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刘帅 原创
在网上天天看到有人拔光小三的衣服,在街头痛打,那么在大街上拔光小三衣服的女人该判什么罪呢?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这一条特别适合原配在街头拔光小三衣服痛打的案例,问题是小三进入了别人的家庭,也是该事件的参与者之三,所以处理这样的事,要三者并罚,打人者以该刑法论,小三进入别人的家庭该判什么罪?这个我不懂,我也不好说,还有原配的男人该判什么罪?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我想该条例大概是在受害方无过错的情况下判的吧,问题是受害方也有过错,也是该事件的诱因之一呀,所以该怎么判,还是有些弄不明白,但是有一点得明白,那就是在大街上拔女人衣服,对受害者进行痛打,伤害的是受者的名誉权,自尊心,还有心理上的伤害,还有肉体上的伤害。
从这些事情也折射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道德缺少的问题,如果人人只考虑自己的幸福,只考虑自己的利益,而置他人的利益而不顾的话,那么这样的悲剧也会频频上演的,因为小三伤害到了原配的利益,其一是分享了原配的物质上的既得利益,其二是给原配造成了名声上的损失,其三是还有可能拆散原配的家庭,但是小三有美丽的相貌,有交皎好的身材,是原配丈夫迷恋的女人,既然双方都有所需,并且都是你情我愿,于是可以用来交换,一个付出金钱,付出物质利益,一个付出感情,付出青春和肉体,于是这一男一女就走在一起了,但是干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这样的悲剧让人想到的是,对小三也得批评教育,进行一些道德上的教育,应该知道那些是属于自己的,那些不是,至于一个没有离婚的男人,法律是没有赋于他再追求另一个女人的权利,所以小三爱上有家的男人本身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事情,至于原配拔光小三衣服痛打,我想主要是为了泄气,认为小三是做了见不得人的事,就把她的衣服拔掉,让她感觉到羞耻,从而就会收手,试想一个女人在大街上被拔光了衣服,连那隐私部位都被众人看到,如果这事让熟悉这个女人的知道,那么在这个女人所处的环境一定会让这个女人抬不起头来,甚至会影响到她以后的孩子和家庭。我在网上看到一些原配对小三的小体进行痛打,主要是因为打这个地方,受害方不好意思让人看,从而可以掩盖自己的罪行,这也是狡猾的人的做法,其二大概是因为这事与性关系,从而打小三的下体大概是出于报复,既然是那隐私部位惹的祸,就把给打肿,打烂,以消除心头之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