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发布新华网转载西风瘦的大作《从普林斯案看美国如何重办网络造谣者》,读后令人汗颜,觉得作者就是一个网络谣言的制造者。
该文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文不对题。文章的题目是《从普林斯案看美国如何重办网络造谣者》,读到“ 普林斯自杀让校园霸凌现象得到了全美关注,马萨诸塞州议会通过了菲比-普林斯反霸凌法。当地法院对6名南哈德利高中学生提出从强奸、侵害民权、骚扰和跟踪等多项重罪指控。”这里,我们恍然大悟,法院重办的是强奸、侵害民权、骚扰和跟踪等重罪,并非作者一厢情愿的网络造谣罪。
其次,作者故意把公司的企业行为与政府、司法行为混为一谈。如“普林斯自杀后,其Facebook主页后的很多评论被删除。全球最大的社交网站Facebook也注意到这个问题,开始大力推进实名制。公司CEO马克-扎克伯格和COO谢莉-桑德伯格在多个场合强调,尽管此举会招致反对者的批评,但为了制止网络犯罪和在线霸凌,Facebook将坚决推动实名制。”“从普林斯案可以看出,在世界头号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尽管宪法充分保护居民的表达自由,传统的民主理念也相信意见市场有自我修正的内在机制,这也绝不意味着恶意谩骂和造谣可以肆无忌惮地生存,司法部门和立法机构对待网络谣言对人权的侵犯,跟线下发生实际案件一样,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惩戒标准,即使做出恶行的是20岁不到的青年人也需要面对审判。”
第三、作者的观点与所举实例是南辕北辙、驴头不对马嘴。作者为何不引用美国是如何对指责登月和“9.11”是造假者进行惩处的这样的事例呢。这样的文章尽管发表转载于国内主流媒体,不仅让人看不到有什么说服力,只能让读者感觉作者正在制造网络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