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0日,对于印度全国城市街头上千万艰苦谋生的小摊贩而言,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日子。这一天,印度最高法院正式作出裁决,禁止政府基于各种行政决策,剥夺街头小贩诚实经营的权利。判决说,同行人的自由行路权一样,街头摊贩的谋生权利同样需要保障,“政府需要保障两者间的平衡……而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通过合理的规范,才能使这两种相互冲突的权利达成平衡。”
判决认为,的确存在着一些妨碍小贩基本权利的行政规划和政策,但即便如此,小贩们诚实经营的自由和尊严也不可剥夺。“不能因为路边摊贩贫穷、无组织,就让他们应享有的这些基本权利处于混乱状态,也不能用不断变化的行政规划来决定他们的基本权利。”
最高法院的判决还要求,印度政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实施相关法律,保护路边摊贩。“到2011年6月30日,必须通过一部法律,规范路边摊贩以及他们的基本权利。”印度一名宪法法官称,街头叫卖是印度宪法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
同年同月同日,不同的国度——10月20日,中国公民王良刚和妻子在郑州市区摆出流动煎饼摊时,十几名中国“城管帮”从3辆执法车上下来,二话不说,就将他们正卖的“鸡蛋灌饼”掀翻在地,还对他们夫妇进行追打,造成二人口鼻流血,牙齿尽落,多处受伤。
路过民众路见不平,将3辆“行政执法车”全部掀翻。“我知道街头摆摊占道经营不对,但这不是没办法么。”躺在急诊室病床上的王良刚回忆起自己和妻子被“城管帮”追打的一幕,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我是个因公伤残的退伍军人,每个月就靠这个煎饼摊养家糊口。”
2008年4月23日晚,南京迈皋桥城管科组织执法人员清理占道经营,参加行动的执法队员和协管员有30多名。晚8:50分许,他们来到华电路一家炭烤生蚝店。就在城管人员让店主将摆在店门口的桌子和玻璃柜搬进店内时,正在这里吃夜宵的市民郑毅和王骐过来围观,并在讽刺城管“你们真牛”的同时还竖起大拇指。这两人还没弄清怎么回事,就被人从座位上揪了起来,接着就是一顿暴打。并将王骐及郑毅拖到执法车上,直接带到迈皋桥街道大院。据被害人反映,从被拉上车直到街道大院里,殴打始终没有停止。
2008年5月28日,张家口市帝达广场附近一女商贩因与城管发生争执,女商贩及其赶来的丈夫被十几名城管殴打近十分钟,两人身上多处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这是半个月来该市发生的第二起城管打人事件。
2008年1月7日,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50名执法人员因填埋垃圾与村民发生冲突,路过的魏文华用手机录像,遭群殴致死。此次惨案引发当地成千上万的民众聚集到市政府和主要街道声援魏文华家属,要求伸张正义。
一年半之前,警察张磊用5发子弹枪杀两位无辜公民,从而使贵州安顺声名大起,此案至今悬而未决。2011年7月26日,贵州安顺再次抢去了温州的荣光,公民“毛老九”(邓启国)不幸遭遇中国城管,一个卑微的生命很快就变成一具悲惨的尸体,据说是被3名城管扼住喉管后窒息而死。遇害的“毛老九”是一个残疾人,至今未能成家,大约四五十岁,依靠卖水果艰难求生。从现场的图片看到,他的上衣有四五个窟窿,裤子用一条旧红布系着。他身上的衣服通常都是别人送的。他的邻居说:“经常饿着肚子。有时候吃点水果,或者找别人要点水喝。好心人见到他,会给他买几个馒头吃吃。”
可怜的“毛老九”在光天化日之下遇害,愤怒的公众砸毁中国城管的执法车,接下来就是大批武装到牙齿的特警和武警赶来镇压,并全面启用高压辣椒水枪和各种暴力、封锁、宣传等强力机器。这种事件每天都在这个和谐国上演,演到人们泪流尽血流尽,演到人们一次次找不到底线。
……
2009年5月16日,沈阳公民夏俊峰在街上卖水果时遭遇中国城管,被围殴的夏俊峰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死2名城管,官方法院终身判处夏俊峰死刑。在此之前,类似的崔英杰被判处死缓。2006年8月11日,由于维持生计的三轮车被海淀城管队员没收,23岁的公民崔英杰刺死海淀城管分队副队长李志强。2010年8月30日,公民侯钦志在马路市场遭遇南通城管,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刺死一名城管,被判处死缓。从这些案例来看,公民抗暴依然遭到官方的严厉打击和制裁,维权的代价非常高昂。
以前,“城管”这个词常常与“打人”连在一起,如今已经发展到“杀人”。由此可见这种中国特色的职业已经从打手向刽子手转型。过去10年来,这种“合法”的暴力和杀戮在中国的城市已经越来越司空见惯,几乎没有谁一年不遇见上几次。城管从李志强光荣成“烈士”开始,这个不幸的职业在臭名昭著之外,稍微增添了一丁点风险。因此中国城管也用纳税人的钱增添了大量的暴力技术装备。在对民众实现菜刀实名制的背景下,团伙作案的中国城管无疑具有极大的成功率和安全性,实在不行还有特警武警官军坦克飞机等大部队支援,应当说是一支战无不胜的王者之师。
从中国法律上来说,任何人不得对他人施加暴力,否则就构成人身侵犯,触犯法律。所以一般情况下,“普通老百姓”都不敢动辄就逮住谁棒揍一顿,哪怕对小偷、对贪官、对网友们恨得咬牙的“范跑跑”。但“中国城管”似乎例外,似乎他们都有打人执照。
每次城管打人引发社会事件,结果往往是打人的城管“调走”了事。城市是市民的城市,归全体市民所有。市民挨城管的打与业主挨小区保安的打是一个道理。匹夫无罪的孙志刚被活活打死了,收容制度和暂住审查被灰溜溜地取消。城管制度本身就充满非法的倾向,我们面对这个邪恶的暴力威胁,不知还要牺牲多少个孙志刚才有可能解脱。
亚历山大说过,在剑的世界,法律是没用的。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权力社会,权力是暴力的化身,意外着无情和冷酷,因此权力必须受到严厉制约。在中国,这种不受任何约束和监督的权力不仅导致专制和腐败,更导致暴力泛滥。被剥夺掉权利的无权力者往往成为暴力的施虐对象。
法律这种保障权利、制约权力的东西,从来只受无权力者欢迎,而必然遭到权力者的抵制。不幸的是,法律不仅是权力者制定的、裁度的,更是权力者执行的。对他们来说,合法的暴力必然遭到滥用,非法的暴力必然不受制裁。最终形成行政对法律篡夺和僭越。
虽然警察群体也在退化堕落,如果说警察是法律的产物,那么城管完全就是权力的产物。对警察你还可以自称“公民”,对城管你只是一个“像屁一样”的“老百姓”。如果中国还有希望,将城管的工作交给稍稍更具有专业素养的警察,这是中国城管的必然归宿。城管大队、执法大队这种“武工队”,如同郑州当年大打出手丑态百出的“馒头办”一样,是中国权力“寄生委”自我增生繁殖的畸形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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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管的历史可以远溯到帝国时代,他们说白了就是流氓的变种和体制化。流氓是一种古老的掠食职业。对流氓来说,他们就是没有任何文化出处和文明背景的人间败类,他们对于他人和社会不会产生任何责任感和罪恶感,这是他们的最典型特征。流氓痞子的历史和中国皇权专制一样悠久,他们是一群不劳而获的社会寄生虫,他们横行于繁荣市井,欺软怕硬,恃强凌弱,投机钻营,活得意气风发分外滋润。破落的贵族韩信也不得不忍受他们的胯下之辱,外号“无毛大虫”的牛二即是他们的楷模。刘邦、曹操、朱元璋、蒋介石、张作霖等人物也都出身于这种货色。
流氓群体自古就是社会最不稳定分子。他们小则滋事,如郑关西蒋门神;大则成风起浪,如晁盖宋江,成王败寇。有市井的地方就有流氓。流氓也分为在官流氓和在野流氓。流氓发展进化的结果使一部分流氓在放弃一定的自由之后进入体制,成为体制化流氓。而这种流氓相对来说更有依仗,也更加明目张胆。白居易的《卖炭翁》中描述这种体制流氓:“翩翩两骑来是谁?黄衣使者白衫儿。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
在老舍的著名话剧《茶馆》中,每个人都对里面的宋恩子吴祥子印象深刻,他们堪称“人渣”的中国代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当年日本统治时期声名赫赫的武工队就是传统市井流氓的一个重要历史身份。这些腰胯短枪、黑衣礼帽,骑着单车神出鬼没的民兵武装早已经成为“汉奸”的标准形象,张口闭口“太君说了”如何如何(类似现在打手们说“领导指示”或“上级规定”)。虽然没有坦克和摩托车,但也算实现了机动化,当时的自行车比今天的皮卡更招摇更奢侈。他们成为日本维持占领区社会稳定的马前卒和主要力量。“爱国主义是流氓的最后庇护所”,这些汉奸恰恰总是最为“识时务”和“政治正确”的一批人。
文革之惨烈与市井流氓的推波助澜有很大关系。1983年严打虽然失之过于残酷,但政府对流氓群体的忌惮和焦虑可见一斑。全国各地成立各种名目的“社会治安指挥部”、“防暴大队”、“综合治理办公室”等等,将许多社会渣滓纳入体制管理。随着警察体制的改革与完善,那些根不红苗不正的执法人员只得脱下警服,随即又换上另外一套制服。狼披上羊皮还是要吃肉的,流氓从古代到现代都是以剪径绑架敲诈勒索一类掠夺为主要谋生方式,但他们基本以社会最底层最弱小的民众为猎食对象。
在上个世纪90年代,我刚刚踏入社会,来到陌生的城市,几乎每天都要遭遇这些穿制服的流氓。他们惯用的手段很多,比如围起一个路段,开一个入口,你一旦闯进去,就说你违反了规定,罚款20;你在马路上不小心掉下一只盒子或一张纸一个烟头,就说你乱扔垃圾,罚款20;在一个偏僻的马路上你用破旧的自行车载着女友正美呢,突然冲出两个“制服”来,说你带人违法,罚款20;即使你不带人,他也可以说你的自行车没有刹车或没有铃铛,罚款20;最可恶的是说你的自行车来历不明,然后没收,你必须现场行贿20元,否则你的自行车就被拉到郊区的车场,当你拿着购车发票和车本去领车时,先交每天5元的停车费,然后在拿回自己已经伤痕累累的爱车。杨佳就是因为不幸遇到这样的灾难才拔刀而起的,我遇见过多少次都不记得了,一次他们甚至说我是偷车贼要抓我,结果打起来。
在很长一段时间,他们依靠贩卖自行车车本衣食无忧,逢年过节还要去马路上以赃车来敲诈没有带车本的民众。这种宵小行为到了汽车时代逐渐失去吸引力,但敲诈勒索的钓鱼执法仍然是制服流氓获利的主要方式。在2000年前后,以收容的名义进行绑架敲诈成为他们的主流掠夺方式,直到打死孙志刚。因为敲诈汽车车主一则有风险,二则冲击了警察的利益,所以流氓们只好将底层失业者作为猎物。相对门店属于警察和防疫等利益集团的势力范围,本小利薄的流动小商贩就成为城管的主要猎物,这些穷人既没有钱也没有社会地位,更没有组织依靠,他们是中国社会最弱小最孤单的人,作为猎物是最理想的。
在这流氓群体体制化的过程中,在中国实行了30年的民兵体制遭到悄无声息的瓦解,民间自发武装被彻底消弭。
随着官方控制的保安公司发展壮大,他们和城管武装成为中国仅存的民兵力量,但都被官方严密控制,成为官方权力的暴力后盾,法律因此被完全架空,权力可以任意“执法”,并拥有解释权。法律和法院在这一系列社会灾难中完全阙如,权力成为唯一的主宰者。
近年来,抢地运动和推土机暴政使流氓群体如鱼得水大显身手。市井流氓的天然优势使其具备接受政府招安的一切有利条件。地方权力的黑化成为中国的普遍现象。在和谐和稳定的旗帜下,市井流氓、泼皮无赖顺利加盟体制,体制也成功地消弥流氓群体引发的社会隐患于无形。所以,“严打”已经成为很遥远的故事,而体制化的流氓摇身一变,已经成为维稳的主要力量,维稳产业的庞大支出早已经超过中国国防支出,中国的暴力经济在他们的推动下日新月异,成为GDP的重要构成,不幸的一面是加剧了社会的暴力化趋势。
历史学家汤因比说,每一个文明体制都是由一些先知者用催眠式的精神力量建立起来,他们以这种道德力量来吸引人们跟随和支持,从而获得合法权力。当逐渐平庸化的后继者以维持稳定的权力为目的时,他们就已经失去了对大众吸引力,甚至欺骗也无法奏效。这时,权力者就以一种平庸的恶——也就是暴力和恐怖——来威胁镇压人们,逼迫他们服从权力。圣人最终变成暴君,文明变成暴政,权力变成暴力,这样的社会就陷于崩溃的战争状态,民间的新先知诞生,一种精神力量重新凝聚社会,使文明开始重建。
对现代社会来说,意识形态一度成为共产主义国家的精神凝聚力,当意识形态从神话变成谎言时,精神支柱就垮塌了,这些国家只剩下一个没有灵魂的臭皮囊和行尸走肉,权力丧失了道德感召力和合法性,这时就权力就只好为自身的存在而存在,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价值。权力与暴力的区隔完全垮塌,权力成为暴力,社会陷于战争和无序,崩溃是无法避免了。
许知远撰文说:三年来,暴力化的倾向在中国社会日趋显著。杨佳式的案例在不同的城市上演,手段则更为激烈,在江西省抚州市,甚至第一次出现了针对政府机关建筑的连环爆炸。在城市街头,一个很小的争端都可能引发巨大的骚乱。暴力也不仅表现在政府与民众间,也发生在不同民族、甚至地域的人之间。在新疆,维族人与汉人彼此仇恨,而在广东地区,四川的外来打工者与本地人大打出手。似乎整个社会就像个火药桶,任何零星的火星,都会点燃这愤怒之火。
编制自由数量庞大的这种计划外准官方的暴力集团与正规官军的暴力集团互为鱼水,以广大民众为假想敌,将传统的牧民之术发挥到极致。如果说官吏集团是牧羊人,他们就是下贱凶恶的牧羊犬,他们眼里没有什么“公民”和“法律”,只有“权力(暴力)”和“群众(老百姓)”,“群众”的本来意义就是羊群。周口市长张海钦曾经一语道破天机:“在中国除了官是人,老百姓都不是人。”他还说过“公检法都是党的打手,叫他们打谁他们打谁”,其实他漏掉了最重要的中国城管。
刘邦以一个市井流氓而一朝登龙,证明了一个流氓绝不可小看。汉初,那个“萧规曹随”的曹参叮嘱僚属,千万不要去整顿那些市井流氓,要是把那些流氓逼急了,他们必然要铤而走险。所以,你不让牛二“工作”,他就会去抢银行,甚至造反。李志强砸了崔英杰的饭碗,崔英杰敢杀人;要是李志强的饭碗被砸了,他会接受么?权重之下,还是让他们“工作”吧,而且要发工作服,配专车。
城管从诸多行为方式上看,其前身的市井流氓特征依然非常明显,这种猴子尾巴的明显是与同属公共执法职业的警察相比而言的。执法大队与城管大队都是非警察的强力机构,而法律只承认警察的职业合法性。对法律来说,司法权与行政权从来都是势不两立的、风牛马不相及的,但中国却有“行政执法”这个人妖,这本身就是违法宪法的事情。更无耻的是,与环卫和各种监察一样,所谓的执法大队和城管大队文盲多,法盲就更多。他们凭的就是胳膊而不是脑袋。结果这帮穿制服的流氓工作起来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而且非常卖力。
在当下中国,对这些的“走狗”,那些权力者只是套了个链子,虽然经常咬人,但总算有些利用价值,可以做打手,可以代罪。“稳定压倒一切”,对政府来说,收留他们,总比让一群野狗扰乱“和谐社会”要合算得多,“穷寇莫追”就这么变成了“社鼠不熏”。事实上,令中国民众叫苦不迭的强拆主力正是这群无所不为的秘密武装。
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你可以躲开一头大象,但你躲不开一只吸血的蚊子。在这样的“和谐社会”或者“喝血社会”,人们或许暂时只能学会如何与这种人类公敌相处,如同白居易叹道:苦宫市也!
美国公民持枪权是民主制度的重要保证和标志,公民持枪权来源于公民执法权,即面对犯罪行为时,每一个公民都有执法的权利,甚至可以采取暴力手段。当然,公民执法权最终还是需要得到法律的认可,法律是唯一的社会准绳。公民执法权体现了一种民主和制衡,这种暴力民主与陪审团制度、媒体监督一起构成对政府权力扩张的制约。
中国城管逐渐向“行政执法”转化,试图将暴力合法化,将其培养为政府看家护院的私家卫队,这支地方民兵武装只承认权力,不承认任何法律,也不受任何法律制约,他们的暴力行动并不需要得到法律的最终认可,这使这支流氓武装借助体制获得了法律制裁的豁免权,从而逃逸出了法律制约,成为无法无天的社会公害。
学贯中西的经济学家黄亚生将中国与印度的经济模式进行对比后指出:“印度服务行业发达,原因很简单——就是那个国家没有城管。中国现在老在提怎么发展我们的服务行业,发展我们的银行。银行是服务业,但是从就业方面来讲它不会起特别重要的作用,只要把城管取消,中国服务行业马上就超过印度。”“如果说一个政府是追求美学的政府,那一定是成问题的政府。一个政府,你应该做的是使崔英杰这样的人能够卖一根香肠,能够过日子,而不是追求什么美学。”
自从从英文中引入新单词“Chengguan”之后,中国城管已经走出中国走向世界了,成为中国第五大发明和世界第八大奇迹。美国著名的电脑游戏“侠盗飞车4”(GrandTheftAuto4)最近新开发出“中国城管”的皮肤供游戏者们下载。穿着背后印有中文“城管”的制服,游戏的主人公NikoBellic摇身一变成了横行街头的“霸王”。他开着“行政执法”的新型皮卡车来到中央公园清理流动摊贩。几招儿“黑虎掏心”、“白鹤亮翅”之后,卖热狗的小贩被打得落花流水,一摊子热狗都进了“霸王”的肚子。事实上,中国的城管从来都是采取狼群战术的集体作战,而不是老虎那样的美国式孤胆英雄,Niko身手再敏捷,绝对不如中国一群普通的城管小分队扫荡时那般“和谐稳定”。
对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街头流氓只是过街之鼠和疵疖之痒,他们主导不了一个社会的文明走向。如果说“庆父不死,鲁难未已”,那么城管与流氓都算不上什么庆父,他们不是现实灾难的根源,而只是灾难之一。每一群小流氓身后都有一个大流氓,每一群大流氓身后都有一个更大的流氓,那就是庆父。风起于青萍之末,当年造成台湾数万人死亡和整个台湾动荡的“二二八事件”,就是由一例城管打人事件而起,此事彻底改变了台湾的政治生态。2010年岁末,一名26岁突尼斯青年在路旁摆水果摊,警察以无照摆摊为由,没收他的蔬菜和水果,他愤而自焚,并引发模仿他的自杀潮。水果摊贩自焚的消息透过FACEBOOK等社交网站和手机快速传播,让原已对居高不下的失业率和粮价不满的民怨更深。最后导致铁腕统治突尼斯23年的总统本·阿里仓皇流亡海外。真可谓“一个水果摊掀翻一个国家,26岁的失业青年赶走在位23年的总统”。
在中国传统政治中,芸芸民众向来都被权贵们称为“草民”,然而再大的骆驼最后都难免被稻草压垮。在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社会乱象四处丛生的时代背景下,虽然中国当局祭起“维稳主义”大旗,但公民维权的“群体性事件”已经呈星火燎原之势。而流氓成性招灾惹祸的中国城管绝对是一种不祥的灾星,他们极有可能点燃中国这个火药桶,到那时,中国城管这根最后一根稻草改变的将不止是中国的街头,而是整个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