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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文网
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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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一篇《安徽阜阳拐卖残害逼迫儿童乞讨成风》的博文始终刺激着笔者的眼球,当今时代,无论“爱国者”们“举出”多少美国有多少乞讨儿童,号称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的中国也没有理由听任儿童乞讨现象的存在。这是真真正正的国耻,每个炎黄子孙的耻辱!
一个社会对儿童的态度,反映着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与其未来的发展方向。按人均收入水平,虽然我们在世界上还不是很富有,可不是说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了吗?为什么还要有儿童乞讨现象?笔者并非不知道当今儿童乞讨的复杂性。有此一问,旨在反映我们民族的辛酸!
让我们看看“万恶”的美国是怎么对待儿童吧,好给我们的儿童乞讨现象找找借口,让我们的“公仆”们心安理得些。孩子,本应该在学校里接受文明的传承,而我们的孩子却成了被成年人奴役的对象。也许你没有奴役孩子,可是你的同胞中有这种现象,这就是你的耻辱。
美国小学绝对面对所有儿童,无论你是住别墅的,还是住在桥洞下的流浪人家的孩子,无论你是健康的,还是有残疾的孩子,都可以到美国公办学校读书,困难情况属实可以免除各种本来就不多的费用,还能享受必要的生活保障。有的州的交通警察,包括空中巡逻的直升机还有一个附加任务,就是发现适龄儿童要将其送回学校。
美国的中小学都有专门接送学生的校车(School Bus),这种车子漆成黄色,在驾驶座外有一个活动的停止信号牌(Stop Arm),这种红色的八角型牌子,上面只有一个“停”字,与任何街口的Stop Sign 别无二致,所不同的是可以开合,如大象的耳朵一般。牌子平时贴在车身,学生上下车时,司机就把它张开,这时候无论前后左右的车辆,包括警车,统统都得停下来,总统的驾座也不例外。当司机认为学生安全了,收起牌子之后,其他车辆才准通行。如果车上暂未装牌,具有相关交通执法权的校车司机必需下车举牌,禁止一切车辆通行。这是为了保护国家的下一代,法律赋予校车的权利。校车行驶在公路上,后面的车必须与校车保证几个车身的法定距离,确保在任何紧急情况下,都不能危及校车的安全。如果距离小于法定是要受到重罚与舆论的广泛谴责的。校车司机在很多州都是由政府雇佣的,身份等同于政府公务员。他们驾驶校车,也必须与前车保证法定的安全距离,也要确保在任何紧急情况下不会危及孩子们的安全。而且美国的校车服务第一,从不间断。就是有一个孩子需要坐车也必须将其送到目的地。
反观我们的校车,基本都成了挣钱的工具。挣钱第一,服务只是挣钱的手段,常常因为孩子少就突然中断接送,交了包月车费的孩子不但得不到退费,还得自己另花钱想办法,甚至长途跋涉步行回家。许多校车所有者为了能够挣更多的钱,运行的校车都是价格低廉甚至是存在安全隐患的二手车。校车在中国已经很普遍了,可是至今官方没有统一的校车安全保障法规。校车司机更是司机行业的下等,因为所拉的孩子都是穷人家的孩子,有权有势人家的孩子不坐校车。那些上学与放学时重点校门前拥塞的私家车就是很好的证明。拉一车孩子,赶不上拉一个权贵。
多的不说了,想了解美国的教育,费点事还是能够做到的。尽管我们的网络管理,严格限制“万恶”的美国的诱惑,可是科学的发展与人类对文明的向往是无法阻挡的。许多网友,一提到美国有什么比中国进步,就会被扣上美奴的帽子,但是成千上万的往返于美国的华人会让这些“口是心非”或者“冥顽不化”的国人原形毕露的。想割断国人对于美国的了解,除非断掉互联网,重新闭关锁国。
有网友可能要说,你说你不是美奴,为什么世界上那么些国家你不说,偏偏只讲美国。因为我们不是号称世界第二么,向前看只能看第一的了。我们还号称信奉马克思主义,可是马克思主义说衡量一个社会进步与否的标准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然而,我们即承认美国是世界上第一经济强国,又要说美国是世界万恶之源,这不是悖论么!看来我们所信仰的马克思主义也是“特色”的。
改革开放以后,儿童乞讨现象显著增加。这与中国的经济发展极不相协调。安徽现象不是偶然,也不是个案。按说,十多亿中国人奋斗了这么些年,至少孩子们吃穿上学应该不成问题了。可事实呢?这方面问题还的确很严重。其中一个路人皆知的重要原因,就是孩子们被当成攫取利益的工具了。我们中国的问题,常常难以自圆其说。改革开放之初,就有国外的经济学家说,中国只要管理上去了,在当时的现有模式下,就会有显著发展。事实证明所有中国的问题,多不是认识问题,而是认识与实践的巨大反差所致。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关乎儿童利益的法律,虽说不上完善,可也还算跟得上时代文明的发展。可是兑现了多少呢?
在官本位的中国,公仆们的眼里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本就不是法,可以随意践踏。民政部门就是个聋子耳朵佩当,应付个门面就行了。司法、税务、发改委才是重要的部门。笔者不想给读者朋友例举法律条文,来证明儿童乞讨现象违了什么法了。这同“教师工薪等于或略高于公务员的工薪”一样,从制定时就从来没有兑现过,是尽人皆知的一种无奈。
几乎所有乞讨儿童背后都有一双黑手或者一股黑恶势力,在吃穿不愁的今天,这些孩子们还要为口中食被操纵。无助的他们,成了文明死角,改革开放的弃儿。如果我们连祖国的未来——孩子们都保护不了,发展还有什么意义。难道我们要象有些畜牲一样,咬死崽子满足自己的需要?不要用乞讨儿童的多少来掩盖无耻,你的孩子可能没有去乞讨,你可以是一个很合格的父母,可是作为人类社会的一员,你的身边存在儿童乞讨现象,这就是你的耻辱!对于这种现象的无动于衷,就是你人性的堕落!
“媒体揭露,博友呼吁,公安在行动”。多么冠冕堂皇呀!高高在上的不说了,有多少派出的警察没有看到过自己辖区内乞讨儿童?是上报过?还是追查过这种违法行为?仅靠媒体揭露、博友呼吁是拯救不了那些生活在行乞悲哀中的孩子们的。这需要完善我们社会的儿童保障机制。
保障儿童的利益是最大的公共安全,公安应该庄严介入,110指挥中心要将儿童行乞纳入报警范畴;无论直接或者间接指使儿童乞讨并从中获利,一经发现定要依法严惩;民政部门不能再成为佩当,要组成专职稽查队伍接受110指挥中心指挥,协助公安妥善处置行乞儿童案件。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追究地方行政一把手领导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制。出现儿童行乞现象,被举报后不能妥善处理,未能遏止事态的,要公示社会监督,任期满后取消继续担任各级别的行政一把手的资格。对任用负有整治儿童行乞失职的人员为一把手的上级领导,要承担连带责任,任职期满后,也不得再担任同级与同级以上行政(党政)职务。在处置儿童流浪行乞方面存在主观故意不作为,证据确凿的就地免除行政职务,并不得留任公务员队伍,涉嫌违法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身在公仆行列的,甚至许多非公务员的国人都会认为上述建议有些小题大做。而且不切实际。这就是儿童行乞的国耻现象屡禁不止的根源。稍加思索,就会明白,上述作法并不是多么困难。“不切实际”的是执政理念问题。
也应该正视一个事实,就是有些行乞儿童已经“适应”了流浪行乞生活。某些地方曾经将这些孩子收容到民政部门的救助机构,可是他们中相当一部分存在逃离重返行乞行业的现象。这就是我们违背人性的现行教育体制的悲哀,学校吸引不了孩子,学生生活甚至还不如栉风沐雨的行乞。如果我们的小学,要象美国的小学那样,每天孩子八点多钟才上学,下午三点钟之前就放学,期间还要玩两个来小时,学校与社会为孩子们提供足够的课外免费活动场所,难道中国人的本性会是喜欢乞讨?我们的泯灭人性的教育,在孩子们心目中都不如乞讨了,教育“砖家”们还在那炫耀中国基础教育的优势呢。难道中国的教育只是为了考几个世界第一?违背教育为社会实践服务的宗旨的教改,应该休矣!
纵观儿童行乞现象的“长盛不衰”,泯灭人性的教育理念为第一罪魁;缺乏必要的儿童保障机制,公仆们难辞其咎。整个社会对于少年儿童的成长与国家民族未来的关系缺乏理性的理解,同体制导致的工具性教育是其深层次的根源。这种观点,笔者不想再添什么佐证了,这篇文章关注度将是一个最好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