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百万低收入群体的合法权益遭侵犯谁来管?
西安市出租房房租随意涨,水电费随意收,几百万低收入群体的合法权益遭侵犯谁来管?
网民质问: 西安市房屋出租管理局的权利,和职责是什么?城中村出租房没登记,对于在合同期没满,房东张房费,水电费。有没有监管的职责?
房管局答复。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我局的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商品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西安市房屋租赁条例》,我局负责制定全市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的相关政策;负责指导全市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整体工作;负责公布全市房屋租赁市场指导价;负责依法查处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的重大违法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市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住宅、非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法律、法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二、目前住宅房屋租赁因我市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所以住宅房屋租赁当事人无人主动前来办理房屋登记备案。三、由于城中村多数无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的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等无相关验收证明,大多数不具备房屋租赁法律、法规规定的备案条件。四、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期内,房东随意涨房租的问题,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商品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30内,到我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后如遇房东在房屋租赁合同期内随意涨房租的问题,可向我局投诉,我局将依法处罚或调解。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