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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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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笑而看
引子:
一个人,一辈子操一个女人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操很多女人,不止一个.
一个人,一辈子斗死一个人很难,更难的是一辈子斗死很多人,而且其乐无穷.
你做到了吗?
毛做到了.
中国主义思维与实践:歌红心不一定红,法律面前无色差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boardId=2&treeView=1&view=2&id=112374474吉安2011年9月16日
今天看到消息,李双江儿子李天一因无照驾驶、多次驾车违章、私藏仿真枪、在公众场合行凶打人,致人重伤住院,缝十几针,等恶行,由于不够法定年纪,被判劳教1年;而同案犯苏楠,已被逮捕,判刑,只在迟早之间。
这,与本文标题,“歌红心不一定红,法律面前无色差”,逻辑基本相符。
这几天,看到一些文章,居然把这桩刑事案件,这么一个法律范畴的概念,与唱红歌那么一个政治范畴的概念混淆起来;居然称批评李双江、李天一,就是要抹黑红歌手,就是要抹黑红歌。
如果这真是中国“左派”的思维水平,就实在是太可笑了。
歌红心不一定红,法律面前无色差。
先讲“歌红心不一定红”。
就以李双江为例,不错,他是唱过不少红歌,相信他的心基本上来说,也是红得可以的。
但是,相信中国的左派没有人敢否认,不论谁红,再红,也红不过伟大领袖毛主席。
红色的毛主席曾经教导我们说:“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做好事,不做坏事。”
这里,必须要指出一点,吉安提出“社心引力”这个概念时,讲过,几千年人类的历史中,有许许多多的人,都与“社心引力”这个概念,擦肩而过,就像许多人看到苹果从树上掉下来,只有牛顿看出了“地心引力”一样,一直到2007年9月7日,也就是四年前,只有吉安看出了“社心引力”。
毛是与“社心引力”擦肩而过的人之一。而毛上面这句话,其实,恰恰正是“社心引力”存在的明证。毛这话的意思是说,人一辈子不可能不干坏事。
为什么?因为人心本恶,人心恒恶,这,就是“社心引力”,与地心引力一样,将永恒存在的根源。
所以,人一辈子可能干好事,但,不可能不干坏事。
就按中国现在的左派的观点来看吧,就算唱红歌就是干好事吧,把红歌代入毛主席上面那段语录吧。
“一个人,唱一首红歌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唱红歌,不做坏事。”
请问左派,这么讲,应该算活学活用毛主席语录吧?
这话,当然,逻辑上与毛主席的语录完全相符。
而中国现在左派的思维,与毛主席思维,在李双江、李天一的问题上,就有了极大的偏差,相差了一万里都不止,可以说,完全相反了。
毛主席说,“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做好事,不做坏事。” 可以理解为:“一个人,唱一首红歌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唱红歌,不做坏事。”对吧?
而左派呢?
左派却说,“一个人,唱一首红歌一辈子就红了,就不该管他做不做坏事。”
不是吗?
李双江唱过红歌,现在,做了坏事,就不能碰他了?碰他,就是碰红歌了?碰他,就是碰毛主席了?这,是些什么糊涂逻辑?
请问,
不严格管教孩子,以至于孩子对人行凶被判劳教,是不是坏事?或虽同时唱着红歌,但这心红吗?
给无照的孩子汽车开,是不是坏事?或这心红吗?或虽同时唱着红歌,但这心红吗?
纵容孩子无照驾驶,是不是坏事?或这心红吗?或虽同时唱着红歌,但这心红吗?
纵容孩子违法改装汽车,是不是坏事?或这心红吗?或虽同时唱着红歌,但这心红吗?
纵容孩子私藏仿真枪,是不是坏事?或这心红吗?或虽同时唱着红歌,但这心红吗?
你看,毛主席多伟大,毛主席就说过:“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做好事,不做坏事。” 可以理解为:“一个人,唱一首红歌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唱红歌,不做坏事。”
你看,现在的左派多幼稚,“一个人,唱一首红歌一辈子就红了,就不该管他做不做坏事。”
下面再讲,“法律面前无色差”。
中国自古就有,王子犯法,与民同罪。
过去,王子,就是帝王的儿子。
现在,王子,就是说毛主席、胡主席的儿子犯法,也都应该与民同罪。
中国的左派又不同意了,“唱红歌的就应该免罪。”
你说,最红的应该是毛主席、胡主席,他们的孩子如果犯法,与民同罪。那么,其他人,包括唱红歌的李双江在内,孩子如果犯法,当然,同样应该与民同罪。
“法律面前无色差”。
不论你唱不唱红歌,你与其他人,在法律面前,无色差差别。
除非中国出这么一部宪法,规定一条,凡唱红歌的,都可以任意犯法,且都不受法律制约,不受法律制裁。
这一条,在文革时期,或曾实践过,但,亦绝无可能形成法律。那时,凡自封红色,就可以无法无天地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如比李双江牛多了的蒯大富一类。
所以,左派的糊涂的思维,或可在某种条件下,转化成糊涂的行动,但,永无可能成为法律的现实。
唱红歌的李双江,唱几首红歌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唱红歌,不做坏事。
李双江、或李双江的儿子做坏事,不论他们有多红,一样要受惩罚。
这就是:
歌红心不一定红,法律面前无色差。
这,真是一篇贯穿了毛泽东伟大光辉思想的好文章。
附:
中国主义思维与实践:如果你是李双江,儿子必然会行凶
吉安
2011年9月11日
为什么?
15岁;无证驾车;在公众场合行凶打人;私藏仿真枪……。还干过些什么其它恶事,干了多久,稍有头脑的,都会明白。很简单的道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听部队下来的朋友讲过一些好笑的事。经过一年训练的新兵,到了真枪实弹的靶场,面对假象敌的标靶,枪声乍起之时,有的会紧张到压不进子弹,有的会紧张到拉不动枪栓,有的子弹会全部打飞,如此等等。而擒拿格斗、拼刺刀,更是需要时日,才能练就硬功夫。
一出手,就可让人鼻青脸肿,血肉横飞,头部缝上十几针,这绝非一日功夫所能练就。哪怕儿子如李双江所赞美的那样聪明,英文单词,随便就能记住几千个,但,几下就可以把人打趴下,除力道要够,技巧要熟之外,最重要的是心必需要狠,如此这般的心狠手辣,再聪明,再能干,不常练,也是做不到的。
如此年少,且这样聪明、能干的孩子,全国不多见,他的确是李双江的儿子。
换言之,这是李双江养出的儿子。
再言之,如果你是李双江,儿子必然会行凶。
子不教,父之过。
按李双江所说,最近很忙,所以没有时间管儿子。这话,逻辑上说得通吗?那,可是最近几天的结果?那,必定是15年的累积成果。
无证驾车,请问,是可以在最近几天里一蹴而就的事吗?
这,难道不是15年累积过程的一部分吗?
改装车,请问,是可以在最近几天里一蹴而就的事吗?
这,难道不是15年累积过程的一部分吗?
按李双江所说,儿子在外面交了些不好的朋友。这话,怎么听着,都是李双江在为自己找台阶下,为自己开脱找原因;也是为他儿子找台阶下,为他儿子开脱找原因。儿子干出了这般恶事,难道竟无一点自身的主观原因?错,全推到坏朋友的头上?儿子怎么不能交好朋友,为什么能交坏朋友?那些个坏朋友难道不会说,全是被李双江的坏儿子教坏的?所谓臭鱼找烂虾,不是臭味相投,能走到一块吗?
交些不好的朋友,请问,是可以在最近几天里一蹴而就的事吗?
这,难道不是15年累积过程的一部分吗?
以上,当然,并非说,李双江有意教儿子学坏。而是说,15年里,李双江无意严格管教儿子。
在强大的“社心引力”存在的社会中,在人心本恶、人心恒恶的社会中,父母若不管教孩子,结果,孩子必难向善,心必向恶。
李双江在看望伤者时所言,要不,给你根棍子,你打我一顿吧。
此话,看似真诚,其实,不能再愚,此一顿打,即或可真打,又岂能在法理上平衡彼一顿打?可怜伤者,居然上当,听后,还颇觉感恩戴德。
此话,看似真诚,其实,不能再狡诈,明面要代子受过,其实可达目的有二,一替其子轻易抹去恶行干系;二替自己树起高姿态。其实,这是后案件,丝毫不间断地继续15年来的累积,且能明显折射出案前15年累积的部分真实内容。可怜伤者,居然上当,听后,还颇觉感恩戴德。
李双江在看望伤者时,最没有道理,最没有骨气,最没有男人味道的一点,就是拉了军艺的一大帮领导陪场,其中有几个还穿着军装,除了给自己抬桩、扎靠之外,就是进一步损害解放军的形象!
李双江若真心赔罪,当大丈夫,一人前往。
哪里有为了私事,且是私人纠纷,军队领导群出为己方肇始者的父亲帮场的?
请问,李双江的儿子在外行凶,与军艺何干?
军艺的诸位领导,你们这是在集体替谁撑腰?你们在这件事上真是自己丢自己的脸了。
这,是李双江的儿子15年后可以继续累积的又一方面的真实内容。
如果你是李双江,儿子必然会行凶。