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她们被游街示众
她们遭逼迫下跪
她们「被尊重」改名为「失足妇女」
继曝出“北京「天上人间」未现公权力”的言论之后,某部主管领导又要求人们将“也需要尊重”的“卖淫女”改称为“失足妇女”。这两番言论一前一后,看似互无关联,又状似欲言又止,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耐人寻味、更深的潜台词呢?
让我们还是先来回顾一下当年与「天上人间」不遑多让「厦门红楼」的盛况吧。早先,以中央某副部级领导以及某如日中天的著名歌星等为代表人物的黄金组合,让「厦门红楼」火爆得不能再火爆。只见红楼前,车水马龙;但闻红楼中,人声鼎沸;君不见,红楼内,淫浪翻滚……
若问,其后北京的「天上人间」是不是复制了当年「厦门红楼」的盛况?或者换言之,北京的「天上人间」,是不是「厦门红楼」在北京的分身?从人称京城「第一花魁」身上揣有副省级官员的电话号码这项发现,人们不难琢摩出个中的意味。从这个角度讲,否认北京「天上人间」没有“公权力背景”,就意味着否认「厦门红楼」当年亦非官员寻欢作乐的场所。
笔者作这样的推断不是无妄之想,联系「妓女」更名为「失足妇女」的变迁,人们不难体会出其中深远幽长的意味。既然北京的「天上人间」都没有“公权力背景”,那么,作为更没有“公权力背景”的「妓女」,当然应该理直气壮地称之为「失足妇女」。于是,「妓女」作为“特殊人群”,“需要人们尊重”;北京的“天上人间”,乃至于厦门的红楼,作为特殊社会现象,是不是也同样应该获得人们的认同、接受和尊重呢?
说句老实话,对于「妓女」这个特殊群体,笔者固然抱着一种同情,也认为她们确实需要尊重。但这里的问题是,是谁让她们失去了做正常人的尊严?是谁逼得她们只能走向下贱的、毫无人格的卖淫之路,而沦落为失去“健康信仰”的男人的胯下玩物?
六十多年前,伟大领袖毛主席仅仅花了半天工夫,就彻底割除了妓女这种寄身在中国几千年的毒瘤,而且创造了中国社会近三十年高度纯洁的惊人奇迹。而在他过身之后,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社会上的乌龟王八、妓女嫖男、牛鬼蛇神等社会丑恶现象又全部沉渣泛起,死灰复燃。尽管国家相关部门年年雷霆扫黄,力度不可谓不大,声势不可谓不强,措施不可谓不密,手段不可谓不多,可是最后的结果呢?卖淫等社会丑恶现象却是越扫越繁荣,越扫越严重,越扫越泛滥。扫到现在,已经精疲力竭了,已经无能为力了,只好无奈地以「失足妇女」的改称,试图变相承认其社会存在。
时下,在公开的电视、报章、网络以及上传下达的文件上,还有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中,铺天盖地的,是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如果不将遍地皆是的「妓女」改称「失足妇女」,怎么与和谐社会对称呢?自相矛盾嘛。所以,将「妓女」改称「失足妇女」,与其说是理性思考的结果,不如说是一项遮羞之举!
今天,将「妓女」改称为「失足妇女」,明天是不是将要承认其合法存在呢?由于当今人们的思想解放程度和包容程度,较之过去有了长足的进步,不难推测,娼妓合法化不是个遥无可期的梦。两年前广州举行的「失足妇女」公开性宣誓,可以说是「妓女」合法存在的一次预演。
只是不知道,「妓女」若是合法存在,到底是在羞辱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在羞辱所谓的「特色理论」?
由此,笔者又不得不想起被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称之为「民之贼」的贪官,会不会也取得象妓女这样的「易名荣宠」呢?「妓女」久扫不尽,摇身一变,就成了「失足妇女」;贪官屡反不绝,仿此推理,是不是也会很快变戌“需要尊重”的「失足官员」?
在「包容性增长」的语言环境中,既然北京的「天上人间」可以“包容”为“没有公权力背景”, 「妓女」可以“包容”为「失足妇女」,贪官咋就不能“包容”为「失足官员」呢?
这或许就是“北京「天上人间」未现公权力”、“「妓女」是‘也需要尊重’的「失足妇女」”尚未明朗化的潜台词。
社会经过这样的“包容”,当然就变得无比“和谐”!多好哇!难道大家不希望社会和谐吗?
只不过这样的社会“和谐” ,将为社会动荡种下多久的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