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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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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媒体纷纷报道一则消息,称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吴晓灵领导的中国民生指数课题组,去年完成了《2010年中国城市居民幸福感调查》,其中,七成半的受访人感到幸福。而在分析被调查者的所属行业和职业后发现,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回答“非常幸福”的比例最高。(2月18日人民网)
吴晓灵虽然有央行前副行长的职业背景,注重用数据说话,但他领导的这次“幸福”调查是否客观全面,至少我持怀疑态度。单说“公务员幸福指数最高”这一项,当我把该结论告诉身边的那些公务员朋友时,他们无不掩嘴发笑。因为谁都知道,公务员虽然职业与收入稳定,但成天要为官场那些不可言说的事情闹心,精神常常处于压抑之中,身心最为疲惫。所以,调查结论说公务员“非常幸福”,至少忽视了这方面的因素。
实际上,幸福指数是一个关联性很强的概念。2008年7月,美国皮尤研究中心 (Pew Research Center) 忙活多日,整出一份中国民意调查报告,做出的第一个结论便是:多数中国人对生活满意,幸福指数很高。该结论经我国媒体披露后,立刻在民众中引起一片嘘声。当时我还写过《有多少幸福可以“指数”》一文,表达对这个问题的不同看法。在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准确地讲是2005年以后,我国几次大规模社会调查中也有过幸福指数方面的内容,它们也无一例外地引起过舆论高度关注和民众的高度不认同,这里面,除人们对幸福的理解与感受不同导致差异较大以外,很重要一点,还在于我们忽视了调查时机上的社会浮躁因素。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据称很多地方在规划制定中开始改变以往只追求经济总量的做法,而把反应民众感受的幸福指数作为施政导向,最近,地方两会谈论最多的也离不开这个内容,应该说,这是一个利国利民的好兆头。
然而我却有点担心。把幸福作为施政导向没有错,但政府如果把民众的幸福感一旦作为指标列入政绩考核以后,各地会不会出现五花八门的指数测算而导致幸福异化?这不是危言耸听,想想我们这些年在GDP异化上的教训,你就会感到这不是空穴来风了。
我的意思是说,各级政府在为老百姓打造幸福生活中,要注意政治、经济、文化通盘考虑,像如今倡导绿色GDP一样,去创造科学环保的“绿色幸福”,千万别一味去测算或考核什么幸福指数,甚至把它匡算在政绩之中。
不再赘言,下面是拙文《有多少幸福可以“指数”》里的具体认识,附在一起与博友交流:
06年的时候,国家统计局时任局长邱晓华先生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突然宣布:“我国将推出包括幸福指数在内的一些新的统计内容,以适应各方面对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以及民生、人文这方面的需求。”消息一出,举世瞩目。当时,我所了解的社会反应基本由新鲜、纳闷、怀疑这样一个链条所组成。是啊,过去谁听说过幸福还可以象计算数学题一样“指数”出来?若果真如此,以后哪家、哪个人幸不幸福,问几个数据不就出来了吗?想隐瞒都隐瞒不过去。不过,这东西虽好但好象又不太靠谱,因为许多幸福来自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你怎么去测量计算?联想到以前有个轰动神州的调查报告,说“目前中国近八成居民感到生活幸福,农村居民幸福感强于城镇居民”,最后就只剩怀疑了:唉,是不是又在变着花样为政绩作证?
从个人角度讲,我至少在动机上丝毫不怀疑推出这项统计内容的良好用意,不过以有限的知识来分析,也确实感到有些纳闷。幸福是什么?幸福是人们对生活状况的一种主观感受。幸福是个生活概念,是一种心理感受,既不从属经济也不从属政治,但由于人们的生活离不开政治与社会,所以对幸福的感受还必须从生活与政治、社会及经济的关系上去考虑。在这几方面我是这样认识的:从经济的角度讲,幸福是人们对生活剩余效用的一种反应,剩余越多,所产生的正效用越大,幸福值就越高。这一点应该不会有疑义,一个人收入有多少、住房有多大,家里彩电几台、空调几个、存款多少,这些经济指标不难统计也很好测算,幸福值是完全可以“指数”出来的。但从心理角度去看,幸福是一种情绪、一种感觉、一种体验,就不好去简单测算了。大家知道,赫赫有名的马斯洛在他的需要层次理论中,还把社交、尊重与自我实现放得老高,摆在了衣食住行这些物质需要之上,并且得到全世界同意。普林斯顿大学那位叫丹尼尔.卡尼曼的在研究上也得出与我国学者一致的结论,这就是钱多未必幸福,物质消费只能带来短暂的快乐,随着财富的增长,人们的欲望和需求也在增长。这样一来,幸福就只能用社会心理学中的量表去衡量了。在社会意义上,幸福则和社会比较及个人生存环境相关。卡尼曼就指出,一个社会的共同富裕并不会使其中的个体感到更满足,相反,当人们在与不同阶层进行比较后发现自己更富裕时,才会产生更明显的满足感和幸福感。在环境上,社会学家曾作过调查研究,发现影响人幸福因素的有健康、安全、居住环境、家庭与婚姻状况、工作、财产、欲望实现、兴趣满足、文化修养、道德修养十大项,其中,与经济直接相关的只有工作和财产两项,这说明非经济因素对人的幸福感更为重要。在政治意义上去考察幸福更加直观,根本用不着什么测算,马斯洛的“尊重与自我实现”需求指的就是这个内容,还有社会的文明发展程度、法制的完善程度、公民权利的保障程度等等,他们对人们精神思想乃至幸福感的影响,更不是金钱与物质所能达到的,同样十分重要。
说了这么多是想表明,幸福是一个社会关联度极高的概念,对幸福指数进行测算,除实物量的核算以外,还有一个价值量核算的问题。我国《2005年社会蓝皮书》之所以作出中国近八成居民感到生活幸福的“幸福”结论,之所以引起社会的强烈不认同,就在于它把对幸福的认识仅仅建立在经济的相对满足上,忽视了它在价值表现与价值存在方面的因素。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化,我国社会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单位职工下岗、收入分配不公、干部腐败蔓延、社会民主不够这些问题日渐增多并亟待解决,有鉴于此,当前党和政府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可见,在我国目前的社会条件下,千百万民众正在为如何幸福而发愁,你统计部门冷不丁冒出一个“幸福指数”的东西来,难道就没想到会刺痛民众那颗本不太幸福的心?难道就没想到会成为GDP异化而变成新的“官出数字、数字出官”?难道就没想到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把发达国家感兴趣的“幸福指数”改为发展中国家才感兴趣的“负担指数”更符合国情?
至于皮尤调查,那是人家自己的事情,有热情,你让人家去做就是了,结论正确与否并不要紧,要紧的是我们自己应有判断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