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案的疑点
厦门远华集团特大走私案涉案金额530亿,偷税300亿,是天字号大案。此案已过去10年,很多问题至今是个迷。
1,1999年4月,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收到有关部门转来的一封举报信,信中反映,厦门远华集团赖昌星等人与有关口岸管理部门内外勾结、大肆走私的违法犯罪问题。这封举报信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1999年4月20日,中共中央领导作出批示,以海关为主,中央纪委组织协调彻底查清此案。1999年8月18日,办案人员正式进驻厦门。然而,在专案组抵达厦门的前5天,也就是1999年8月13日,厦门远华集团特大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携同妻子儿女举家从香港远走加拿大(注意:中央批示到工作组进驻时间长达4个月,工作组到达的前5天赖昌星已离开中国,说明什么?另外,“据小道消息:工作组到厦门第2天工作组下榻的宾馆失火,工作组副组长被火烧死”
2最近赖昌星已获得加拿大工作许可(Work Permit)。赖昌星在加拿大一不是移民,二不是难民,三不是特殊人才,而是长期受到国际通缉、又被加拿大政府确认要驱逐出境的外国逃犯,加拿大为什么又一反常态向他这样一个外国人签发工作许可呢?,,。
3,谁在为赖昌星出谋划策?据新闻评论“没有人怀疑,赖昌星官司能打到今天,除了钱以外,他还是找到了一个专门跟中国过不去的“好律师”马塔斯,这个被加拿大法律界称为第一块招牌的人权律师,刚刚在去年底的加拿大总督年度授勋中,获得加拿大最高的市民荣誉――加拿大勋章。”赖昌星在加拿大一个人生地不熟的人,怎么可能找到个怎么需要的律师?
4,赖昌星刚到加拿大,当时加拿大政府已向当事人发出驱逐令,为何没有执行?谁在里边起了作用?。
有人认为加拿大政府为了一点钱,就收容海盗、罪犯(其实加拿大并不缺赖昌星这点钱?主要是局外人不知内情),你不想一个中国通缉犯,怎能让他留存加拿大,现在居然加拿大还准许他工作。迷团太多。中国有句话----皮库套棉库,必定有原故。这个迷团解不开,说明中国反腐仍然难以顺利进行。最多也是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