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兵谋 原创
二零一二十二月二十五号八点,一位姓王的顾客,让我去他家给他修电视,我说,天黑了,不去了,明天再说吧,他说,我有车,修毕了,我送你回来。
我到他家一看,是个三十二英寸的康佳液晶电视,经检查,线路板上有三个元件坏了,说好修理费三百元,更换后试机正常,就开始装后盖,这时我接了几个顾客打来的电话,机主趁我接电话的时候,自行上电视机底座,机主上底座的时候,我听到机子噌的一声,后来检查电视机屏已坏,无法修复,机主送我回家,也没提说赔电视的事,也没给我付修理费,处于做人的良知,我也没有要修理费,后来机主让我给他赔电视。多次打他的朋友对我的生活造成骚扰,甚至提出了无理的了求,目前市面上的三十二英寸的液晶彩电才一千三百元,甚至要我给他赔四千元。
修家电必须有专业技术,不管我在用户家里修还是在我的店里修,不经过我的允许,任何人都不得动电视或动机子,出现事故负全责,机主把电视机托付给我修,在我交与机主使用这段时间,电视机的保管权与所有权归我所有,希望所有的网友引以为戒,避免类似的事件发生。
机主为了让我给他赔电视,不惜采取一切手段,找派出所,甚至找法院,和工商所,到法律事务所咨询过律师,每个人都知道他有错在先,应该负事故责任,作为一个维修人员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也深表谦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