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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磊:任何人都有迅速执行死亡之义务(原创首发)

已有 836 次阅读2017-11-30 02:48 |个人分类:宁磊---理论、观点、发现|系统分类:财经分享到微信


所有人都必然去死亡,就连地球自身如此永久事物也会海水边桑田,土也会消失,水也会气化,人怎么可能不死亡呢。
人在应该死亡是都有迅速执行死亡之义务。
比如,当一个婴儿一出生就出现大病濒临死亡,此时家长就应该让其顺其自然,能活则活,不能活则死,如果其本来应该死亡,那么大人勉强将其救活,其一生都在身体素质低劣中连自身生存都难以维持,而且其一旦再有后代,那么后代也要继承那种低劣基因。
所以,10岁以下儿童应该避免过多看病和医疗,能活则活,不能活死亡那么就是物种自然淘汰优胜劣汰过程,也是人类基因能够得以持续下去之必须过程。
而现在人类社会过多对于刚初生婴儿医疗和青少年医疗导致很多低劣基因个体存活下来而且导致他们低劣基因在下一代延续直接导致人类整个基因严重退化已经面临人类整体大灭绝之灾难,而且已经处在人类大灭绝之中,世界各地从婴儿到成年人猝死人数和比例越来越高,就是人种已经处在大灭绝中之证据,不少学生在操场跑步跑了两圈突然就猝死了,那就是基因退化之典型症状。
所以,人类社会所有人都必须有迅速执行死亡之义务,当一个人面临死亡时要迅速死亡,不管是老年人还是中年人还是婴幼儿都应该在死亡是迅速执行死亡,违背自然常规人为延续生存时间只能导致人类整体基因退化和人类整体完全迅速灭绝,而且人类已经处在这种灭绝之中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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