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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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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记耳光扇出的血案
——读王立军案件报道有感
9月18日,以涉嫌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四项罪名遭起诉的王立军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实际上,庭审在在头一天已经进行,报道说“因涉及国家秘密,”所以没有公开开庭。
王案再次被引起关注并不在庭审本身,而是次日——9月19日新华社发表《在法律的天平上——王立军案件庭审及案情始末》一文,该文的最大亮点是用了较多篇幅披露王案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虽然这些内幕早在王立军事件出现不久便陆续通过某些渠道传递出来,但对于绝大部分普通百姓来说并无从了解,所以它们一经官方媒体报道,在社会引起的强烈震动可想而知。文章出来当晚,一篇“三问”网文获得很高点击,代表了众多百姓的心声。文章大意是:
第一,薄谷开来的法律知识非普通人能比,但她因为疑心竟敢动手杀人,事后还敢于向当地公安局长主动透露并寻求脱罪帮助,她的胆子和自信从何而来?
第二,一个直辖市的公安局长在得知有人杀人后,不仅安排部下为其掩饰现场,还在毁尸灭迹后主动打电话向杀人犯报告:“化作青烟,驾鹤西去”,这样的人胆量何来,他是如何成为执法者的?
第三,当王立军向市委书记也是犯罪者的丈夫反映案情时,这个向来以正派、廉洁、嫉恶如仇形象示人的书记不是立即指示执法机构逮捕犯罪嫌疑人,而是给了王立军一记耳光,接下来,王立军身边人的被审查,王立军自己被调职。书记的权力怎么这么大?不是说集体领导吗?当书记违法时,其他人在干什么?为什么制约机制管不住一把手徇私枉法?
一向高调的环球时报随后也发表《王立军案,正义是最后一个图章》的评论,说“王立军案对全中国的触动比多少政治教育课加起来还要深刻。我们也期待此案给予中国的教训,以及它推动的弥补改进,能够迅速愈合它给体制和社会带来的伤害。”并且充满希望地预示:“谁犯了罪都最终逃不脱惩处,王立军案极大加强了公众的这一信念,也会在中国社会的所有层面产生震慑。”
环球这篇评论整体不错,但“极大加强”作为理性定论却显然过于乐观,因为事实上,王立军与薄谷开来案能浮出水面是有一些因素偶然促成的,例如:假设那位上司能沉住气不挥手打人惊醒王立军;假设王立军挨打后能忍气吞声不叛逃自保;假设外国媒体保持沉默不公开报道……这里面,其中的任何一个“假设”只要没有发生,可以肯定地说,王立军现在一定是风光无限的依然当他的人民公仆。这不是想象,而是人们熟知的国情,更是实情。
因为对“一记耳光扇出的血案”有较多关注,新华社报道出来以后,我也在个人微博上撰写或转发了几则读后敢,下面是其中自认稍有一点“内涵”的几篇,在一定程度上,它也代表了许多网民的心声:
新华社的报道再次证明,1、谣言就是遥遥领先的预言。2、这是个想杀谁就杀谁的时代,副部级官员也不例外。3、一个直辖市的公安局长穷途末路时,想到的不是本国法律,而是跑到外国领事馆去报案去寻求庇护,普通人的艰难可想而知。4、历史有时候会在一记耳光中改变。
40年前,副统帅叛逃苏联摔死在温都尔汗,因为他确信失去领袖信任就意味着和刘贺彭一样的下场;40年后,公安局长王立军叛逃美国领事馆,因为他确信失去上司信任就意味着死亡,他亲手打造的公检法系统也无法为他提供保护。这说明40年来制度没有根本变革与进步。没有法治,没有人会有安全感。via老芋头
一个杀人大案在这帮精通法律的人手里玩起来如同面人张,想怎么捏就怎么捏,隐去天衣无缝,揭开石破天惊。官场如同黑社会,副省级大官也可以被刮耳光,这不是老爷打奴才吗?一个直辖市的公安局长,不厚想动就动,干部管理权限、领导班子约束通通都是笑话。 by天堂倦客
行使多年的社会管理机制和机构竟然管不了高级别的官员犯罪,以后,当我们再看到那些正襟危坐的人时,应该对他们怀疑蔑视,还是依然敬重?对他们所宣扬的光辉灿烂的说辞是嘲讽还是坚信不疑?回望二百年中国近代史、一百年中国现代史、60多年建国史,我们该为这种现象欢呼还是愤怒?
看完王案庭审不禁毛骨悚然,杀人如同弄死个小鸡,堂堂直辖市公安局长被打耳光如打奴才。如此看来,在那套坚固的逻辑之下,无论谁都是弱不禁风的弱者,所有表面的奢华、威风都显得那么虚无漂渺。由此一想到底层人民,真有仰天长哭的冲动。
王立军曾是“打黑英雄”,扒开来却如此不堪入目,如果不是他自己叛逃美国领事馆,似乎一时没有正常的力量捅破这段故事,这很值得反思警醒。王立军案,正义是最后一个图章,只是,图章的色彩并不那么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