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谢斌 来源:三秦都市报 日期:2016-10-31 09:09:04
城中村租户被征收高电价成为“潜规
则”,这是真的吗?租户们该如何维护自
的合法权益?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调查 私加电费租户叫苦
王先生是一名在西安打工的外地人,
主要从事一些家电维修的工作,在西安也
有10多年时间。他告诉记者,因为打工没
钱才住城中村,但令他想不通的却是这里
的电价高达1.5元/度,比很多高档小区的
电价还贵,这使得他本来就困窘的生活更
是雪上加霜。
“其实我租住的这里,一度电1.5元还
不是最贵的,有的房东一度电要收2元。”
王先生说,他在西安很多的城中村都租住
过,其实这样的情况非常普遍,并非个例
。前几年,他在长安区租房居住,电价普
遍在1元至1.5元/度,高出陕西居民用电价
格的好几倍。
这种情况究竟是个例还是普遍现象呢?
记者分别前往了三环内外包括鱼化寨、西
辛庄在内的多个城中村,了解到西安市城
中村的高额电价并不是个例,而是普遍现
象。
西安大部分城中村的房东私自将
向租户征收的电费定价在1.5元至2元/度,
对此,村里的租赁户虽然有意见但是为了
租到房子只能无奈接受。
说法 电价高是因为要承担公摊
为什么城中村会出现比别处更高的电
价呢?记者昨日来到王先生居住的井上村,
以租房为由在村子里询问了多位出租房屋
的村民。
其中一位村民告诉记者,“村里是
租户处装有分表,我们那有总表。每月电
表度数各分表计算后,按1.5元/度的电费
向租户征收电费。公共面积,如楼梯、走
廊等面积的电费损耗并没有反映在分表上
,但是我们作为房东,却要承担这部分的
电费。
因此,我们将这部分电费分摊在
各租户上,才会对租户收取比居民电价高
一些的电价,租户对此也应该要理解我们
的行为。”
对于这样的解释,王先生埋怨道:“
城中村里,自从实行阶梯电价后,一直都
是1.5元/度的电费,房东只是说政策就是
这样。
由于自己平时用电不多,所以也
就不太计较。但是,这么高的电价就没有
相关部门管管吗?因为阶梯电价已经实行两
年多了,并且物价局曾专门就城中村乱涨
电价问题下发通知,但政策仅仅只停留在
纸上,租赁户被宰的现象并没有改变,对
此,我们究竟该怎么办?”
算账 租房大户靠涨价每月多赚上千元
其实在记者调查中,有不少租户也向
记者反映,城中村电价疯涨的背后,反映
出房东挟改革以谋私利的普遍心态。
有人专门为此算了一笔账。假设房东
是“一户一表”用户,他的电表总表数每
月为2000度,房客为30户。
根据阶梯电价方案,“一户一表”用
户第一档电量标准按每户每月180度确定,
电价仍按0.4983元/度执行;第二档电量标
准按每户每月180~350度确定,电价提高到
0.5483元/度;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351度
以上,电价提高到0.7983元/度。
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房东一个月需缴
纳电费为:
180×0.49+170×0.55+1640×0.80=1494元
。房东收的电价是1.5元/度,他从30户房
客手中一个月收上来多少钱呢?答案是2000
×1.5=3000元。与其缴纳的1494元电费相
比,房东从中获取的利润在1500元左右。
其实在2年前,西安市物价局对于城中
村电价有过明确规定,在考虑到居住在城
中村的租赁户,大多数是低收入群体,经
济承受能力差,中省均出台了有关城中村
电价的政策规定,明确城中村不执行居民
阶梯电价,并在电价政策上给予适当照顾
和优惠,由供电部门按照0.5109元/度与出
租户结算。如果按照这个价格来计算,房
东从中获取了利润就更高。
律师 私自加价不合理
那么,针对城中村房东私自加收电费
的行为,租户们该如何维权?智冠律师事务
所何睿律师告诉记者:电价由国家定价,
城中村房东私自加价行为显然不合理。
城中村的租户大多为低收入群体,
他们的生活负担较重,对价格十分敏感,
高额的电价也增加了他们的生活负担。房
东所称的损耗用电部分,应该清晰明示公
摊电费部分,做到更公平的分摊,而不是
随意加价。
就城中村电价问题,承租人在签订租
房合同时,一定要就电价、缴付方式作出
明确约定,一旦出租人擅自加价收费,且
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不成时,承租人可凭
有关电费结算证据向物价局举报,甚至向
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尚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