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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法院新规遭律师集体声讨 疑高层叫板

热度 1已有 2404 次阅读2012-8-24 22:43 |个人分类:时事新闻|系统分类:时政资讯| 律师, 最高法院, 中国 分享到微信

近日,一份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在网上曝光,引发了中国律师界人士的集体声讨,该新规禁止律师通过微博直播庭审,法院还可以对违反法庭秩序的律师直接惩戒,有评论认为最高法院此举是内部高官对近年律师抱团维权的公开叫板。

法院惩戒”闹庭”律师 征求意见稿不公开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司法解释是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阐释和说明,作为中国最高等级的司法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拥有通过批复、决定等形式制定和颁布司法解释的权力。

据最高法院下辖的机关报纸《人民法院报》7月31日报道,最高法院有关部门起草了该意见稿,并于7月30日下发全国法院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将在9月中旬结束,最高法将于年底正式发布该司法解释。但最高法至今没有对外公开该征求意见稿,也没有表示将对外征求意见。

网上流传的这份征求意见稿显示,最高法院拟规定在刑事庭审中,律师不能录音、录像、摄影,也不能通过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报道庭审活动,若有违反,严重者将被法院禁止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内出庭参加诉讼,法院还可以建议司法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停止执业、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等处罚。

法院种了司法局的田?
中国《律师法》规定,在中国,律师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系司法行政机关,即各地的司法局,最高法此征求意见稿拟赋予各地法院直接惩戒律师的权力,该文件一经曝光,立即引发了中国律师界的强烈震动。

北京律师毛立新在微博上撰文称,最高法的征求意见稿是“僭越的权力、蛮横的司法”,只有司法行政机关才有权对律师进行行政处罚,法院对律师直接行使行政处罚权是对行政权的僭越。司法解释只能在刑诉法的规定范围内进行具体解释,而不能“法外造法”,自行增设“禁止出庭”的处罚,这是对全国人大立法权的僭越。

广东律师崔小平则认为最高院此举并不仅仅是侵犯律师权利问题,希望引起记者与公众的思考按最高院的这种思路,是消灭依法敢说话、敢揭露枉法滥权、黑箱作业的律师让律师都成为摆设。律师成了摆设,枉法滥权、黑箱作业大行其道,还可能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吗?

四川律师廖睿律师则在微博内直言:最高法院领导下的法院系统,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冤假错案,层出不穷,为全国人民诟病。最高法不思端正司法理念、公正司法,反而迁怒律师,意图自行造法,限制、剥夺律师执业权。你最高法院有什么?

广东另一位律师刘峰则对最高法征求意见稿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表示担心,他表示,近年中国律师通过李庄案、北海案、贵阳案等刚鼓足了勇气,为刑事辩护制度挽回了一些颜面,若征求意见稿一旦通过,其生效施行后的直接后果将导致中国刑事辩护制度被彻底摧毁,将是中国法治的又一大倒退。

最高法高官叫板律师抱团维权?
据中国一财经媒体报道,最高法院起草此征求意见稿可能与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对中国律师抱团维权不满有关。

近年来,中国律师抱团维权的现象日渐显现,从李庄案、北海案到小河案等,律师组团扩大声势,通过微博等途径第一时间直播庭审,并揭露攻击法院的庭审程序等问题,这一现象令中央高层人士非常头痛,抱团律师甚至一度被中国媒体称之为在“刀尖上跳舞”的群体。

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在今年5月的一次法院系统培训班上公开称:“更多的案件,是因为程序上欠公正,该做的没有做,那么导致炒作。极个别的无良律师在法庭上,控告法庭,严重违反庭审秩序,公布出来以后,没人相信法官,谁也不信法院,只相信那些律师的胡说八道。法官驾驭庭审能力不高……遇到北海、小河案的律师闹庭情况时,我们的法官当时就蒙了,真的不知道怎么处理。”

张军当时的发言一经曝光立即引发了律师界人士的强烈反击,而此番最高法院出台征求意见稿也被视为是对律师抱团维权现象的回击。中国一媒体对此事发表社论称,最高法此番就新刑诉法司法解释“有限范围征求意见”,是典型的“部门立法照顾部门利益”的惯有思维,“有违立法公开与立法民主的现代法治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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