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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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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律规定子女有养老义务那么必须同时规定子女有啃老权利。
法律法理上必须做到权利和义务对等,不然就会导致社会不公平和社会混乱。
就家庭中成员之间财产和劳动成果归属问题在人类社会中有很多错误法律规定。
比如,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就非常错误。所有人都有不同智商高低和能力高低区别,必然会形成高低不同劳动成果,所以,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制度那么所有婚姻中必然有一方要多侵占另一方劳动成果。比如,规定养老义务就不正确,老年人虽然年龄大也是成年人,任何成年人都没有任何权利要求别人对其无偿供养,有那种要求就是一种低劣素质,实际上就是种抢劫观念。
对于人们抚养未成年子女法律上规定此义务,是正确规定,因为所有生物中幼小个体都被无偿抚养长大,人类自然也不例外。但是,成年后任何人都没有任何权利任何理由要求别人或者社会为其无偿提供供养支出,当然,有些人会面临能力问题而饿死活着冻死问题,但是,那也是自然大法则,能力不足或者本身机能智商不足就应该物竞天择,这是所有生物物种通过优胜劣汰达到该物种不断优良进化以及延续种族之必然途径。
如果一个物种中劣质个体得到额外无偿供养,那么该物种必然要形成马太效应使优良个体被错误淘汰,结果必然是该物种迅速灭绝。
所以,老年人作为成年人有绝对自己供养自己之义务,没有任何权利要求社会和别人对其供养。
所以,养老金制度在欧美社会首先实行就是一种普遍错误法律制度规定,导致了错误社会结果,现在欧美所有国家财政都被巨大养老开支所绑架和左右导致欧美社会一片萧条和各种社会堕落以及社会迅速消亡问题。
国内社会也是如此,长期错误养老义务规定导致了年轻人们承担了非常沉重养老负担,在精神上和物质上对年轻人群体形成了毁灭性打击,导致中国年轻人群体失去了生命活力和创造了,导致了中国社会不断走向衰弱。
供养老人和供养未成年人是两个完全不同事情。未成年人由于不具备自我供养能力,所以才必须有成年人去供养长大。但是,老年人完全具备自我供养能力,经济实力雄厚,积累了几十年财产后都具备了比较富裕财产,完全有绝对自我供养能力,再要求子女对其供养就是无理取闹为老不尊,实际上是对子女劳动和财产进行一种侵略和掠夺行为和效果。
所以,社会上人们会比较热心领养孤儿,绝大多数人都肯定不会去领养孤寡老人。因为,老人只是年龄大而已,其经济实力完全具备自己供养自己,人们没有必要去领养。
法律错误规定子女对父母有养老义务,但是,现在社会上年轻人们都不去养老人,一是不给老人钱财,二是不管老人生活事项,绝大多数父母都是自己管自己,所以,法律也形同虚设。其中有些老人要求子女对其尽所谓错误孝道,子女们也大多表面上应付过去而已。
国内社会现在实际是,大多数青年人不仅不养老而且都啃老。周围人种百分之八十都从父母那里获取不菲啃老资金和财产,现在年轻人所谓购房购车其实都是父母出具了打扮费用,实际上社会上不但不养老反而形成了普遍啃老做法通行。
这其实是人们自觉对法律做出了纠正行为i。
法律既然规定子女与养老义务,那么子女就必然获取了啃老权利。法律上权利和义务必须对等,任何权利义务不对等都绝对导致社会不公平。
子女没有对老人养老义务,法律错误规定子女对父母养老义务后,那么作为成年人老人们就对子女们形成了一种财产劳动成果侵占和奴役关系。所以,如此就形成了社会上普遍存在家庭中成员之间纠纷和斗争不断,很多家庭子女和父母因为财产纠纷终生都在争斗甚至打斗中,这种混乱局面是法律错误规定所导致之直接结果。
当子女财产和劳动成果被养老义务中老人侵吞时那么子女和父母之间奴役和被奴役关系就被法律固定下来了。所以,社会普遍存在子女和父母之间各种财产纠纷和矛盾就司空见惯了。
建议取消子女对父母养老义务之法律规定和条款,以规范社会秩序和促使社会能够断创造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