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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看了这个题目,有人会说,你头脑有病啊,把风马牛不相及的人与事联在一起,这不是乱弹琴吗?
我说,我的头脑很正常。我是在给河南一些头脑不正常的法官做2010年工作总结。
大家还记得2010年河南的“新闻人物”赵作海吧?如果忘了,搜索百度,是这样介绍的:
赵作海,男,1952年出生。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人,被称作河南版“佘祥林”。1999年因同村赵振晌失踪后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而被拘留,2002年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2年。2010年4月30日,“被害人”赵振晌回到村中,2010年5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宣告赵作海无罪,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经媒体报道,他成为代表冤案的“符号”而广受关注。赵作海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重新出现在公众视野。已经代理了两起官司的他,希望能在法庭上为别人“壮胆”。
经此一提,大家或许还记得河南高院院长当时登门向赵作海致歉的场景和表示以“耻”为训的承诺。
还沒等这位“青天大人”兑现诺言的时候,在他老人家领导的平顶山法院,又审理了一起奇案,请看报道:
河南禹州农民时某为逃避过路费,拿着两套假的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后东窗事发,“杯具”降临。时某的两辆车被认定在2008年5月4日至2009年1月1日,共计通行2362次,逃费金额为人民币368.2万余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时某无期徒刑。
法槌刚落下,还沒等被告人反映过来,又有一条新闻惊动国人:
新华网快讯: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4日凌晨决定,对“时建锋因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无期徒刑案”启动再审程序。
已经判了“无期徒刑”,被告人还没有提出上诉,怎么又急急启动再审程序?点击一下新闻链接,无数“案中案”拖出来了。再请看有关新闻标题:
好家伙!从新闻标题“主审法官称逃368万过路费农民未请律师未上诉”到“时建锋弟弟谈自首:哥哥有情义我不能沒情义”,串出了这么多的奇闻轶事,共有28条之多。要一条一条读完,少说也要有半天时间。不过,单从新闻标题看,我们倒也能明白平顶山法院为什么要急急启动再审程序的“秘密”:
一,原来被判“无期徒刑”的时建锋是赵作海第二。不同的是因被顶替的弟弟时军锋良心受责,主动自首才发现这个案子给断错了。
二,逃费案又扯出了军牌制假案、收费站贪污案、正副站长受贿案、还未露出水面的那笔90万更大受贿案。案案相连,利益紧扣。逃费案另有共犯,岂容主审法官因被告人未请律师未上诉就想尽快了结此案?
好戏还在后头,但愿主审法官清白无瑕。
话扯远了,还回到本文正题上来。
时姓兄弟以造假逃费,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本不该引起全国的关注和热议。关键是主审法官们接此案后如此从速从快从重的办案作风引出的办案结果着实令人匪夷所思。
如果逃费368万元就判处无期徒刑,贪污368万元、受贿368万元应该怎么判?相比之下,谁的危害更大?为什么法官们对弱势群体犯罪总敢从速从快从重处理?这次如果对时建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话,这条“冤死鬼”的命再拿什么去赎回?难道相隔不到300公里才发生时间不长的“赵作海案”就沒有敲醒平顶山法官们的头脑?好在你们还有迅速重启再审程序的勇气和决心。我们盼望你们自查自纠,有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逃费案判决之后,正当主审法官为时建锋这位农民未请律师未上诉沾沾自喜、洋洋得意的时候,时建锋的弟弟突然投案自首,给主审法官一记响亮的耳光。又把他和审理“赵作海案”的法官一样,牢牢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故且不论随着案情的不断深入,这位主审法官会不会被卷入其中?仅凭他这种不做深入调查研究,主观臆想、糊涂断案、草菅人命的作风,他就不配呆在人命关天的法院里再“吃空晌”。如果他在断案时能多思考逃费案敢如此明目张胆,背后有沒有贪污案?有沒有受贿案?谁的罪更重?如此重判,能不能保证被告人不会再变成赵作海第二?或许他就能避免断出这样可耻可悲可恨又令人可笑的“糊涂案”了。
河南开封府是包黑子办案的地方,河南的法官应该给全国带个好头。总结2010年的工作,输入关键词:逃费、贪污、受贿,开封府和赵作海,平顶山的法官们应该深有体会。
故借用为本文的题目,大家不再觉得别扭和风马牛不相及了吧?(文/卜移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