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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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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心得(第一百九十集)
罗国正
(2018年7月)
2757、对于成年人来说,使他们产生美感的事物,是很难绝对不作出联想的。只有两种人不会联想:一种是失常的人,一种是超常的人。
2758、凡大成功者,多数是悟道、行道、公道、得道、厚道的人。尖酸刻薄、分分秒秒计算在鸡毛蒜皮的小事小利上,耍小聪明、玩弄小阴谋的人,没有几个朋友,不但很难有大成功,还会身心多病、不长寿。
2759、大家认为他是孤独的,并不等于他感到自己孤独。孤独是感受孤独的主体感觉。外人无法代替主体的感受。很多人认为的,常常是亲历人感受之外的猜测。凡猜测,猜中率往往不会很高。孤独的类型有很多,有生理性孤独,也有心理性孤独;有本能反应引起的孤独,有自觉反应追求孤独;有无可奈何的孤独,有乐于享受的孤独;有因外界、客体而造成的孤独,有内在、主体本身产生的孤独;从时间上讲,有瞬间的孤独,有短时间的孤独,有多个月或多年的孤独,也有终生孤独;等等等等。有一些孤独,几乎是所有人都不喜欢的,这类属于悲惨性的孤独。有一些孤独,则有些人喜欢,有些人不喜欢,这类孤独,导致人们的喜欢或不喜欢的原因,主要是由感受孤独的主体个性、爱好、特殊情景等所决定的。有些孤独是可以选择的,有些孤独是不可选择的。就算是爱孤独的人,也是积极努力避免那些不可选择的、甚至是悲惨性的孤独,而找到自己乐于选择的孤独。当然,善于孤独的人,无论是遇到什么情况的孤独,都会尽量减少孤独带来不良的影响,增加其良性的效果。孤独经常是与群体性热闹的活动,与亲友聚会或红袖添香夜读书等等现象,即主体与各种类型客体(主要是活力客体,活力客体重要部分是人)的频密产生联系或活动等现象相对应而存在的。人是社会性的动物,所以爱孤独不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在可选择的那些孤独中,善于和喜爱孤独的人,他们比较容易享受到清静、静养、淡泊、空灵,超越名利、是非,进入物我两忘的境界,需要对事物的判断时,能较简练、敏锐地淘汰大量的垃圾信息,迅速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精神病的孤独者除外)。从总体上看,人类的生活分为:不孤独的生活、孤独的生活,不孤独与孤独兼而有之的生活。第三种生活的人居多,这些人,只是不孤独与孤独之间的比例是多少的问题,和这些人的心愿是什么时候需要选择不孤独或孤独的问题,这种选择是如愿以偿呢?还是迫于无奈呢?甚至是寂寞难耐呢!孤独既可以反映在物质、肉体、生理层面,又可表现在精神、心理、层次和境界上。 在物质上、肉体上、生理上丰富、精彩、热闹,不等于在精神上、心理上、甚至境界上也相对应地丰富、精彩、热闹、如愿。当然,对于很多人来说也是相应配套的。但很少是绝对平衡地进退。也有人在这种情景、环境中,反而感到精神上、心理上、境界上的孤独。我以为,有机会体验透彻丰富的、精彩的、热闹的、轰轰烈烈的、物质的、肉体的、生理上的生活的人,才容易顿悟出人生应需要适时的孤独。反之亦然,在精神上、心理上、层次上、境界上丰富、精彩、辉煌,也不等于在物质上、肉体上、生理上丰富、精彩、辉煌。按我对现实人们的观察,基本都是配套发展的。很少人是一边发展了,另外一边是荒芜的。多数是在不同时空上,根据实际需要,有所侧重,以一边为主,另外一边为辅地发展。常言道:“无敌最寂寞。”这反映出处在巅峰境界者,没有对手时的孤独。这种情况,无论在物质领域,还是精神领域都存在。历史上也有不少记载这类情况,涉及面很广,如政治、宗教、哲学、艺术、武林、经济、科技等等。情况的另一面则是,“无敌都不能寂寞”,因为“长江后浪推前浪”,“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放眼看山外有山有他乡,他乡有巅峰有高人。最明显表现在体育赛事上,很多世界纪录,很快就被后来者破纪录。很多领域也像体育比赛那样。现实中有不少无敌者,都有一个由盛而衰的过程,这是不可抗拒的、自然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规律。无敌都不能寂寞,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虽然这些人已达到了在现实中的巅峰境界,但离他心中的梦,理想的境界还有一段距离,所以继续向新的高峰努力攀登。当然,这种攀登过程,是孤独的过程,也往往无暇感受寂寞的过程。高境界所造成的孤独与受众人排斥、围攻,或性格孤僻,爱好特殊、或心理障碍,或不善于与人沟通,价值观和人生观与众差别甚大,不合群等不同。最优秀者可在无上的孤独境界中,感受到无我、空寂、心清如镜映照万物、天人合一,心能转物,心想事成、无限等。人们阅读了我对孤独的以上表述,我相信,对孤独现象的审美,就不会只向着一个方向思考了,而忽略了孤独现象所具有的丰富性。
2760、有些专家、学者认为,艺术的发展是由再现到表现,由表现到装饰这三者不断地螺旋式运动的过程。其实,这只说出了艺术发展的一种情况。因为这种观点是强调艺术活动主体将能力向外散发、或物化的过程,而没有说出人的艺术活动过程,有内化于心灵,内化为主体经验,提升主体审美境界的过程。一个长期从事艺术活动的人,对外“雕刻”了作品,同时又对艺术活动者本身“雕刻出”精神风貌,塑造出艺术的人格。很多伟大的艺术家不但创作了艺术品,还留下很多创作的心得、原理、美学的思想,感悟到艺术与人格的关系等等。以上种种,都是交叉互动地发展的。不是单一的螺旋式发展的。
2761、美首先是感觉,加入理解后,最终还须落实到感觉上。否则,美是无从谈起。
2762、艺术创作过程中,尊重比例是无疑的。但这种尊重决不是墨守成规的。大自然也是按一定的比例而形成的,问题是很多大自然的按比例现象,人们还远远认识不透。其实,大自然不单表现在宏伟和崇高上,还表现在极精微的东西上面。如果不这样认识大自然,则非常片面了。
2763、没有崇高感的人,不可能完成伟大的事业。
2764、凡事都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必定非常贪婪,
不可能做出真正的慈善事业。
2765、深厚而崇高的伟大感情,很多是通过青少年时立志、有理想目标的追求牵引出来的,并通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逐步得到了培育。只有极少部分在本能中已有强大的基础,如母爱。
2766、荷加斯说:“直线和圆弧线及其各种不同线的组合和变化,可以界定和描绘出任何可视对象。”荷加斯这话在大多数情况里是正确的,但他忽视了色彩和暗影的极其微妙作用,例如,有些动物发情时,身体的颜色是有变化的。“她脸红了!是害羞还是发情呢?”单靠线条是难以表达的,但和她深交的男朋友是最容易明白的。荷加斯还认为,直线只有长度上不同,最少装饰性,最美的形体,直线最少。荷加斯这观点,对动物,尤其对人体的审美是合理的,对有些植物,对一些大自然的景色就不一定对。例如:笔直的树干,刀截般的大石壁,海平线等等。如果用这个观点来看待人造的客体,或产品。就更加漏洞百出了。例如,房子、家具、列车、船舰、飞机等等里面和外在都需大量笔直线条。加上,直线本身的粗与细,在不同的具体物体上,也有不同的视觉效果。最重要的是,荷加斯这观点的根本错误在于:将美,或美感是由客体(他指的是线条)决定了主体,而不是美、或美感最终是由主体的感觉所决定。当然,最美的线条,很多美学家认为是人体的线条(也有的美学家不认为是这样),可以从本能的美感到理性判断的美感中,引起很多审美主体(尤其是异性的审美主体)愉悦、兴奋等美的享受等反应,但“很多”不等于“全部”,最终落实是否产生美感,还须具体的审美主体的感觉。线条,在视觉效果上常常是引起审美主体产生美感的重要因素,在现实中,有经验的审美主体遇到一个审美对象时,产生美感,往往不只是视觉效果,而是综合效果。我们也常听到这样的话:“好看不好吃!”也就是说,对于一些人来说,只是好看都没多大作用,需要的是既好看,又好吃,才是他们要追求的美感。换句话说,不少人需要综合因素的美感,这种美感的产生,需要体验。体验往往是在特定情景下的立体动态过程。这样的过程所产生的美感也往往是综合美感。荷加斯的美学思想企图通过客体的形式来确定美,代替了具有决定作用的主体审美感受。这恰恰与西方古代四大形式美学思想有着根本的一致性:毕达哥拉斯的“数理形式”,柏拉图的“理式”,亚里士多德的“质料”,贺拉斯的“合适”,都是强调客体、或由主体创造出的客体、形式客体。所以,有的人认为,强调客体、形式是西方美学的精神本质。他们与中国古代庄子的美学思想相比,有天壤之别。其实,离开了人类的本体、审美的主体,所有的客体、形式、技巧,都是多余的。一切客体、形式、技巧,只有在人的本体存在、审美主体的存在,才有作用,才具有意义。
2767、优秀的艺术创作,常是围绕着主题理念的表达,通过基本形式与非基本形式,中心形式与非中心形式的非常有技巧地将它们有机结合起来有效运用。
2768、认识论美学将审美鉴赏与认识判断等同起来,这显然是将美学作为哲学的婢女,而不是作为独立的体系的一种反映。认知判断,是为了认识客体后,未来有可能对主体有好处,但不是必然会有好处。而审美鉴赏,除了有好处之外,重要的是情感的作用,特定情景对审美主体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则可以当即使参与的主体获得了审美享受。
2769、美感的产生,有合乎逻辑的部分和非逻辑的部分。而非逻辑的部分,往往是显现审美主体的个性、特有生理和心理及其气场、经验等密码。当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相遇,如果双方达到高度的吻合,并产生非比寻常的全方位的强烈和谐共振时,这是可遇不可求的缘。美感达至狂喜,这时,体验者享受着无以伦比的美感。外人是无法用通常的逻辑推理来作出判断,反而认为这是不可理喻。如果一个人一生也没有这样的体验,实属遗憾。这种体验,是通向崇高美学境界的一条重要途径。只有既幸运又勇敢的人,才享受到这美感。以这种美感作为一种审美标准,衡量各种客体引起主体的美感,就容易分出美感的层次,或对一般的客体审美时,态度淡然。
2770、美感的产生常是主客体经过互动后,主客体得到了和谐合拍。整个过程是由主体起决定性作用,最后主体产生的愉悦、享受的感觉。相反,则得到丑感。美感不在审美对象(客体)之中,而是在审美主体上产生的综合效果。
2771、美感虽然不在审美对象之中,却由审美对象引起(即使这审美对象是主体精神上的产物,也如此)。美感不是对象本身,却不能脱离对象本身。这正如人不能完全脱离外界而存在,主体不能完全脱离客体而存在的道理一样。
2772、美感之外还有美吗?宇宙间不存在美感之外的美。不是有美的事物而引起美感,而是有的事物能引起了主体的美感才确定这些事物为美的事物。这就是审美主体具有决定性的最根本的美学原理。这原理也证明了,人是自由的。人的精神自由,是不可限制。
2773、一旦审美主体由审美对象引起美感,这时主体的感情会移向对象。并由此可能花时间、精力、财力、物力等而产生相应的反应、或活动。
2774、审美主体的美感可以传递。接受传递的人,从无涉者成为参与的审美主体,当众多的参与审美主体共同从审美对象中得到了强烈的美感时,就会形成强大的能量场。政治、宗教、艺术、名人、经典、优秀作品、美人等等,都可以根据以上道理来研讨。
(待续)
(本集责任编辑:严建中 詹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