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言者无罪 //www.sinovision.net/?31601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x

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茅于轼:我本人就非法集资 而且做了好多年

热度 1已有 899 次阅读2012-2-7 08:43 |系统分类:杂谈| 而且, 茅于轼 分享到微信

凤凰网财经讯 2月7日,天则经济研究所金融秩序司法公正研讨会在北京青竹宾馆召开。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由吴英案引起的讨论——“金融秩序和司法公正”。会上,茅于轼称,我觉得非法集资这个罪名是彻底不成立的,我本人就是一个非法集资的人,我是向公众吸收存款的,这是最典型的犯法,我已经做了好多年了。

以下是文字实录:

茅于轼:我觉得非法集资这个罪名是彻底不成立的,我本人就是一个非法集资的人,我是向公众吸收存款的,这是最典型的犯法,我已经做了好多年了。我在山西做的小额贷款,是扶贫的慈善性的机构,本来我用自己的钱,朋友捐赠的钱,但是这个钱数量太少了,后来我就吸收存款,在当地农村向农村的村民吸收存款,然后把钱作为小额贷款放出去。这个事情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山西省的省长写了条,非常好,要发展,要保护,银监会的领导去看了也是要支持,而且他们这些领导都出钱捐赠给我这个基金会。在这个情况下你能把我抓起来吗?

说明这条法律是完全不成立的,当然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因为我是做慈善的,所以就不抓你。请问如果我是牟利的话,是不是就要抓呢?做慈善损己利人,是不是好,利己利人是最好,我又做了慈善,又赚了钱,为什么就不好了呢?可见这个问题思想上有严重的缺陷。你把大家的钱集来,乱七八糟的,把钱花完了,最后还不了了,这也是不行的。所以也不能说你做慈善你就可以非法集资,你必须把它管好,但是问题又来了,做生意是有赚有赔的,谁能保证永远不赔呢,赔了就是非法了?我们要看到这个事情的复杂性,找不出十全十美的界限来定义什么是犯罪,什么不是犯罪,既然如此法律就应该暂时不实行,经过更好的参考,我们可以参考外国,香港,美国、欧洲这些国家他们是怎么处理这些问题的,我觉得跟我们的处理完全不一样。

张星水律师曾经接受过陕西的一个案子,很好的一个企业它是非法集资来的,但是做得很好,创造了财富,帮助了就业,最后把他抓起来,这个企业就此完蛋。政府干了损害公民利益的事情,本来政府要保护公民利益,你把非法集资人抓起来,一个好好的企业被你搞掉了,这个时代法律是可恶到极点,我觉得通过这个会把这条要废除掉。

来源:凤凰网财经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鲜花

握手
1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1 人)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