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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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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臣”与“反叛”的本质区别(国民都应该看)
——国家与公民的权利义务、双方契约关系
鄙人写《伍子胥》,在逐渐修改、完善的过程中,愈来愈明晰的主题思想在朋友圈引起了热议。有研究历史的朋友认同我的观点,认为伍子胥是忠臣;但也有一些文化界朋友对伍子胥是“忠臣”持保留态度,对我最近发在这上面的明确定性伍子胥是忠臣,是中华民族“忠孝仁义礼智信”的典范人物有异议。
比较有代表性的一派观点认为:说伍子胥是中华民族历史上“孝”的典范(经过自己的努力奋斗,终于为父兄昭雪)没有异议;说伍子胥是中华民族难得的由高贵的太傅门第(顺便说一下:中国古代将来要继承皇位的太子,通常有三个老师:首要老师——太傅,负责培养太子道德品质,为人处世,传授治国之道,是太子的首要老师,一定要举国公认德高望重、学识渊博无人可及的人担任,一旦太子继位,通常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丞相高位(注意:我看到百度百科解释说,太傅是教授太子武艺,这个解释是错误的);少傅——负责传授太子文化、技能相关知识,是太子的第二老师(副职老师);太保——负责太子的安全,传授太子武功,通常都是武功是顶级高手的人担任。伍子胥的父亲伍奢是太子建的太傅,伍子胥是太子健的太保),受国家迫害出逃,落魄为社会最底层,经过努力奋斗,最终成就大业,是中国文武双全、集政治家、军事家、武术家于一身,大智大勇、非常有代表性的励志英雄人物,也没有异议;但是,说伍子胥是“忠”的典范,就有点牵强了。因为,按照中国传统意义的“忠”(忠于国家)来讲,伍子胥本来是楚国人,父兄被冤杀,全家遭灭门,逃出楚国去吴国,把吴国治理强大了,十多年后与孙武联手、率领吴国军队攻占自己的宗主国楚国,鞭笞楚王墓,不但不是“忠”,甚至可以说是反叛——这也正是伍子胥这个令人敬佩的人物在中国最有争议的焦点,也正是历代统治者对伍子胥敬而远之、不恭维、宣扬、认同的关键点。
说句实话:鄙人最开始也是这种观点。正是因为鄙人刚刚在书籍上粗略了解伍子胥这个历史人物时,持这种观点,所以,多年前,鄙人看到苏州市把端午节作为纪念伍子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时,还写过一篇文章强烈反对,认为是在为背叛国家的人歌功颂德。
不过,随着年龄的增加、知识的积累,多部史籍研读去伪存真,判断是非标准更加客观、理性,对伍子胥的人生历程作了全面的分析,又对中华文化核心价值观“忠孝仁义礼智信”作了深入的研究,真正明白了“国家”的定义,“国家”与“国民”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承担的权利、义务进行了透彻的理解后,我改变了原有的认为伍子胥是叛国之人的观点。相反,认为伍子胥实实在在不仅是“孝”的典范,而且是“忠”的典范。正因为如此,才促使我要写封笔之作,竭尽我一生所学,肯定伍子胥这个被争议了两千多年的历史大英雄是“忠孝”的典范人物。
请对伍子胥是“忠臣”持保留意见的朋友细看我下面论述:
要判定、确认伍子胥究竟是不是忠臣,首先必须明确国家的概念:因为中国人传统意义上的“忠”就是忠于国家、爱国、维护国家利益。很显然,忠臣是跟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我们知道,国家由三要素构成:
1、世界各国公认的生存疆域(陆地、岛屿、海疆、天空),这些疆域上所有一切自然资源属于生活在这片疆域上的国民所有,为生活在这片疆域的全体公民提供生存所需物质资源(注意:台湾为什么不能叫国家,因为它没有受到全世界就绝大多数国家的认可,相反,都认为是属于中国的一部分。所以,台湾不能成为国家,因为它不具备第一条成为国家必须具备的要素)。
2、生活在这片国土上的国民;
3、生活在该疆域上的多数国民认同,代表全体国民维护国民利益、治理国家的政府。
很显然,作为一个国家的一员——公民,在一个国家里,必须要有如下权利:
1、首先一条,就是要有在这片国土上生存的权利,你没有身份证、禄卡等,就没有在这片国土上居留生存的权利,就会被驱逐出这个国家(最直接的说明:墨西哥人要被特朗普赶走,建立边境墙隔离阻止其进入,就是因为他们在美国没有生存权)。
2、即便有了居留生存权,你还得要穿衣吃饭住房子,就要工作,就还必须要有工作的权利。有工作做,才有钞票买米、买菜、买油盐酱醋柴;就是穿衣吃饭住房子,就是男大有钞票讨老婆、女人找老公生儿育女有能力抚养,就是少有人养老有所依、生病看得起医生等。
3、有了这些基本生存权利后,还要有国民财富积累用之于民的公民社会福利权——每一个国民都能享受人类文学艺术科学技术进步带给人的福利;受教育的权利、享受医疗、保健、养老金,失业低保维持生命等权利;
4、有了这些基本权利后还要有政治权利——就是言论自由,著书立说推动社会进步的自由;通过组党结社在法律的框架内维护团体利益的自由,表达自己意愿的自由;通过投票选举国家领导人或罢免不称职的国家领导人或各级政府机关领导人的权利等;
5、有了这些基本权利后,还必须要有在遵纪守法前提下生命不受暴力伤害(包括政府、个体)、财产不遭受侵犯、名声不遭受毁损等等权利等。
很显然,如果一个国家不能、或者不愿意为某个人提供这些基本权利、甚至在别人遵纪守法前提下用暴力剥夺了某个人法定的这些基本权利,这个人就已经不属于这个国家的一员(即便他过去曾经是这个国家的一员);反过来,这个人也就没有承担忠于这个国家、爱国、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举个简单例子一说就通:我作为一个中国人,在中国这片国土上国家必须为我提供了上述基本生存权利;显然,如果国家为我提供了这些应有的基本权利,我要在这个国家生存下去,我就有义务忠于这个国家、爱护这个国家 、维护这个国家的利益;同理,日本国不能提供给我上述基本公民权利,我就不是日本公民,我就没有忠于日本、爱日本、维护日本的义务。日本与我毛钱关系没有,谈不上忠不忠。
明白了上述道理,我们再回头去看伍子胥人生历程。
伍子胥在人生的第一个阶段,三十多岁前,没有遭受代表国家权力的楚平王迫害,作为楚国贵族平安生活在楚国。楚国这片生存空间给他提供了上述基本权利,他是楚国人,显然,他有忠于楚国、爱楚国、维护楚国的义务;如果在这期间,他食楚国俸禄却吃里扒外、与敌对国家狼狈为奸、背叛楚国,损害楚国利益,他就是不忠于楚国、不爱楚国、不维护楚国利益。我们通常说的汉奸,就是这类角色。问题是,伍子胥在这个阶段没有表现出任何不忠于楚国,背叛楚国的行为。所以,这个阶段没有谁能说伍子胥对楚国不忠。
伍子胥在人生的第二个阶段,三十多岁后,伍子胥一家躺着中枪,因太子建受谋反诬陷受牵连,遭受楚平王连带迫害,父兄被冤杀、全家被灭门,只身出逃。楚平王全国缉拿、通报诸侯各国通缉,一旦被抓捕,必死无疑。很显然,身处这样的险境,他在楚国,连基本的生存权都没有了,抓住就要杀头,其他诸多权利更不用说了。他不得不仓皇出逃,亡命天涯。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此恐怖的楚国对伍子胥来说,毫无生存的机会,楚国还是他的国家吗?显然已经不是了!既然楚国已在先剥夺了他作为在楚国国民生存下去必须的一切权利,已经不是他的国家,他实际上已经不是楚国的国民,他还有忠于楚国的义务吗,显然没有。反过来,伍子胥出逃后多国辗转流浪,最后逃到吴国,被公子光看重,给了他在一个新的国家生存所需的一切权利,给予了他施展才能的机会。从此以后,吴国才是他的国家,他应该忠于的是吴国而不是楚国。
所以,我们在给伍子胥定性是不是忠臣,是不是忠于国家,应该划分两个阶段去看待。第一阶段没遭受楚平王迫害前,他平安生活在楚国,楚国为他的生存提供了一切权利,他是楚国的国民。这个阶段如果他做出有损楚国的言行,那他就是不忠。事实是:在这个生活阶段,他没有任何反叛楚国的言行,他是忠于楚国的,这个阶段,对楚国来说,他是忠臣。第二个阶段,遭受楚平王迫害,代表楚国的楚平王先撕毁了国家与公民之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契约协定,单方面用暴力剥夺了伍子胥作为一个公民应有的一切权利,还要杀害他。他逃离楚国后,已经不是楚国公民,他已经没有忠于楚国的义务。相反,这个阶段他已经成了吴国的公民。评价他第二个阶段是不是忠臣,不应该用他的言行是不是对原生国楚国是否有害去评判 ;而应该用他的言行是不是对给与他生存提供了必须生存条件,现在定居国吴国忠不忠去评判。那么,我们再看他人生第二个阶段对吴国忠不忠呢?伍子胥在吴国辅佐吴王阖闾殚精竭虑,修法制,下贤良,选练士,习战斗、疲强楚。用自己的全部心智,把吴国由一个普通国家治理成超级强国。毫无疑问,伍子胥对吴国是大大的忠。这个时候,他是吴国的代理相国,已经是吴国的政治首脑,与孙武联手代表吴国攻打楚国,相互之间是国家与国家的对抗关系(虽然也夹杂着私人恩怨),根本谈不上是反叛楚国——相反,应该说是在效忠吴国。可贵的是:为了维护吴国的利益,竭尽全力谋划、亲自出征战胜吴国的潜在敌人越国;用生命为代价,极尽所能阻止夫差与齐国的不义之战,远见卓识向吴王夫差强谏不灭死对头越国的危害性,遭到吴王夫差的厌恨要除掉他;更难能可贵的是:按照伍子胥当时在吴国的功绩、威望,万民拥戴、众臣期待、军队尽在操控之中,废掉吴王夫差取而代之轻而易举,但为了不负先王阖闾的重托——重情重义,相约前人,照看后人,给群臣们树立一个忠君报国的旁样,明明知道夫差是在借刀杀人加害自己,也不忤逆、反叛先王的后人吴王夫差,不但没有僭越之心,反而执行夫差的指令,七十多岁高龄了还千里迢迢去齐国下战书。齐国君臣看穿了夫差的险恶用心不但没有加害伍子胥,反而要挽留伍子胥主政齐国,伍子胥不为所动,明知回国要被吴王夫差加害,依然返回吴国受死。这些忠君报国壮举,更是很多贤士都做不到的大忠特忠。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春秋战国众多智者大贤(用现代话来说都是顶级大咖),都一致认为伍子胥是忠臣,深得历史上有识之士、诸多典籍好评。在先秦典籍中,伍子胥始终作为忠臣贤相形象,为世人所称道、同情。如《墨子》曰:“吴阖闾染于伍员……故霸诸侯,功名传于后世。”《左传》说“伍员忠、伯痞谄”、《战国策》说“子胥忠于君,天下愿以为臣”;“卒兴吴国,阖闾为霸”;“伍子胥说听乎阖闾,故吴王远迹至于郢。夫差弗是也,赐之鸱夷而浮之江。”《庄子》云:“世之所谓忠臣者,莫若王子比干、伍子胥。子胥沉江,比干剖心。”“人主莫不欲其臣之忠,而忠未必信,故伍员流于江。”《吕氏春秋》曰:“人主虽不肖,其说(悦)忠臣之声与贤主同,行其实则与贤主异......故子胥见说于阖闾而恶乎夫差。”《荀子》云:“比干、子胥忠而君不用”。“大臣、父兄……有能进言于君,用则可,不用则死,谓之争(诤)……比干、子胥可谓争矣。”“吴有伍子胥而不能用,国至于亡,倍(背)道失贤也。”“世之祸,恶贤士。子胥见杀百里徙。”《越绝书》载孔子评价伍子胥是“大道不除、诛首恶”等,可见战国时代诸子百家与整个社会舆论都认为伍子胥是忠臣贤士,对他的含冤而死充满了同情和惋惜。就连伍子胥的政治对手,名垂青史的政治家范蠡等也认为伍子胥是忠臣,在灭吴杀奸臣伯痞数落第一条罪状时,就是“杀戮忠臣伍子胥”,为伍子胥是忠臣明确定性!范蠡为了纪念伍子胥,表达对伍子胥的愧疚,弃政经商后甚至把自己的名字也改成“鸱夷子皮”(鸱夷CiYi,就是皮口袋,伍子胥被冤杀,头被割掉,尸体沉江时,就是裹在鸱夷(皮口袋)中沉江的。范蠡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鸱夷子皮”,就是在表达对伍子胥的深深愧疚——这些都是有史籍可查的);甚至连伍子胥的死对头,险些被伍子胥杀掉的越王勾践灭吴后,也认为伍子胥是大忠臣,为了纪念他,专门创立端午划龙船纪念——中国人独有的“端午节”,用于纪念忠君报国历史优秀人物,表达人们的敬意,除了离他被害200年后楚国屈原有此第二个殊荣外,没有第三人(端午划龙船江苏、浙江、安徽一带说是纪念伍子胥;楚国说是纪念屈原)。
严格说,应该澄清的是:中国人端午节划龙船寻找伍子胥尸身亡灵、往江河中扔粽子避免鱼儿们吃掉伍子胥尸身,首创者是越王勾践直接为纪念伍子胥忠于国家而创作,两百多年后楚国灭亡、屈原才投江,楚人才将端午节移植为纪念屈原!所以,端午节的初衷是从纪念伍子胥开始,后来才延伸到纪念屈原。
引用中国历代顶级大咖、权威史籍肯定伍子胥是忠臣的评价:
在先秦典籍中,伍子胥始终作为忠臣贤相形象,为世人所称道、同情:
《左传》:“子胥忠、伯痞谄......”
《墨子》曰:“吴阖闾染于伍员……故霸诸侯,功名传于后世。”
《战国策》说“子胥忠于君,天下愿以为臣”;“卒兴吴国,阖闾为霸”;“伍子胥说听乎阖闾,故吴王远迹至于郢。夫差弗是也,赐之鸱夷而浮之江。”
《庄子》云:“世之所谓忠臣者,莫若王子比干、伍子胥。子胥沉江,比干剖心。”“人主莫不欲其臣之忠,而忠未必信,故伍员流于江。”
《吕氏春秋》曰:“人主虽不肖,其说(悦)忠臣之声与贤主同,行其实则与贤主异......故子胥见说于阖闾而恶乎夫差。”
《荀子》云:“比干、子胥忠而君不用”。“大臣、父兄……有能进言于君,用则可,不用则死,谓之争(诤)……比干、子胥可谓争矣。”“吴有伍子胥而不能用,国至于亡,倍(背)道失贤也。”“世之祸,恶贤士。子胥见杀百里徙。”
《越绝书》、孔子评价伍子胥是“大道不除、诛首恶”
由此可见,《墨子》、《左传》、《庄子》、《荀子》、《战国策》、《春秋》、《越绝书》;范蠡、春秋霸主越王勾践、屈原、诸葛亮、范仲淹等诸多历史顶级大咖,连同延续至今的中华民族独有纪念忠臣的节日端午节早已给伍子胥定性:他确实是实实在在的大忠臣。历史早就就定了铁案!
认为伍子胥逃去吴国把吴国治理强大后,与孙武联手,率兵攻占楚国,认为伍子胥此举是叛国的朋友,此观点错误的关键点是:一是没弄明白国家与国民之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依存关系;更没明白伍子胥逃出楚国前,并没有违法乱纪、杀人放火、忤逆谋反等前提下,飞来横祸遭受冤屈,已经被暴力剥夺了公民权利,事实上已经不是楚国公民,是楚国国王执意要整死他,他没法在楚国生存了才不得不出逃。双方已经没有权利义务的契约关系,名义上他是楚国人、事实上他已经不是楚国人,谈不上对楚国忠与不忠;二是没弄明白他逃到吴国后,吴国给与了他生存的一切权利,他已经与吴国建立了事实上的国家与公民权利义务契约关系,已经事实上成为了吴国国民,他应该忠于的国家是吴国。如果在这个生活阶段,吴国给予了他生存的一切权利、施展才能的机会,他反而吃里扒外,损害吴国,去效忠其他国家,损害吴国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才可以给他定性是不忠,是在反叛吴国)。不能因为他生存的这个阶段竭诚尽忠报效吴国、谋划攻击楚国,就认为他是反叛楚国——这个阶段他与楚国毛钱关系都没有,怎么能说是反叛?
可能又有朋友要发出疑问了,你这岂不是在为有奶就是娘,背叛国家的汉奸辩护吗?差也!汉奸性质完全不同:这类人在中国的国土上生活得好好的,生命没遭受到任何威胁、财产也受到法律保护、人身安全也受法律保护、公民享受的所有权利他都享受了;只是因为高官厚禄、荣华富贵,个人野心才丧失中国人的良心卖国求荣,与敌对国家狼狈为奸损害自己的国家。举例:如中国历史上的大汉奸:中行说、蔡京、秦桧、张邦昌、石敬瑭、刘豫、洪承畴、吴三桂、汪精卫等,个个皆是如此。与伍子胥受冤屈遭受国家残酷迫害,在楚国已经活不下去、丧失了楚国国民的一切权利,抓住就要被处死,才不得不出逃求生的性质相比,完全是两码事。
通过上述论述、对比,深入理解历史上各位先贤对伍子胥是忠臣的定性,再细细领会国家与公民的权利义务、双方的契约关系论述后就会彻底明白:伍子胥毫无疑问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忠臣,正面人物鲜明形象一目了然。
这篇随手敲的“忠臣”与“反叛”文章,老百姓应该看,看了会彻底明白自己与国家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的依存契约关系,明白自己为什么应该忠于国家,爱国家——国家事实上关乎自己的切身利益,生死存亡。一旦国家有难,没有谁能躲得过,二战时鬼子侵略、践踏中国就是最好的说明——除非你当汉奸!同理,政治家们也应该看,看了后会更加明白国家应该承担的义务、国民应有的权利,进一步明白“民可载舟、也可覆舟”的治国道理,方能更深刻领会“以民为本”,政治就是治理国家,“为人民谋幸福”的政治核心要领。
顺便再说几句:伍子胥的家族,在为伍子胥昭雪、洗清污点的过程中,我看了诸多媒体上的宣传,只注重去谈伍子胥如何如何厉害,是忠孝楷模......恰恰在对伍子胥是“忠臣”,还是“反叛”的关键点上,拿不出令人信服的法理依据、论述。昭雪效果大打折扣。鄙人看了忍不住了,才敲了这篇文章。
声明:鄙人不信“伍”,与伍姓家族毛钱关系都没有,是发自内心敬仰伍子胥这个历史大英雄才产生冲动写《伍子胥》正剧的。在写作、修改的过程中,思想境界逐渐升华,深深意识到“忠孝仁义礼智信”对塑造我们中华民族性格的重要性。鄙人志在通过此剧昭示民族传统文化核心价值观,重回民族核心价值观正道——因为我确信:习大大总结了中共历届领导人的在荆棘丛中摸索走向民族强盛之路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必然更加明智、理性,脚踏实地干实事,引导这个民族奋勇前进。中华民族不久的将来必然会再次引领世界潮流。这些普世价值观是一个真正文明进步、长盛不衰的高素质民族必须具备的品格。一个国家在文明进步、繁荣强盛过程中,只注重经济增长、科技发达、军事强大是不够的,必须与民族心灵的日趋完美相匹配,塑造国民强大的内心,这个民族才算真正强大,再次光彩夺目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所以,中华民族内心强大的未来,就是“忠孝仁义礼智信”回归的未来,全人类的共存共荣的未来,同样是“忠孝仁义礼智信”回归的未来!
忠孝仁义礼智信(忠:忠于国家;孝:孝敬老人爱护孩子;仁:对人类有仁爱心;义:对社会坚持正义、对朋友重情义、对自己言行合符道义;礼:礼貌守法;智:智慧贤能;信:诚信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