式举行和发生的问题。

中移动、中联通、中电信三大运营商。原本机密的“省市领导‘红名单”――执政党,万万不可粗心大意,啊!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