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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为“唱红”而“唱红”!

已有 1211 次阅读2011-6-10 09:35 分享到微信

         笔者不反对“唱红”。         

         最近去某机关办事,跑了几次都没能如愿,原因是负责审批的人员、盖章的人员等经办人员去唱红歌了。各地类似的情况应该不少。

         据了解,为了“唱红”,不少地方不仅在正常上班时间去唱,而且大手大脚地花钱。如统一着装、购买高档音响、租用商业歌厅,等等。

           席卷全国的唱红歌浪潮真是一浪高过一浪,而“唱红”的目的应该是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因此,“唱红”不应该忘记为人民服务这个党的根本宗旨,尽量不占用上班时间,以方便群众办事,尽量少花钱,甚至不花钱,把钱用到那些温饱问题尚未解决的群体中去。这样才不至于背离“唱红”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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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yellowtiger 2011-6-10 18:52
文革时就这样,学习开会,早请示晚汇报,什么事都不干,白拿工资,变象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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