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们的举证是完全可以判定香港林健雄律师事务所的公证书是伪造的.我们有权因假公证书报案。所签的大哥。二哥。我的名的字。等等都不合复。并且我还提供了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签证处的的证明我与老公都没有出境到香港去过。老公何义全的身份证号码完全不一样。所签名的笔记都不是我们所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三条新增加了“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其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我们有权报警。但被粮道街派出所拒之门外。湖北省武汉市楚信公证处(原湖北省公证处的一份受赠公证书是为假的香港林健雄律师事务所的一份赠与书不做核实就做出受赠书是违反公证法的。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以及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二)利用虚假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的;(三)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房产局将假的香港林健雄律师事务所的一份赠与书不做核实混成:赠与公证书。说:陈晓安的房产是合法的。我给房产局所交的包括美国继承人的护照片信息同样是交给法院的。 第三十七条 因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过失导致登记不当,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的,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滥用职权、超越管辖范围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们认为是假的香港分证书。要报案,区公安局说在当地粮道街派出所。我们来到粮道街派出所。听说是所长的在会议室开完会。我们等开完会后就进去找所长。还没有等我说清内容。曾经办地过 该房因阙隽持假房产证进行卖房的报案的周警官就拿起半节就搭话说:他知道了---。打断我们与所长的对对话。我们的律师告速周警官不是他说的事情,我们是假的港林健雄律师事务所进行报案。周警官拒不为们做询问笔录,说:我们听房产局的,你说是假的就是假的。不做报案询问笔录、在他的办公室还有不认识的人与我们老公挣吵。差占打起来。我将老公拉到我身后档注。周警官只说我们只听房产局的,你们去找房产局。后来我们又到会议室找到所长。他说:出入境签证处的的证明你们没出镜就不等于你们没有去过香港、美国大哥给我的信上的签名,邮件地址,邮票都可以做鉴定的。所长无法说明是真的。同样拒决我们报案。付所长用手推我。同样是持假。同样一个人的房产做的事。为什么武汉有老吴能报案。而我们是从四川成都却不能报案?30日在粮道街派出所做的询问笔录中陈述:在签订合同时阙隽将房产证交给我,2013年12月19日我持房产证到武昌区房管局咨询,房管局的工作人员确认该证是假证,当场没收。阙隽到场后,承认真正的房产证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了,并将我带到陈晓安在武昌区昙华林的商店内,保证一个星期内可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来阙隽将房产证和土地证给了我,但2014年2、3月的时候我找不到阙隽,2014年5月23日打电话给陈晓安,陈晓安明确表示房子不卖给我了,所以向粮道街派出所报警。
根据老公的指示:我已向有关部门写信举证说明我们的该继承的房产是被我的姐姐利用中国当前还存在的司法腐败伪造文书造成的。老公说总不能让我再来当秋菊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