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酒店凌虐酒女 逼迫27女子性交易
作者 刘帅 原创
博文上说,据台湾TVBS电视台报道,台中市色情酒店业者杨清林,开设“欢喜就好”系列酒
店,以作风大胆艳名远播,营业10多年赚了40多亿元(新台币,下同)。
但旗下上百名酒女,却被他用各种名目扣薪水罚钱,如果不听话,就用棍棒毒打,逼迫她们性交易,
甚至还有酒女因为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一度自杀寻短,现在这名业者被逮捕判刑15年,而27名酒店小姐
也委任律师,向他求偿7900万,创下司法首例。
2010年,台中市警方破获血汗酒店“欢喜就好”,70多名陪酒小姐,穿着露肩薄纱性感衣服,蹲在地
上,这27名小姐,不满薪水全被扣光,委托律师集体求偿7900万,创下司法首例。
警方查出,酒店表面光鲜,私底下却把小姐军事化管理,全睡在一个大通铺,每人一床棉被,过着像
宿舍女学生的生活,休息室到处是精神标语,标榜这里是校园酒店,如果不顺从,干部会拿棍棒体罚。
台中市刑大大队长郑荣崑:“有一些女子不堪凌虐,甚至有轻生的念头,有割腕的情形。”
小姐形容,酒店老板像吸血鬼,除了被殴打凌虐,还用各种理由扣薪水,迟到、吃零食、骂脏话、客
人申诉,罚款从1000元起跳,拒绝出场性交易或请假,也要赔酒店1.8万元到2万元,有人因此被扣了200
多万,越做越穷。
台中地院发言人林三元:“酒店里面工作的时间越长的话,她被处罚的越多,积欠的债务也就越多,
导致到后来,根本没有办法离开这个酒店。”
法官查出,小姐必须保证业绩,被逼签本票,最后薪资全被扣光,甚至负债,而杨姓负责人却拿这些
黑心钱买土地和房地产,总数高价值高达40亿
我一直认为台湾是一个民主的地方,谁知在这样的地方却出现这让人恼怒的事,在我看来应该判杨清林死刑,立马执行。女人是生命的神,残杀女人就是残害生命,是在剥夺别人的生育权和人权。对于法院这样的判决我感到不满,我一直认为这后面绝对有后台,如果没有后台的话,色情酒店绝不敢干这样的事,
中国大陆把这样的场所叫灰场子,把不带色情服务的场所叫素场子。灰场子一般都有内保,这些内保大多会死心塌地为老板买命,老板也允许他们随便地玩在职的小姐。
我认为女人之所以会受这样的境遇,主要是女人没有强健的体魄和智慧的头脑,女人不工于心计,尤其是一些长得漂亮的女孩更是缺少这样的智慧。
要是男人老板绝不敢这样,如果敢这样,我想老板的人头早已被受害者提掉了。
我凭着智慧的头脑,我认为在大陆也存在色情场所,有些就是公安内部的人开的,只是找了一个傀儡老板在经营。
我曾经在中国的一个城市见到一个公安内部一个领导开的色情场所,专门骗一些十二岁到十九岁的少女在此上班,为客人提供开苞性服务。每次开苞费根据女孩长相的漂亮程度从几千元到几万甚至是几十万的不等。最后这个色情场的曝光是因为一个河南采购员花了八千元为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开苞,却因为这个采购员是初次云雨,无经验,导致该女孩阴道撕裂,被缝二十一针,此事才让人知道。
我认为女人有权卖淫,但是不应该是这样,妓女应该是自由职业者,她们不应该被剥削,对于逼迫女性卖淫和诱骗女人卖淫的都应该严打。
形成这样事实的原因,还是法律规定妇女卖淫是扰乱治安秩序,大多抓住罚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这些规定和做法其实都是不合理的,是应该被取消的。
有一些有后台的,有关系的便敢开妓院,开妓院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开的,如果没关系没后台,是开不起来的,这就是中国的现实情况。有些公安人员会把妓女根据妓女卖淫时间的长短直接把妓女送到劳教所去改造,这些做法都是违背人权的,是侵犯公民人权的象征。
所以对玩欢喜就好这样的色情酒店是绝不允许它存在的,对于女人卖淫倒是可以让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