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风之语 //www.sinovision.net/?2748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x

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解滨:说说“倒梁”人士的五大误区(转帖)

热度 13已有 15473 次阅读2016-2-25 10:07 |个人分类:争鸣|系统分类:杂谈分享到微信

解滨:说说“倒梁”人士的五大误区(转帖)_图1-1


说说“倒梁”人士的五大误区


解滨


220大游行结束才几天,“挺梁”行动风起云涌,“倒梁”之风也暗潮汹涌。  昨天看了好几个帖子,内容是反对220大游行,认定对梁彼得的判决正确,认为华人挺梁是无理取闹,让美国社会觉得华人胡搅蛮缠,影响华人在美国主流社会的形象。 在几个微信群里,双方吵得不可开交,甚至互相叫骂起来。

首先,我认为华人对此事存在不同的看法这是十分正常的现象,不必愤怒和惊诧。 这就是美国,一个包容不同观点和思想的国度。 这里不是赵家,谁都无权以任何方式压制不同的声音。

正因为如此,我不同意有些“挺梁”的同胞骂“倒梁”一方为汉奸这种粗鲁的做法。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言论自由。 在美国对一件事存在不同的观点和看法,这是天经地义的。 要是人们看问题都是一个观点、一种看法、一个思想、一个角度,那就不是美国了。 这一次虽然纽约的不少黑人反对挺梁,但也有黑人站出来支持为梁警官诉求司法公平的。允许不同的意见存在,这就是美国。黑人有不同的声音,为什么我们就不可以有?

同时,我也不同意微信群里“倒梁”的同胞们骂那些参加220大游行的人“耻辱、无知、愚昧、没有人性”。 请注意游行示威也是美国人民的合法权利,同样是受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您如果对人家的游行示威不高兴,完全可以不去参加,甚至组织一个倒梁大游行也是您的权利,犯不着把人家臭骂一通。 您要是真的相信美国的民主制度,那您就必须让人家履行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

在仔细阅读了微信里双方辩论内容后,我基本上还是赞成“挺梁”一派的多数看法,对于“倒梁”一方的多数观点和看法难以苟同。 我认为他们对于美国的政治和司法体制的看法过于简单,把一切理想化了,存在着一些误区。 具体地说,是在以下几个方面:

“倒梁”人士的误区之一:法庭判决是正确的,不懂法律的旁人无权干涉。 例如,一位群友认为:既然已经请了律师、法官,有了陪审团的裁决,那你们这些并非法律专业人士还吵闹个啥? 还有一位天才干脆写了一篇宏论,旁征博引,论证了起诉书中五条罪状全部定罪的合理性。

这种一边倒支持检方,不允许旁人质疑的腔调,怎么乍看都有点跟《赵家日报》的口气相似呢? 我不谈这些倒梁高论的漏洞百出,就算法庭的判决全部是对的,旁人就无权表示异议了吗? 如果法庭判决都是对的,那美国还要上诉法庭做什么?  我相信美国的司法程序和制度确实是近乎完美的,但不出错的系统在世界上还没有诞生。 美国法庭判案毕竟还是靠人,不犯错误的人存在吗? 实际上美国法庭荒唐透顶的判决并不罕见。 众所周知的O.J. Simpson就是一例。 前年德州一个富二代飚车,一口气撞死四个人,法庭的判决居然是probation,理由是那家伙家里太富有了,以至于头脑里没有是非对错观念,不该治罪。 这荒唐不荒唐? 就说纽约市的检察官们,也渣男辈出。  二十几年前,纽约Bronx区一位名叫Eric Glisson的黑哥小混混被冤枉入狱,以杀人罪被判终身监禁。 那小子喊冤叫屈无数次无人理睬,于是发奋图强在狱中修完法学课程,后来遇到恩人修女导演陈尹莹博士(纽约长江剧团艺术总监),grandma陈帮他翻案,他甚至找到了真凶,并发现检察官知错犯错一意孤行才导致他身陷囹圄,最后的结局当然是平反昭雪,当局赔钱消灾。 这些案例说明了一个问题:美国虽然离地狱很远,但还不是天堂。 要实现公平和正义,还要抗争! 倒梁的同胞们看倒美国法院办的案子几乎都是有理有据、铁证如山、无懈可击的,跟赵家法院犹如天渊之别,于是就一厢情愿地跟着检察官走,跟着政府走,跟着陪审团走。 天真不是错,但天真到把美国当天堂就是错了。美国司法体制之完善,不只是体现在一审判决的慎密,更是体现在一审结束后的纠错机制。 华人挺梁的抗争和对公平的诉求,就是这种纠错机制的功能之一。这才叫美国。 顺便提一句:天朝的赵家新华社这一次是借机把美国又臭骂了一顿,说美国的司法如何如何黑暗。 呸! 这些事情你们赵家的人也配说? 美国的司法确实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但你们赵家有过司法吗?你们只有家法,连党法都没有!

“倒梁”人士的误区之二:梁彼得自私自利、道德缺陷,法庭上又撒谎,导致重判,罪有应得。 这些华人列举梁彼得在案发前胆战心惊,在案发后惊慌失措、痛哭流涕,放下被他伤害的人于不顾的行为,认定梁彼得具有人格缺陷,就该为他的罪行负责。 

姑且不论这里面对梁的指控是不是事实,我觉得这些华人要么是以前样板戏看得太多了,要么是美国的英雄大片看得太多了,总而言之在他们眼中美国警察就应该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样板戏中的高大全。 我想问一个简单的问题:即便在梁警官误杀那个黑人后,他赶紧去为那个青年做CPR,那会改变那个法庭的判决吗? 我敢打赌:检方会建议陪审团忽略这一段陈述,认定这一细节与本案无关。 我提请诸位倒梁人士注意三点:一、美国法院不是道德审判所,道德的高尚与否不在考虑之中。 二、说梁警官在法庭撒谎,证据何在? 在美国,在法庭撒谎也是一桩罪。 就连检察官都没有指控梁彼得在法庭说谎,那凭什么说他撒谎呢? 三、即便梁的道德不高尚,那他就该被定二级杀人罪吗? 美国没有人说梁警官没有犯错误,但犯错跟犯罪是一回事吗? 那些对梁警官进行道德审判的高尚华人们(例如润涛阎),我建议你们的孩子也去纽约、芝加哥或LA那样的高犯罪率的区域当两年警察。 等你们的孩子当完两年警察后再来开道德审判所! 你不是牛X哄哄地说“死又如何?二十年后又是一条汉子”吗? 我敢打赌,不管是你或是你的孩子,在那种场合早就吓尿了,表现不及梁警官的十分之一! 再说一句对死者可能有所不恭的话: 如果美国法庭跟赵家法庭那样搞道德审判,那梁警官岂不是成了“为民除害英雄”了? 不信请诸位扒一扒那位死者的案底记录就知道为什么这样说。

“倒梁”人士的误区之三:华人挺梁大游行是滥用美国的民主自由,有损于华人的正面形象,给美国社会造成一种“华人胡搅蛮缠”的印象,而且也对梁彼得的案子毫无帮助(“司法不受政治干扰”)。 我们不能跟黑人那样,动不动就上街游行,让主流社会看不起我们。 

有些同胞大概以前被“安定团结”的口号给洗脑了,以为上街游行是天大的事情,稍微不慎就会给人家造成不好的印象。 这些同胞不懂美国的政治体制,思维模式仍然是赵家的。 前面我说过,在美国,游行示威的权利是受到宪法保护的。 美国没有任何法律规定遇到什么事情可以上街游行什么事情不可以游行。 而且美国人民对于游行示威并没有我们一些同胞所担心的那种“反感”。 黑人游行示威确实有的时候被人不齿,但那不是因为游行,而是因为有些黑人借游行示威打砸抢烧。这一次美国华人游行并没有出现任何打砸抢,甚至就连垃圾乱扔的情况也基本上没有出现。 事后美国主流媒体对这一次全美华人大游行的评价多半是正面的。 那天我不断接到媒体的电话询问,除了明尼苏达的一家媒体提问的问题有些恶意,所有其它的媒体都表示理解和同情。 而且这个大游行不光是给美国社会看的,也是给我们华人自己看的。 华人一盘散沙、内斗不断是个老问题,这一次终于可以团结一致了,确实是多年未见的一个大好局面。 所以这不光是帮梁警官,也是帮我们自己。 这一次华人空前大团结,对于今后我们参与美国政治生活、参政议政、提高华裔的社会地位,都是大有益处的。 至于大游行是不是会影响梁俺案的结局,美国现代史有很多案例可以查询。 例如1992年洛杉矶警察暴打Rodney King案,引发黑人大暴乱。看看暴乱前后的法庭判案结果就知道了。

“倒梁”人士的误区之四: 不能就因为梁警官是华人我们就帮他。 他是肇事者,罪有应得。 我们应该忽略他是华人,站在公平正义的立场上说话。 华人不应该只顾着帮华人,也应该着眼于美国社会的整体和谐与稳定。 这一次是黑人有理,我们没啥好争的。 要是美国黑人帮黑人,拉丁裔人帮拉丁裔人,华裔帮助华裔,那美国不就永远不得安宁? 美国人要都是那样的只顾着自己族裔,那黑人奥巴马永远不会被选上总统。

天哪,很多年后又听到共产主义的声音了。 就连美国的最左翼的教科书上也没有鼓励各族裔放弃对自己族裔的认同,停止对本族裔利益的维护和追求。 美国是个大融炉,其意思并不是指美国各族裔人民都放弃自己的族裔,世界大同。 恰恰相反,是容纳各族裔的不同的文化,各族裔保持自己的特色,各个族裔对美国的发展都做出贡献。 所谓的“Multi-culture”并非一个族裔同化另一个族裔,而是各族裔平等存在,展现自己的特色。 您知道吗,美国这个月是“black history month”,五月份是“Asian History Month”。 这说明美国是鼓励多族裔的存在,并重视各族裔的文化传统和特色。 既然如此,各族裔维护自己的利益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了。 您以为马丁路德金真的不是为黑人而奋斗的吗? 他要是一生为犹太人、白人或华人利益而抗争,有谁会理他? 黑人帮黑人,黑人90%的选票投给黑人总统,有谁说过这是违法的吗? 那么华人帮华人,华人为一个华人警察遭受的不公正的审判而诉求公平,又何错之有? 按照倒梁人士的逻辑,黑人都当上总统了,那他们就该心满意足,好自为之,多多考虑其他族裔的利益了,还闹什么闹? 可是奥巴马8年内,黑人少闹过吗? 我们美国华人这辈子闹过几次? 我们为什么就不可以闹? 美国犹太人每年把几十亿美金汇给以色列,美国黑人一上街游行一定是为了帮黑人的,美国拉丁裔只要上街游行示威一定是为了非法移民争取利益的,有谁说过他们不应该那样做吗? 那么凭什么华人就该忘记自己的祖祖辈辈,心中想着全人类?

“倒梁”人士的误区之五: 美国这些华人看着国内的坦克轧死老百姓不去抗议,看着政府强拆教堂不去抗议,看着国内贪污腐败不去抗议,偏偏美国依照法律判处一个华人警察有罪就上街抗议了。 梁警官若是在中国大陆被判有罪,他们敢上街游行抗议吗? 为什么在美国就如此张狂,滥用美国的游行示威权利?

我相信,如果中国大陆给予老百姓美国这样的游行示威权利,假如这一次参加挺梁游行的大多数人在中国,他们也会对那些混帐的事情发出抗议之声的。 而且我还相信,这一次“倒梁”的许多人在国内的时候是不敢为那些事情上街游行示威的。 请不要责骂对方了。 我们都是用脚投票的华人。 我们既然选选来到美国,就应该把这当作自己的国家,把自己当作这里的主人。 在这里骂天朝,确实比在天朝骂天朝容易得多,也安全得多。 但那并不能证明谁就是英雄。 大家都躲在这里,没人敢回去闹,就不要说别人是孬种了,因为谁都没有资格。 既然都在这里安家落户了,何不把这个地方当作我们新的家园,行驶我们的权利,保护我们的利益,扩大我们的影响,弘扬我们的文化呢? 您在美国国旗下宣誓成为美国公民的那一刻,您就是美国人了。 美国公民当然有义务在全世界宣扬美国的价值观,但首先要做维护美国宪法(“that I will 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and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 当我们看到梁警官被不公正对待的时候,我们履行公民的义务,发出我们的呼声,不也是维护美国宪法吗? 美国的公平和正义,不正是这几百年来各族裔的老百姓“闹”出来的吗? 要是没有女权运动,美国的妇女今天还不能投票。 要是没有人权运动,美国的政府、高校、大公司今天仍然是白人垄断的世界。 正如那天游行示威中一位22岁的华二代女孩所说的那样: 我们华人并没有白人那样的优越性,我们这一次也不是想得到那种优越性。我们不过是诉求一点公平。  

今天上午看见两位华二代在网上为梁警官一事辩论。 我想抄录其中那位挺梁的姑娘的一段话作为本文的结束语:

……

With all due respect, you have missed the entire point. You may be close to being a saint, but the vast majority of us are not. At the minimum, you should keep your pursuit of Holy Grail private, especially at this point. Quit educating others.  And I must add, without intending to offend, I feel sorry to have a fellow Chinese like you.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1

鲜花
7

握手
3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11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10 个评论)

回复 liushuai2009 2016-2-25 23:20
分享
回复 samfbh 2016-2-25 17:22
  
回复 随笔 2016-2-25 14:59
winstonluo: 倒梁派对梁的人身攻击,让人看不下去,不觉得倒梁派很理智。
更可悲的是游行队伍里很多人并不认为梁无罪,这是文章中对“挺梁”人行为的回避。也就是说,他们不是为梁,只是为自己游行。为一个他们认为应该承担责任的人游行,这已经不是游行基础的问题,而是对司法公正的嘲笑了。
回复 随笔 2016-2-25 14:40
winstonluo: 倒梁派对梁的人身攻击,让人看不下去,不觉得倒梁派很理智。
我承认一场这么大的活动,行为不轨,出言不逊的人肯定存在,两方都会存在,如果纠缠于此就没办法再往下讨论了。所以我们只能就文论文。
此文中对“倒梁”列出的五大误区,看不出是人身攻击,只是代表了不同的观点,看法。
其实,对于华人为当家作主举行游行我并不反对,但有件事要搞清,
我们的维权是不是站在了坚实的基础上,如果这是和美国历史上那个黑人小姑娘在公交车被歧视的事类似的事件,由此而发起的维权,我会举双手赞成。 而我们组织的是一场以一个误杀少数族裔平民的事件为基础在维权,不觉得很纠结吗?
前天在老藤的博上看到同天出现的那个非族裔的游行,其中一个小伙子手中的牌子上列出了13个+too many others 被警察杀害的平民百姓的牌子,我很感慨。这个主流社会的白人小伙子是在为我们平民百姓维权,其中,包括你,我,还有我们的孩子。他们的矛头不是对准某一族裔,而是警方,他们的证据和理由就是牌子上被警察杀死的too many 不同族裔的平民。我们的游行明显的只在维护我们华裔的利益。
我不是说维护华裔利益有问题,讽刺的是这两个维权在这一天发生了冲突,成为了面对面的抗争。
当然,也许两个游行都有它的道理,但如果你需要选择其一,无视华人的身份,你会选择哪一方?
回复 Lmd 2016-2-25 14:34
黑人死者的案底与死亡有无牵连?他的死是有罪?有过失?
回复 五楼 2016-2-25 14:07
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挺梁反示威的(这个群体正在迅速壮大中),提出异议绝不是反对针对梁案任何形式的示威,反对的是没有明确示威对象的示威,反对的是示威出发点站不住脚的示威。反对者更没有不想替族群争取利益,这么想除非脑子不正常。我也相信绝对绝对不是怕出头,这点事儿和怕字扯不上关系。 示威必须站在理上,而且要站得很稳,对于我们华人第一次这么大的运动,更要站理站得稳之又稳。可惜啊,我们远远站不稳,而且非常不稳。连梁获罪因为种族,是替罪羊、这个基本出发点都站不稳。网上文章太多,恕不再解释。 要成功,我们要少讲点主义,多讲点道理。
回复 五楼 2016-2-25 14:04
终于还是有人把这篇转到中文网了。只要仔细看看,五大误区中有四大不着边际,也不知道作者在哪个文革群看到的。那我就增加两条吧,“倒梁”(我可绝非倒梁,我一直坚定挺梁,只不过我坚持只用银子挺)派第六大误区:梁彼得被定罪和种族有关我们有权怀疑但没有足够理由下定论,梁在开枪后和庭上的表现对他极为不利,与2004年为代表的白警案没有直接可比性,白警几乎没有犯除了开枪之外梁的任何一点后面的错误,由此不能下结论和种族有关,当然我们可以怀疑。“倒梁”派第七大误区:梁彼得不是替罪羊,因为到目前为止受害家属对警局的诉讼刚刚启动,没有说警局不负责任,程序还没到那一步而已,受害家庭正在步步为营的推进中。现在只能说梁要负责任,如果最后梁和警局都要负责任又何来替罪羊之说呢。以上两大误区真诚希望得到有说服力的驳斥,如果被说服,我也好不再揪心这事儿,有点腻歪了。
回复 winstonluo 2016-2-25 13:54
随笔: 把华人分为“倒梁”“挺梁”本身就是个误区,也是对这次运动的贬低。我们讨论的是华人如何在美国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有别人的问题,也有我们自身的问题。
没有 ...
倒梁派对梁的人身攻击,让人看不下去,不觉得倒梁派很理智。
回复 随笔 2016-2-25 13:15
把华人分为“倒梁”“挺梁”本身就是个误区,也是对这次运动的贬低。我们讨论的是华人如何在美国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有别人的问题,也有我们自身的问题。
没有人愿意被别人歧视,只是在什么叫“歧视”,为什么会“被歧视”以及如何做才不会“被歧视”上的看法不同而已。我觉得那些被称为倒梁”的人的文章更理智,既然大家在不想被歧视这一点是一致的,我们自己就该相互尊重。
我很敬重该文的作者,但无法认同他此文中的很多观点,特别是对美国司法的看法。另外不要把某一人,某一段话强加在“倒梁”人的身上,加上不合适的标签。多看看那些理性的文章,多引一些理性的文字,不要抓住几句话为我所用。
回复 红酒不过夜 2016-2-25 11:45
无论此次游行的诉求为何,这样的游行对于华裔来说却是十分必要的。这也许是改变华裔长期在政治上被动、低活跃度和影响力有限的一个起点。
至于这次游行中出现的政治诉求偏差,乃至错误,都是不足为惧的;现在的意见分歧都是提供更多思考、寻求更多社会支持的起点。
华裔群体最缺少的,是行动和改变的勇气。也许这一次的游行,就是是引燃华裔族群意识的最好契机。和既定社会意识形态之间的碰撞,恰恰是证明存在的最有力的证据。
美国的种族平权更像是一场游戏,每个族裔都有机会改变这场游戏的规则。如果别人制定的规则并不能让你很好地参与这场游戏,那何不重新洗牌,让自己也成为规则制定者之一。这一过程也许会产生冲突、冒犯,但表明自身要求永远是洗牌和最终达成意见一致的起点。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