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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举世关注的河南“368万元逃费案”判决突然紧急刹车,重启再审程序。
惊闻被判“无期徒刑”的农民时建锋并非主犯,而且还扯出了更多的“案中案”。
还沒等我们听到再审的佳音,先传来平顶山法院原主审法官被免职的消息。
这可是“未出师先折将”之兆啊!
无论动机如何,岂能一免了之?
法官,自古以来,被人们称为人间的“活阎王”。如何避免冤假错案发生?如何杜绝滥杀无辜?顶在肩上的“天平”就是法官唯一的信仰和信条。
法官的眼睛稍有模糊,心地稍有不公,肩上的天平就要发生倾斜。
商人的天平倾斜了是少斤少两,法官的天平倾斜了是人命关天。
当年的赵作海如果不是“被杀人”重回人间,恐怕此生不抵命也要把牢底做穿。
今年的时建锋如果被判死刑立即执行(虽然假设,也曾发生过),谁给他去申冤?冤申了又如何?能赎命如初?
想想真后怕啊!法官的良心关系到千万条人命啊!
平顶山这位主审法官的良心究竟如何?他被免职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纸是包不住火的,简单的免职公告也是不能把人民的知情权轻轻就可打发掉的!
细细分析起来,无非有三种可能:
一,主观臆断、糊涂办案。这种法官,可能也有清廉不贪的品德,但缺乏刚正不阿的精神和明察秋毫的智慧,习惯于糊涂人办糊涂事,甚至于被人当枪使。这种人办案造成的危害犹如“醉酒驾车撞死人”,同情不得,宽容不得。应该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为虎作伥、偷天換日。这种法官,良心丧尽,胡作非为,吃完原告吃被告,石上栽花陷害人。制造冤假错案是他们拿手好戏,屁股最喜欢和权贵们坐在一起。
三,逆向办案、石破天惊。这种法官,良心和正义藏在心底,锋芒和智慧隐在棉里。当他接手要案,面对错综复杂的案情,面对千丝万缕的关系,面对上下左右的压力,“大智若愚”是他的“护身符”,“戒贪防腐”是他的“座右铭”,“基本事实”是他的“铁规律”、“逆向办案”是他的“杀手锏”。他可以不动声色地把案子办得惊天动地,以“轻罪重判”引起律师不服,被告上诉,世人关注,众人评说。然后在“纠错重审”中金蝉脱壳、溜之大吉。
还有一条是“刚正不阿、秉公断案”,显然和平顶山这位主审法官挂不上号,对不上勾,也就不细加分析了。
对照以上三条,“逃费案”的主审法官不论属于哪条,免职都是应该的。如果属于第三条,也必须要有两个前提,一是办案中从头至尾都是干干净净,分文不取,滴酒不沾的;二是案件的基本事实能坚持保持原貌不变。如果这位主审法官和第三条不相符合,和第一条也沾不上边。唯有第二条是问了。
犯了第二条,可不是因为“免职”就可“饶恕”的。除了要查清他的犯罪动机、犯罪事实、犯罪同伙,也应该让他尝尝“无期徒刑”的滋味。
平顶山法院的主审法官究竟属于哪种情况犯错?他自己很清楚,他的同仁也清楚,他的上司更清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欲盖弥彰是不行的!(文/卜移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