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宫
新闻秘书办公室
2011年12月8日
2011年人权日和人权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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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公告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通过《世界人权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确认了人人享有自由、平等和法律公正的永恒真理。在人权日及人权周,我们庆祝我们的各项基本自由,重申我们对维护和推进人类尊严的承诺。
人类拥有各种各样的文化和各具特色的个性。然而,我们都一致享有各种固有的自由,通过这些与生俱来的权利联系在一起。我们有权利举行和平集会,按我们的意愿发表言论和从事宗教信仰活动并决定我们自己的命运,这些权利并无国界之分。所有的人,不论性别、种族、宗教、国籍、性取向、身体或精神的残障,都应自由地生活,不受法外杀戮的威胁,免遭酷刑、压迫和歧视。独裁者们竭力通过压迫性的法律和赤裸裸的暴力限制这些自由,但希望无法被禁锢,激情无法被扼杀。当示威者们无惧枪弹和警棍大声呼唤改革,当年轻妇女不顾禁律勇敢地走进课堂,当同性伴侣不接受有关应该与谁相爱的议论之时,我们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过去这一年,中东和北非经历了不同寻常的变革,在一个广场接着一个广场,一个城镇接着一个城镇,一个国家接着一个国家,人们挺身而出要求行使自己的人权。在世界各地,我们目睹了为巩固民主和扩大自由进行的努力取得重大进展,国际社会的关键性援助往往发挥了促进作用。在全球大家庭共同支持人类尊严并通过《世界人权宣言》63年以来,我们的未来越来越紧密地相互联系在一起。与我们的利益息息相关的不仅是各个国家的稳定,而且还有每一个个人的福祉。值此周年纪念日,我们确认人权是普遍的权利,我们支持所有争取实现自由、公正和平等世界梦想的人。
为此,我,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巴拉克·欧巴马,以美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的权力,特此宣布2011年12月10日为人权日,从2011年12月10日开始的一周为人权周。我呼吁美国人民通过适当的仪式和活动表示纪念。
我谨于公元2011年,即美利坚合众国独立第236年之12月8日,亲笔在此签名为证。
巴拉克·欧巴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