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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作者 贺双民
我于2005年在西安打工,与西安女士高某结识,与2005年十一月结婚,不到三个月高某出现低热乏力,经交大第一附属医院诊断为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M2a
有人劝说,你和她结婚不到三个月,她就有病,你拿钱给她看病,你将会面临经济上巨大的压力,甚至是人财两空,劝我离家出走,还有人这样说,你和她结了婚,在法律上就应该给她看病,国家政策有城市居民身患重病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我的观点就是人吃五谷得百病,每个人都不想让自己有病,更何况是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
所以我的意思就是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是失去我的生命,我也去尽力挽救高某的生命。我想一个人最起码应该享有的权利大概也就是生存权吧!我愿意出钱为她看病。
我想每一个人都不想自己有病,有病就应该得到有效的治疗,我想一个人有病的时候,是最需要人关心和呵护的,经医学院三次化疗,病情得到了好转,几乎恢复了
为了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又出去打工,于2007年,春节前加班劳累,病情复发,又经过三次化疗,完全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又向亲戚朋友到处借钱,这时有人建议,何不求助于社会,我先后在《华商报》〉,《陕西日报》〉,陕西妇联,陕西电视台,西安电视台,求助一一得到了回绝,有媒体建议寻找地方政府,我就找到了高某户籍所在地碑林区建南社区
有位姓杨的女同志建议能不能办个低保
可是我第二次去的时候,她却说:“你能不能把你媳妇的户口牵走。”
这事情让我心寒,这使我想到了一个故事
一个人带着自己的小宠物上街,小宠物不听话,把主人带栽了,结果主人摔伤了,宠物知道自己错了,伤心地落泪了。
现在的有些人,没感情,没有同情心,和动物有什么区别,实际上是连狗都不如。
国家的有些政策,地方政府落实不到位,不知道这事情有没有人管?
当你的亲人,朋友――生存权受到挑战的时候,你会怎么做?又会怎样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