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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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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后与我》 (英)埃蒙德·特拉内·巴恪思爵士著)
李银河
□学者,北京
围绕《太后与我》这本书的主要争论集中在它究竟是真实还是虚构的这一问题上。如果说它是作者的亲历,其史料价值是无与伦比的;如果说它只是作者的虚构,那就毫无史料价值,只能把它当小说来看。
由于作者是一位混迹于清末贵族生活中的人,即使我们把他的文字只当文学虚构来看,其中所反映出来的清末贵族生活氛围应当说还是很传神、很有趣的。尤其因为作者特殊的性取向(同性恋和虐恋),对他生活的那个时期社会的性氛围、性活动和性规范除了常规的性关系之外,又增添了一些新的观察和描写,显得更加丰富、多元。
书中所写的关于同性恋的内容,既有世俗社会中同性恋男妓的活动,又有宫中太监的同性恋类性活动,写得相当翔实可信,比如当时同性恋类买春活动的嫖资细节,以及对活动的详尽描写。史家有一种说法,解释清末同性恋类性交易的兴盛:由于当时政府禁止官员嫖娼,所以不少官员转向少年,大城市中出现了很多相公堂子,以及被叫做“相公”、“像姑”的男妓。社会学界的老前辈潘光旦先生在相关著作中亦有提及。由此可见,作者对同性恋嫖娼行为的描写是符合历史事实的。
由于作者有虐恋倾向,书中对当时性服务行业中的虐恋类服务也有详尽描述。比如性鞭笞及其价格等等。
书中有一章专门写兽交,其中涉及多种动物,包括狗、鸭、鹅、猴、牛、羊、狐狸等等。比较值得关注的是人们对兽交的态度和规范。从书中的描述看,当时的人们对此类活动视为寻常事,并无任何焦虑感或负疚感。
笔墨最重的当然还是作者与太后的性关系,涉及多种行为规范:
首先是君臣关系。男性皇帝有三宫六院,名正言顺地享受一夫多妻制,得到的全是正面评价。作为国家最高领导人的女性,性行为规范又该如何?显然要尴尬扭曲得多。民间对武则天早有种种负面议论,比如驴头太子之类的丑恶传闻,暗指女皇与动物通奸。这是男权社会对男女两性的双重标准所致。从书中看,既然皇帝能有很多女人,太后也可以有很多男人。在历史真实中,慈禧恐怕真的并不是守身如玉的。
其次是年龄规范。作者与太后交往时是30多岁,太后已是70岁上下。在这种年纪还保持旺盛性欲,应当说是比较惊人的,但是从性学角度看,并非全无可能。按照两性交往的一般年龄规范,年轻的作者是相当屈辱的。正是从这点上看,书中所写可能是真事。换言之,仅从年龄规范上看,作者把这些写出来,并没有给自己贴金增色,反而是自爆其丑。
再次是性行为规范。从书中所涉及的各种细节,可以看出,太后的性观念是百无禁忌的,绝不会把某类性行为归为正确,某类归为错误。对于身体的各种部位、性交的各种方式全都视为“快感的享用”,毫无褒贬。她虽然是个异性恋者,可是对于宫人太监的同性恋、虐恋、兽恋之类的行为,均采取一种好奇的旁观态度,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恰恰像福柯有次所说,东方国家都有各自的性爱艺术,唯独我们西方有的是事事要分出对错的性科学。
总之,在我看来,《太后与我》这本书即使只是虚构的作品,它对于想了解彼时彼地的性风俗、性观念以及一般百姓和社会上层人士的性活动状况的人来说,还是有一定价值的。这就是这本书除史料价值、文学价值之外的性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